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接待,是指接待相關公務人員來本地、本單位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zhí)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如何判定公務接待是否違規(guī),主要看以下四個方面:

看接待事由是否合規(guī)

嚴格落實 “先審批、后接待” 原則,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

看接待人數(shù)是否超標

接待對象在 10 人以內,陪餐人數(shù)不得超過 3 人;接待對象超過 10 人的,陪餐人數(shù)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shù)的三分之一。

看接待標準是否超標

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看是否贈送禮品禮金

國內公務接待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公務接待是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不可避免的一項工作,它關系公務活動的順利進行和公共資源的合理使用。在公務接待工作中,要按照《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等規(guī)定,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jié)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高效透明的原則,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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