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被停職總統(tǒng)尹錫悅彈劾案定于4月4日宣判,毫無疑問只有兩種可能:第一,如果彈劾尹錫悅成功,尹錫悅將立即下臺;如果彈劾尹錫悅失敗,尹錫悅將官復原職。如果彈劾尹錫悅失敗,在野黨尤其是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及其黨首李在明至少犯下三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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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錯誤:錯失彈劾崔相穆時機。崔相穆?lián)未偨y(tǒng)時期,已經任命韓國國會通過的兩名憲法法院法官,一名是在野黨推薦的,一名是執(zhí)政黨推薦的。但對在野黨推薦的另外一名憲法法院法官,也就是憲法法院第9名法官馬恩赫,韓國國會已經通過,但崔相穆拒絕任命。2月17日,憲法法院裁定,崔相穆不任命馬恩赫構成違憲。此時,在野黨應該趁熱打鐵,立馬對崔相穆提起彈劾案,在韓國國會通過崔相穆彈劾案后立馬提交憲法法院彈劾。如果崔相穆被成功彈劾,那么,順勢接位的韓國副總理兼教育部長李浩周將擔任代總統(tǒng)。李浩周與李在明關系很好,必定任命馬恩赫為憲法法院法官。一旦馬恩赫成為憲法法院法官,彈劾尹錫悅必定成功、不會失敗。然而,在野黨在3月21日才向韓國國會提請彈劾崔相穆,完全錯過了最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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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大錯誤:韓德洙官復原職。韓德洙之所以被韓國國會彈劾,就是韓德洙拒絕任命三名憲法法院法官。從憲法法院裁定崔相穆拒絕任命馬恩赫違憲來看,韓德洙拒絕任命三名憲法法院法官肯定違憲,而且違憲程度更甚。從憲法法院裁定韓德洙彈劾案來看,憲法法院也認為韓德洙違憲,只是覺得韓德洙違憲還沒到需要彈劾下臺的地步。這就奇怪了,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違憲的危害性比違法的危害性嚴重多了,既然韓德洙違憲,那就應該彈劾。憲法法院認為韓德洙違憲但不至于彈劾,顯然是尹錫悅方面做了手腳,以李在明為代表的在野黨可謂大意失荊州。

還有錯誤:韓德洙官復原職后,依然拒絕任命馬恩赫,應該立即對韓德洙再次提起彈劾,即使延緩憲法法院對尹錫悅彈劾案進行宣判,也要對韓德洙提起第二次彈劾。眾所周知,馬恩赫這個地位很關鍵,有沒有馬恩赫這一票非常關鍵——也許有這一票,尹錫悅彈劾案就能通過;反之就不能通過。如果尹錫悅彈劾案失敗,在野黨不能不承認失策和錯失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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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個人堅持認為而且一直認為,憲法法院會通過尹錫悅彈劾案,而且可能最后結果是8比0或7比1通過。如果本人的預測是對的,那么,馬恩赫的作用和地位沒有得到展現(xiàn);但如果真如一些專家預測的,就像憲法法院駁回韓德洙彈劾案一樣的5比2比1的結果,那么,馬恩赫的作用和地位就展現(xiàn)出來了。盡管本人堅信尹錫悅彈劾案一定會通過,堅信憲法法院法院能夠獨立辦案,但在韓國現(xiàn)行體制下,在有的法官慣于見風使舵的背景下,特別是在波詭云譎、瞬息萬變的韓國政壇,有什么事情不能發(fā)生?從這個角度說,憲法法院通過或不通過尹錫悅彈劾案,在韓國都是正常的。如果彈劾尹錫悅失敗,以李在明為首的在野黨可就要遭殃了。(毛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