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日上午,平潭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平潭檢察院指控的被告人平潭綜合實驗區(qū)實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胡善華犯受賄罪一案。平潭法院院長董宇擔任審判長,平潭檢察院檢察長余深畫出庭支持公訴。全國人大代表劉愛英受邀見證庭審,實驗區(qū)多家單位共計300余人旁聽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5月至2024年4月,被告人胡善華利用擔任多家平潭國有企業(yè)領導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多名行賄人員在承接工程項目、工程款撥付、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伙同他人索取或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2097萬余元,其中人民幣45萬元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實際取得。

庭審中,公訴人余深畫宣讀了起訴書,訊問了被告人并當庭發(fā)表公訴意見。

庭審過程中,審判長董宇宣布了庭前會議報告的主要內容,重點圍繞控辯雙方爭議焦點,依次開展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陳述等法定程序,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庭審過程規(guī)范嚴謹,各個環(huán)節(jié)銜接緊密,井然有序,客觀地呈現了案件事實,有效還原了被告人作風不正、逐步突破底線,乃至大肆收受財物、為個人職務提拔結交政治騙子的墮入腐敗深淵的過程。對于公訴機關的指控,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

“被告人胡善華年紀較輕就能身居重要崗位,本應有良好的發(fā)展前途,卻沒有走正道,把手中的權力作為謀取利益的工具,忘記了初心和使命,沒有牢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產黨員,第一職責是為黨工作。對于個人而言,沒有算好政治賬、經濟賬、家庭賬、自由賬,無視法紀而失去自由,教訓不可謂不深刻、不沉痛……”庭審最后,審判長董宇開展了法庭教育,告誡大家要常思貪欲之害,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權力觀,認清得與失,處理好舍與得的關系,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凈凈做事。
【警示教育】
目前正在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學習教育,法檢“兩長”在職務犯罪案件庭審中同庭履職,實驗區(qū)各單位組織旁聽庭審,把警示教育課堂設在庭審第一線,用鮮活的案例、沉浸式的現場感受,進行了一場生動的法治教育課和廉政警示課。

在場旁聽的公職人員表示,整個庭審威嚴、規(guī)范、流暢,再現了被告人突破底線、紅線,最終步入犯罪深淵的全過程,是一次直擊心靈的廉政警示課。通過這次旁聽活動,更加明白了清廉是福、貪欲是禍,定會時刻保持警醒,加強作風建設,自覺接受監(jiān)督,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今后,平潭法院將繼續(xù)用好身邊“活教材”,持續(xù)開展以案示警活動,起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會效果。
供稿:林海澤
編輯:王夢露
審核:郭劍明
熱門跟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