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以熱點問題答復形式回應稱,“二套轉首套”滿足相關條件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為穩(wěn)定樓市,中國近年優(yōu)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實行“認房不認貸”。部分購房者受益于此,此前二套房貸利率變更為首套房貸利率。這一變化之下,這部分購房者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引起人們的關注,畢竟若能享受這一扣除,可最高連續(xù)20年每年享受1.2萬元稅前扣除額。

近日,有網友在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上提問:我之前住房貸款不是首套房貸利率,按照《關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規(guī)定,我辦理了“二套轉首套”住房貸款手續(xù)并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這種情況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嗎?

根據網友的問題,稅務總局回應稱,納稅人按照《關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規(guī)定“二套轉首套”,其商業(yè)住房貸款部分已執(zhí)行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符合《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fā)〔2018〕41號)(以下簡稱“通知”)有關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規(guī)定且之前未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自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開始還款的當月起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同時,對組合貸中其商貸部分已執(zhí)行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符合“通知”有關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規(guī)定且之前未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也可以自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開始還款的當月起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個人所得稅APP在“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模塊填報住房貸款相關信息后享受。填報完成后,既可以將上述信息推送給任職受雇單位在平時扣繳時享受,也可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享受。

此外,上述稅務總局答問中還表示,納稅人按照《關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規(guī)定進行存量住房貸款置換的,由于置換前后納稅人的住房仍為同一套,可以繼續(xù)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其中,貸款合同編號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在個人所得稅APP在“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變更同一套住房新辦理的貸款合同編號等信息。

另外,根據上述稅務總局問答,納稅人在辦理商業(yè)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含全部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及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yè)貸款的“組合貸”等形式)后,新發(fā)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符合“通知”有關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條件的,由于置換前后納稅人的住房仍為同一套,可以繼續(xù)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在“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同一套住房新辦理的公積金貸款合同編號等信息后即可享受。填報完成后,既可以將上述信息推送給任職受雇單位在平時扣繳時享受,也可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享受。

對于納稅人雙方婚前各有貸款買房且均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婚后如何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此次稅務總局也有回應。

稅務總局稱,根據政策規(guī)定,納稅人年度中間結婚,且在婚前各自購買住房發(fā)生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婚后可以選擇各自按照扣除標準的50%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就其購買住房發(fā)生的貸款利息支出按照扣除標準的100%享受,另一方不再享受。婚前月份發(fā)生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以各自按照扣除標準的100%扣除。

如選擇婚后各自按照扣除標準的50%扣除,可以進行如下操作后享受:第一步,在“家庭成員”中填報配偶信息及婚姻登記時間。第二步,在“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中對當年基礎信息進行修改后,選擇確認“是否夫妻雙方婚前各自均有首套住房貸款”并選擇50%的扣除比例。系統將自動累計計算。

如選擇婚后一方按照100%的標準扣除,另一方婚后不再扣除。具體操作如下:夫妻雙方增加家庭成員的配偶信息及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選擇不再扣除的一方修改貸款期限至婚前月份,系統將自動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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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