“天空很藍就能踩別人的車?”安徽無為市一處碎石灘上,四個大學生用荒唐行為給出答案——他們?yōu)榕摹八{天大片”,竟將一輛黃色越野車引擎蓋當作蹦床,輪流踩踏至變形!車主怒斥:“不要錢,只要案底!”

**事件核心**:
3月22日,越野車主王先生游玩歸來,發(fā)現(xiàn)愛車引擎蓋布滿鞋印,監(jiān)控顯示四名大學生為拍照反復踩踏。4S店定損9505元,車主報警后,學生竟稱“輕輕踩了幾下”,質疑維修費虛高,甚至搬出律師要求重新鑒定。車主徹底寒心:“若堅持不賠,我寧可一分不要,也要送你們進去!”

**法律鐵錘**:
根據(jù)《刑法》第275條,故意毀壞財物超5000元即可刑事立案,最高判七年。四名學生踩車行為若被認定“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財物”,即便賠償也難逃案底。律師分析:“賠錢只能減輕量刑,但犯罪記錄將影響考公、留學甚至三代政審?!?/strong>

**家長“神操作”火上澆油**:
事件發(fā)酵后,疑似學生家長威脅車主:“誰敢毀我孩子,我讓他再也開不了車!”網(wǎng)友痛批:“巨嬰背后必有巨嬰家長!” 對比此前案例——浙江大學生酒后劃傷20輛豪車獲刑、焦作學生燒車判緩刑——這次事件中,學生手握和解機會卻因傲慢錯失,更顯諷刺。

**社會反思**:
- **教育之殤**:高等學府教出“法盲”?《民法典》必修課呼聲再起。
- **犯錯成本**:車主本愿和解,卻被態(tài)度激怒。網(wǎng)友感慨:“社會不是游樂場,成年人的任性需用前途買單!”
- **輿論撕裂**:支持嚴懲者占多數(shù),但亦有聲音呼吁“給年輕人改過機會”。



當“文藝借口”撞上法律鐵壁,此案撕開了素質教育的遮羞布。車主的“不和解”不僅是對個人的警告,更是對社會規(guī)則的捍衛(wèi)——有些錯,注定無法用道歉輕描淡寫。
熱門跟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