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寶雞,編輯/劉雪
3月27日上午,畢女士給陳倉區(qū)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送來了一面錦旗,感謝陳倉區(qū)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為她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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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畢女士于2022年9月應聘到寶雞某大藥房工作,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工資以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組成,月平均工資約2600元。后來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畢女士找藥房多次協(xié)商無果,萬般無奈之下,2024年2月13日,畢女士來到陳倉區(qū)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中心了解案情后,當天就為畢女士指派了辦案經(jīng)驗豐富、擅長辦理勞動爭議糾紛的援助律師承辦此案。援助律師全程參與了該案的訴訟過程,為受援人畢女士打贏了這場官司,藥房當庭支付了畢女士各項損失9000余元。
這個法律援助案例,僅僅是陳倉區(qū)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扶危解困、用法律武器維護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一個縮影。2024年,陳倉區(qū)法律援助中心辦理法律援助案件649件,為當事人挽回經(jīng)濟損失600余萬元,獲得“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質(zhì)量評查先進縣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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