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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春季各類突出風險,全力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在近期,高速交警豐都大隊大力開展對“失駕”人員的集中整治工作,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失駕”是指駕駛人由于醉駕、吸毒史、駕駛證過期、逾期未檢驗、滿12分等原因造成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注銷、吊銷,從而失去合法的機動車駕駛資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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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高速交警豐都大隊在豐都西開展車輛檢查期間,發(fā)現(xiàn)一輛白色越野車停在高速匝道口,離收費站50米的距離,然后駕駛員和副駕駛更換了座位。該車的反常行為被在收費站外執(zhí)勤的民警看在眼里,并在收費站將該車攔停?,F(xiàn)場民警通過高清卡口,確認了副駕駛男子開車的事實,副駕駛男子面對證據(jù)供認不諱:稱自己12年前因為酒駕導致駕駛證被扣留,后外出工作,一直沒有去處理,導致駕駛證逾期未檢驗被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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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4月6日上午在豐都收費站,高速交警豐都大隊也查獲一起因發(fā)生嚴重交通事故導致駕駛證被吊銷,仍然駕駛機動車行駛,在豐都收費站下道被查獲。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 END ☆

編輯:邱河

校稿:彭盛熒

審核:秦禎

來源:交巡警總隊高速第四支隊豐都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