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人名均為化名
1961年6月12日,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阿拉善左旗巴彥吉蘭泰蘇木發(fā)生了一起性質(zhì)惡劣的殺人劫槍案,反革命壞分子蘇布爾(蒙古族)用刀殺害了一名蘇木的干部,搶走了該干部所配的一支54式手槍和12發(fā)子彈(彈匣內(nèi)7發(fā),槍套外固定5發(fā))后向烏達市的巴彥木倫蘇木方向潛逃。目擊者表示:蘇布爾逃跑的時候穿的是皮靴,還從巴彥吉蘭泰蘇木搶走了一匹駱駝。換句話說,蘇布爾是騎著駱駝逃跑的。

騎駱駝的牧民
經(jīng)走訪調(diào)查得知,蘇布爾平日里和來自巴彥木倫蘇木的反革命壞分子巴兒古惕等九人(均為蒙古族)往來密切,阿拉善左旗公安處對他們多有監(jiān)視,但是案發(fā)后不久,巴兒古惕也失蹤了,其余八人由于公安機關行動迅速而被及時擒獲。種種跡象表明,蘇布爾和巴兒古惕很可能妄圖上巴彥烏拉山為匪,繼續(xù)進行更多的反革命活動。
為盡快抓獲這兩名危險的反革命分子,阿拉善左旗公安處、阿拉善左旗駐軍、阿拉善左旗黨委進行了全面動員,展開追匪、剿匪行動。
巴彥烏拉山區(qū)是一個中型的高嶺山區(qū)地帶,兩側(cè)巖峰林立,表面被繁盛茂密的萬年松、胡合羅格草等植物覆蓋,這給追蹤追剿行動帶來極大的困難和麻煩。為此,阿拉善左旗公安處向當?shù)馗刹亢湍撩袢罕姀V發(fā)英雄帖,動員有追蹤經(jīng)驗的干部和牧民群眾參加追蹤行動。
很快,曾經(jīng)在部隊里當過偵察兵、擁有豐富追蹤經(jīng)驗的牧民色日布、干部達瓦等六名干部群眾挺身而出,直接參加追蹤任務,另有三十多名公安偵查員、解放軍部隊的偵察兵為他們擔任近距離和遠距離的瞭望和支援任務。

老照片:騎駱駝的解放軍和牧民
鑒于蘇布爾腳穿皮靴,還騎了駱駝,加上山地駱駝蹄子著地面平整而堅硬,因此沒有留下明顯的人和駱駝的蹤跡。對普通人來說,辨認出蘇布爾的去向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但是對于色日布、達瓦等人來說,他們有他們自己一套跟蹤的“絕活”:山里若有人和牲畜經(jīng)過,必有石子翻轉(zhuǎn)或移位的現(xiàn)象,山草間松軟的地皮上也會留下不太明顯的足跡。
此外,由于蘇布爾是處在慌里慌張的逃跑狀態(tài),逃跑速度肯定不會慢,正因為如此,他走過的地方石子的位移程度要比一般人畜經(jīng)過時要大;另外由于追捕工作開展的比較及時,因此被蘇布爾的駱駝踩翻的石子翻滾痕跡是新鮮的,外加蘇布爾為了逃跑,必定選擇人獸不行的地方逃走。
不過,在追蹤的一開始并不順利,色日布、達瓦等人發(fā)現(xiàn)了一些棉絮,但很明顯蘇布爾也采取了一些反偵查措施,比如撕破棉衣,用棉花將自己的腳和駱駝蹄子給包了起來,這就給跟蹤帶來了一定的麻煩。但是色日布、達瓦等人硬是根據(jù)越來越稀疏的棉絮片甚至是棉花絲確定了蘇布爾的逃跑方向并繼續(xù)跟蹤,硬是苦追硬追了十來天,終于將蘇布爾趕出了山地。
走出山區(qū)后是一大片草灘,阿拉善地區(qū)的草灘有自己的特點:土地很好,但是草卻長得不太密,也不太高,一般人在草灘上一眼望去就是茫然一片,但是對于跟蹤能手來說,卻是能找出不少蛛絲馬跡:
1、被人或者牲畜踩過的草枝和草葉不如其它的草新嫩,而且明顯下垂。
2、只要是人或者牲畜走過的草灘,就會經(jīng)常發(fā)現(xiàn)被踩爛了的草枝和草葉。
3、只要仔細觀察,還是可以在草不太密的地方發(fā)現(xiàn)不太完整的足印。
就這樣,追蹤組又攆著蘇布爾通過了覆蓋巴彥吉蘭泰蘇木、巴彥諾爾公蘇木和巴彥紅古爾蘇木的大草灘,將他成功攆進了豪斯布爾都蘇木的騰格里沙漠地區(qū)。
沙漠地區(qū)不比山地、草灘和平原,不刮風的時候足跡非常明顯。但只要一刮風,足跡就會被沙子覆蓋。在這種情況下,擅長山地和草灘跟蹤的色日布和達瓦表示“這題超綱”了,而牧民套岱卻樂不可支,因為在沙漠里跟蹤正是他的看家本領。
7月2日,豪斯布爾都蘇木第三大隊的牧民向追蹤到此的追蹤小組報告:蘇布爾從豪斯布爾都蘇木第三大隊經(jīng)過,拔出一支54式手槍試圖向他們勒索吃的,但因為牧民亮出了長槍,自知不敵,倉皇而逃。

54式手槍
從牧民口中了解到,豪斯布爾都蘇木第三大隊的牧區(qū)這幾天一直都在刮大風,因此套岱判斷蘇布爾留下的足跡過不一會兒就會被沙子覆蓋。但是,套岱認為沙漠中行動無論如何必須要遵循一定的規(guī)律,否則必然是無法活著走出沙漠的。出于求生的本能,在沙漠地區(qū)行走必須要緊著濕地綠洲之間最短的路線行走;而且由于沙漠中有風,為了避風必然要挑選背風處的坡地行走,這樣就大大縮小了追蹤的范圍。
使用這種方法,沙漠追蹤高手套岱同志非但找到了蘇布爾留下的足跡,還發(fā)現(xiàn)了另一種駱駝足印,因此判斷蘇布爾已經(jīng)和同伙巴兒古惕匯合了。
經(jīng)過觀察,套岱判斷蘇布爾和巴兒古惕為了在沙漠里消滅自己的足跡,轉(zhuǎn)移追蹤視線,故意催動駱駝往大群駱駝行走的方向行走,而且明顯換乘過一次駱駝,因為前后留下的駱駝足印明顯不同:“逃犯所騎的駱駝是從遠處走來的,到了不熟悉的另外一個駱駝群,趕到孤獨是必然的。當初這只駱駝所以走入生疏的駝群,一定是逃犯強行催動才會如此,在逃犯換乘駱駝后,原來的這只駱駝必然要從生疏的駝群中走出來,跟隨在駝群邊上。駱駝這種牲口不像其它牲畜,一旦到了不熟悉的駝群,雖然一度還能跟著駝群邊上走一走,但終究還是要獨自離開的。從新離開駝群的足印看,逃犯更換的應該是一頭剛長成不久的小駱駝,按照這行足印追下去,一定能追得上!”
于是,追蹤小組順著小駱駝留下的足印繼續(xù)追下去,一路追到了達欽郭勒,并且成功追上了蘇布爾和巴兒古惕。可是由于追蹤小組的人手不足,蘇布爾和巴兒古惕兩人趁著包抄還未形成的時候放棄駱駝,徒步向西方向逃走。
雖然當時風很大,但是追蹤小組還是找到了蘇布爾和巴兒古惕留下的隱約可見的足跡,但是起點足跡未能找到,所以追蹤小組兵分兩路,圍繞著一條河溝去勘查足跡。這時,一名參與追蹤的解放軍戰(zhàn)士發(fā)現(xiàn)了其中一個人的足印是向西方向去的,而另一個人的足跡卻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60年代初的解放軍戰(zhàn)士
明明追到的是兩個人,為什么只發(fā)現(xiàn)一個人的腳???
追蹤小組為了查找另一人的蹤跡,向大蘆葦灘方向進行了搜索,但一無所獲。這時色日布提出:會不會是兩個逃犯一前一后,后面的踩著前面的腳印逃跑,偽裝成一個人的足印來干擾追蹤呢?
一句話點醒夢中人,大家認為色日布的推測很有道理,于是就追著這趟向西的足跡又一直追了50多里,來到的柔根塔賴河河畔,此時一直刮著不停的大風明顯小了,使得足跡也變得清晰起來——經(jīng)確認足跡延伸到了柔根塔賴河的河岸,并且沿著河岸來到了又一群駱駝曾經(jīng)休憩過的空地。在這處空地,又發(fā)現(xiàn)有一只駱駝爬起來繼續(xù)向西的蹄印,蹄印間距較大,說明當時駱駝在奔跑,而人留下的足跡在這里也消失了。說明逃犯在這里騎上一頭駱駝往西逃跑——
這時追蹤小組內(nèi)部有了兩種意見分歧,一種是兩個逃犯同騎一頭駱駝逃跑,另一種是一個逃犯騎駱駝,另一個逃犯步行逃跑。大多數(shù)小組成員傾向于第一種可能,而套岱卻持第二種可能性的意見。
為了證實自己的判斷,套岱同志在繞著這塊空地仔細勘查了一圈,結(jié)果在河槽里發(fā)現(xiàn)一大片野驢蹄印中發(fā)現(xiàn)一串向北的蹄印很有蹊蹺,時而大時而小,有的還變了形。順著這道“蹄印”追蹤了一段距離,發(fā)現(xiàn)這串“野驢蹄印”突然就變成了人的腳印。
原來,兩名逃犯一人騎著駱駝往西逃去,另一個人徒步向北方逃跑。由于人手不足,追蹤小組決定集中兵力先追捕徒步逃跑的逃犯。上一次讓這兩個逃犯逃脫,就是因為追蹤小組急于求成,想同時抓住兩個人,導致心急吃不了熱豆腐,抓捕失敗。而騎駱駝逃跑的那個逃犯,則由一支三人組成的騎駱駝的小分隊繼續(xù)追蹤。
在追蹤過程中,從腳印可以看出,這名逃犯多次試圖要捉住中途碰見的駱駝,但都失敗了。腳印一直延伸到一個長著茂密的蘆葦?shù)纳掣C里。為了判斷逃犯是否藏在沙窩里,還是繼續(xù)逃跑,追蹤小組決定從沙窩兩側(cè)各派兩人繞著沙窩查找足跡,其余的人則將沙窩包圍起來守候。結(jié)果負責追蹤的人突然在沙窩的背風處發(fā)現(xiàn)了逃犯的腳印,順著腳印看過去足印一個比一個明晰。而將沙窩搜了一遍沒發(fā)現(xiàn)里面有人(只發(fā)現(xiàn)了一個有滲水的小坑,判斷是逃犯為了河水而挖的),于是追蹤小組順著這道腳印繼續(xù)追了下去——
接近日落時分,風徹底停了,足印變得越發(fā)清晰,也意味著距離逃犯越來越近——
7月5日,追蹤小組認為徒步逃犯接下來的逃跑方向很可能是甘肅武威的民勤縣,理由是一路追到這里,民勤縣和阿拉善左旗的交界處是前方最近的水源獲取地,此時逃犯一定口干舌燥,已經(jīng)處在脫水的邊緣,為了補充水源,他一定要逃往民勤縣和阿拉善左旗交界的地方。
鑒于民勤縣和阿拉善左旗交界的地方除了充足的水源外還有茂密的蘆葦,這為逃犯提供了充足的藏身條件,而且根據(jù)目前掌握的情況,反革命分子蘇布爾之前曾經(jīng)多次到過這里,對這里的環(huán)境比較熟悉,因此追蹤小組判斷此時他們正在追趕的徒步逃犯應該就是蘇布爾。
然而,當追蹤小組來到民勤邊界附近時,腳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又是駱駝的蹄印,這就意味著蘇布爾又獲得了駱駝,而且成功的獲取了水,從蹄印走向看,應該是朝都欽山的方向逃跑。隨后發(fā)現(xiàn)了明顯的留宿痕跡,說明蘇布爾曾經(jīng)在這里留宿了一夜,如今他養(yǎng)足了精神又獲得了飲水,抓捕他的難度又大大增加了——
當追蹤小組追到都欽山附近時,天又刮起了大風,沙土將足印大部覆蓋,眼見到了緊要關頭,為了不功虧一簣,追蹤小組果斷分散開來,以50米間隔呈橫隊往前篩。結(jié)果經(jīng)過都欽山后到坪草營時,套岱再度發(fā)現(xiàn)了清晰的駱駝蹄印,這次是往東方向去了。
此時追蹤小組乘騎的駱駝也已經(jīng)精疲力竭,無力再進行追趕。也是碰巧,此時塔木素格布魯格蘇木的兩個放駱駝的牧民趕著一群駱駝經(jīng)過此處,帶隊的偵查員立即上前說明了情況,兩名放駱駝的牧民聽說后立即表示幫助人民警察抓逃犯義不容辭,馬上給追蹤小組挑選了最好的駱駝?chuàng)Q乘,有力支持了追蹤小組的追捕行動。
7月15日,追蹤小組在翻過畢圖因烏拉山后終于成功將蘇布爾的去路截住,此時已經(jīng)精疲力竭的蘇布爾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就算身上帶著一支54式手槍和12發(fā)子彈,但也早已經(jīng)沒有開槍的力氣,當他意識到自己被追蹤小組包圍的時候,無力地從駱駝背上翻倒在地,束手就擒,被銬上的時候用嘶啞的嗓音有氣無力地說道:“追得這么緊,跟草原狼攆黃羊一樣,這是活活要了我的命嘞——”
抓捕蘇布爾,追蹤小組總共歷時一個月零三天,追蹤里程超過2700里。
卻說另一路追蹤騎駱駝逃跑的逃犯巴兒古惕的三人(阿拉善左旗公安處刑偵科偵查員、解放軍戰(zhàn)士各一人以及干部達瓦)自從7月2日和追蹤小組“大部隊”分道揚鑣后,一直不斷揚鞭鞭策駱駝加快速度沿著蹄印追趕,在追了一天一夜,到7月3日太陽快落山的時候,發(fā)現(xiàn)前方約3華里處發(fā)現(xiàn)了一人騎著一頭駱駝跌跌撞撞地往前走著,而且這駱駝看上去一副桀驁不馴的樣子,達瓦判斷這人騎的應該是一頭野駱駝,根本不服駕馭,所以才會走得如此不順,那么這人很可能就是巴兒古惕。
“巴兒古惕,站住!”
“叭!叭!叭!”,解放軍戰(zhàn)士巴特爾(蒙古族)摘下背著的56式半自動步槍,朝天鳴槍三發(fā),以示警告:“再跑就打死你!”

56式半自動步槍
“別別別,別開槍,我投降!”自知難以逃脫的巴兒古惕被槍聲嚇得跌落下野駱駝的背,然后爬起來舉手投降。抓捕巴兒古惕歷時二十一天,追蹤里程約為1200多里。
最終,蘇布爾因反革命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并槍決,巴兒古惕因反革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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