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德媒報道了如下一起讓人直呼“離大譜”的案件。

德國巴伐利亞州的阿沙芬堡地區(qū),一名47歲的消防員在法庭上承認,他在巴伐利亞和黑森州交界地區(qū)制造了一系列縱火事件。

檢察機關指控稱,這名男子在2018年至2024年間,實施了2起嚴重縱火、20起已遂縱火和3起未遂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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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Joerg Voelkerling

據(jù)調(diào)查,該男子使用了自制的延時燃燒裝置,包括電池、繼電器和裝有易燃液體的容器等。這些裝置通常在放置12至24小時后引發(fā)火災。為掩蓋罪行,他還在裝置外部涂上可燃漆,以銷毀可能的指紋或DNA痕跡。

縱火目標一開始主要是木材堆、森林、草地和高座瞭望臺。但隨著時間推移,他選擇了更有價值的目標,包括一戶家庭的度假小屋和一座帶有蜂房的林間小屋。盡管這些設施常被用于過夜,但幸運的是,沒有人在這些火災中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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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dpa

檢方指出,被告的動機是通過縱火獲得“優(yōu)越感”,并享受執(zhí)法機構和公眾的無助和混亂。

然而,被告本人表示,他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對消防隊未能獲得足夠認可感到失望。他希望,自己的縱火行為能為消防隊贏得公眾的贊譽和媒體的正面報道,“這從來都不是關于我個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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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nèi)容來自《維城》小伙伴《道德經(jīng)》綜合報道,轉(zhuǎn)載請注明公眾號German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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