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審結(jié)了一起糾紛案:
女子用餐結(jié)束后走出餐廳
因低頭看手機不小心摔倒
向餐廳索賠超6萬元!
法院會怎么判?
相關話題沖上熱搜!

事件回顧
2024年1月某日下午,李女士在上海某餐廳用餐結(jié)束后,她一邊看手機一邊向外面走去,在餐廳外的臺階區(qū)域,不小心一腳踩空,摔倒在地。餐廳外的監(jiān)控視頻顯示,李女士從出現(xiàn)在畫面中開始,就一直在低頭看手機。監(jiān)控畫面中未見下雨、下雪,臺階處也未見積雪、積水、冰凍。
10天后,李女士到醫(yī)院就診,診斷為腰椎右側(cè)橫突骨折。她認為骨折是在餐廳門口摔倒所致,餐廳和商業(yè)管理公司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對磨損的臺階也沒有及時修復,沒有完全履行管理職責。

李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兩家公司共同賠償自己醫(y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6萬余元。
法院審理
一審二審均駁回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李女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摔倒是其自身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所致,餐廳和商業(yè)管理公司對此并無過錯,不能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一審法院判決:駁回李女士全部訴訟請求。
李女士不服,提出上訴。
上海一中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行走時低頭看手機的行為,會給行為人自身帶來重大安全隱患,李女士在摔倒前持續(xù)低頭看手機,此等行為本身給自己制造安全風險。同時氣象資料和監(jiān)控視頻都表明,事發(fā)時現(xiàn)場不存在其他足以影響步行安全的客觀干擾因素,臺階區(qū)域亦無明顯異常。賓館、商場等公共場所的安全保障義務應在合理限度內(nèi),不應過于苛責,李女士就餐完畢后離開餐廳,作為餐廳的商家對其通行中低頭看手機的行為并不能預判也不能控制。綜上,上海一中院駁回李女士訴請,維持原判。
“低頭族”注意!
這些“血與淚”的教訓
給我們敲響“警鐘”
貴州一對情侶玩手機橫穿馬路,被汽車撞飛。
浙江一女子因看手機,一腳踩空摔入河內(nèi)落水身亡。
上海一男子坐地鐵時低頭看手機,沒注意到正在關閉的車門,被卡進地鐵屏蔽門和車廂之間。
安徽一女子因看手機,不慎踩空從臺階上滾落,受傷嚴重。
友情提醒
走路不要看手機!
生命只有一次!
出行注意腳下安全,
莫做“低頭族”!
來源:申工社、案件聚焦、央視網(wǎng)、上海一中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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