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chǎn)于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4號

2025年4月2日,美國政府宣布對中國輸美商品征收“對等關稅”。美方做法不符合國際貿(mào)易規(guī)則,嚴重損害中方的正當合法權益,是典型的單邊霸凌做法。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mào)易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jīng)國務院批準,自2025年4月10日12時01分起,對原產(chǎn)于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有關事項如下:

一、對原產(chǎn)于美國的所有進口商品,在現(xiàn)行適用關稅稅率基礎上加征34%關稅。

二、現(xiàn)行保稅、減免稅政策不變,此次加征的關稅不予減免。

三、2025年4月10日12時01分之前,貨物已從啟運地啟運,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時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時進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規(guī)定加征的關稅。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5年4月4日

來源: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

編輯:胡帥

編校:化曉芹

編審:王偉

審簽:劉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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