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曼黎眼里,薛曉舟就是單純善良、固執(zhí)己見的一個糊涂蛋,對方明明是薛閏年的兒子,卻眼睜睜看著家中房子和教培公司都被邱麗蘇所霸占。

就算薛閏年沒有立遺囑,那薛曉舟也擁有財產(chǎn)繼承權,甚至可以能拿到父親的一半家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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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薛曉舟卻傻乎乎把房子拱手相讓,甚至還拒絕從邱麗蘇手里拿走50萬,這讓胡曼黎感到不可思議。

按理來說,薛曉舟就算想替父親守住公司,也不應該無條件賣房。畢竟,邱麗蘇這個人自私自利、表里不一,根本無法繼續(xù)薛曉舟足夠的精神尊重和物質保障。

就連邱麗蘇也看不透薛曉舟的做法,甚至一度以為對方腦子進水了。

但在后期劇情中,胡曼黎卻明白了薛曉舟同意賣房的良苦用心,這一切還要從丁致遠上門懺悔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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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好的人生》直到丁致遠上門懺悔,胡曼黎方知,曉舟為何放棄房產(chǎn)。

隨著劇情的發(fā)展,丁致遠終于發(fā)現(xiàn)了邱麗蘇的真面目,也明白對方挑上自己,只是為了與那些暴發(fā)戶進行資源互換。

雖然丁致遠品行不好,但他卻有文人的風骨,根本不屑與那些玩弄哲學文化的暴發(fā)戶為伍。奈何邱麗蘇手段高超,丁致遠直接在醉酒之際,簽下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

其中,就有替李奮斗寫序的條款,這意味著他的大學教授身份即將會被社會輿論所影響,甚至極有可能被學校所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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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丁致遠所參與的節(jié)目也不被廣大觀眾所認可,這更加讓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職場危機。

長此以往,丁致遠就會徹底身敗名裂,甚至只能被迫淪為邱麗蘇討好各類暴發(fā)戶的玩物,這對他來說完全就是晴天霹靂。

或許是因為內(nèi)心的不甘,也或許是因為對過去還有留戀,丁致遠被騙后的第一想法,竟是找前妻胡曼黎尋求復合,以此達到利用胡曼黎扳倒邱麗蘇的想法。

但丁致遠怎么也沒想到,薛曉舟竟早已住進胡曼黎的家里,更沒有想到對方跟自己兒子竟相處的如此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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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眼前的場景,丁致遠徹底崩潰了,甚至不惜用下跪的方式,請求胡曼黎原諒自己。

與此同時,丁致遠還表示自己愿意做薛曉舟的眼線,并積極配合對方拿到邱麗蘇偷偷轉移公司資產(chǎn)的證據(jù)。

在此之前,胡曼黎一直都覺得薛曉舟同意賣房,是因為對方太過善良所致。沒想到聽完丁致遠的懺悔后,胡曼黎才知,薛曉舟拱手相讓房產(chǎn),只是為了讓邱麗蘇放松警惕。

此外,薛曉舟作為法學院的高材生,他早已猜到邱麗蘇不會把賣房的錢,投入到公司經(jīng)營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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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薛曉舟在擬訂相關轉讓協(xié)議時,直接在合同上留了個心眼。只要邱麗蘇急于變現(xiàn),那薛曉舟就有機會找出邱麗蘇非法經(jīng)營的證據(jù)。

只不過薛曉舟怎么也沒想到,自己會從丁致遠口中,得知邱麗蘇的所有謀劃,也算是意外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