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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威夷的刀械管制措施被叫停了

夏威夷州禁止攜帶刀具的法案SB 433,原本打算禁止在夏威夷大多數(shù)公共場所攜帶所有類型的刀具,但是該法案未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獲得聽證。

根據(jù)《刀劍權(quán)利法案》,該法案最糟糕的一個方面是其模糊性。該法案將“帶刃武器”加入到州政府的廣泛槍支禁令中,這一禁令將在SB 433中得到擴展。

正如所寫,沒有人——無論是居民、警察還是檢察官——能夠從擬議中的法案中確切地知道什么是被禁止的‘刀具’。這從根本上違反了憲法,使得法律容易被執(zhí)法和檢察機關(guān)濫用。應(yīng)該清晰明確地定義那些捕捉到公眾日常攜帶用于完全合法用途的日常工具的名詞,以提供長期以來的法律所要求的公平通知。

該法案禁止夏威夷州各地使用除折疊刀和蝴蝶刀之外的所有未定義的“刀片武器”。

KR指出,“對[‘刀具’]的完全合理的解釋是,除了[折疊刀和蝴蝶刀]之外,禁止在夏威夷攜帶普通的小折刀!誰來決定它是不是‘刀具’?當(dāng)然不是普通的居民或游客?!?/p>

在其他例子中,用于休閑、自給自足和商業(yè)捕魚的魚片刀以及用于野豬狩獵的獵刀——這是減少島上野豬數(shù)量的一種流行方法,也是島上的一個熱門旅游項目——可能也會被禁止。而倉庫工人帶到工作場所的折疊刀也可能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