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作為第二家赴港上市的內地城商行,徽商銀行披露了2024年財報。雖然在2024年,徽商銀行的資產規(guī)模依舊保持了兩位數增長,但在以擴大信貸規(guī)模對沖凈息差收窄的操作中,該行違規(guī)行為也隨之增多。

據不完全統(tǒng)計,2024年金融監(jiān)管部門對徽商銀行的行政處罰金額超2000萬元,較2023年增加近500萬元,且百萬級罰單6張,每一張都涉及信貸業(yè)務違規(guī)。

在資產質量方面,截至2024年末,徽商銀行的不良貸款率降至了1%以下,但零售業(yè)務不良貸款金額卻增加明顯,提升了后續(xù)處置不良資產的成本及難度,加之該行貸款仍存在質量下遷風險且收購的原包商銀行資產處置工作尚未完成,未來徽商銀行很難再出現不良貸款率大幅下降的情況。

此外,從2013年登陸港交所至今,徽商銀行已在港股市場征戰(zhàn)了將近12年,盡管近期股價連創(chuàng)新高,但上市以來的絕大多數時間,徽商銀行股價運行在2港元至3港元區(qū)間。因此,徽商銀行在2019年便開啟了上市輔導備案,但由于該行目前仍存在公司治理、主要股東股權糾紛,以及職工超額持股等問題,等待了六年之久的A股上市夢依舊難圓。

利息收入“以量換價”,監(jiān)管罰款超2000萬元

財報顯示,截至2024年末,徽商銀行的資產總額為20137.53億元,較年初增加2076.09億元,增長11.49%,目前該資產規(guī)模位于我國上市城商行的第七位。

具體來看,徽商銀行資產規(guī)模的進一步提升,離不開該行信貸業(yè)務的不斷擴張。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末,徽商銀行的客戶貸款及墊款總額為10021.66億元,較年初增加1279.43億元,增長14.64%,而這一信貸規(guī)模增速不僅高出2023年0.28個百分點,更明顯高于徽商銀行2024年整體資產規(guī)模的增速。

通過梳理以往財報數據獲悉,徽商銀行的信貸資產增速已連續(xù)14年保持兩位數增長。而近年該行信貸規(guī)模的快速增長或與以量換價相關, 用信貸規(guī)模的快速擴張來抵消部分凈息差收窄的影響。

進一步分析,徽商銀行在2024年實現的利息凈輸入為285.91億元,較2023年減少1.29億元。其中,生息資產規(guī)模增長帶動利息凈收入增加36.02億元,利率變動導致利息凈收入減少37.31億元。而從盈利指標來看,徽商銀行2024年末的利息收益率(凈息差)為1.71%,較2023年同期下降了17個基點,而生息資產收益率下降33個基點。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信貸業(yè)務快速增長的同時,徽商銀行信貸業(yè)務違規(guī)行為明顯增多。據不完全統(tǒng)計,金融監(jiān)管總局、外匯管理局等監(jiān)管部門在2024年對徽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該行職員開出了42張罰單,處罰金額共計2161.63萬元,較2023年增加近500萬元。其中,百萬級罰單6張,最高單張罰單的處罰金額為550萬元,而究其受罰原因,均涉及信貸業(yè)務違規(guī)。

按照行政處罰的披露時間統(tǒng)計,2024年金融監(jiān)管總局共處罰了24位徽商銀行職員,其中包括該行分支機構時任/歷任行長15人,而處罰內容不僅含有警告與罰款,且時任徽商銀行合肥分行行長何濤對超授信額辦理票據貼現業(yè)務行為負有責任,被給予了禁止從事銀行業(yè)工作終身的處罰。

此外,在2024年,徽商銀行投資的蒙上銀行因未按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guī)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等違法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qū)分行給予一張金額高達893.4萬元的罰單。

不良貸款明降,但存暗升風險

雖然徽商銀行2024年資產規(guī)模依舊保持快速增長,但對于金融機構而言,更為注重的是資產質量。徽商銀行行長孔慶龍在2024年財報中表示,為促進資產質量躍升,徽商銀行成立了不良資產重點項目清收調度工作領導小組。

而上述工作領導小組的成立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徽商銀行加大了對不良貸款的清收力度。具體來看,2024年末,徽商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為98.76億元,較2023年末減少11.46億元,而該行在2023年減少的不良貸款金額僅為3.39億元。也就是在信貸規(guī)模與不良貸款的一增一減之下,徽商銀行2024年末的不良貸款率降至了1%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徽商銀行2024年的不良貸款余額出現下降,但該行的關注類貸款卻增加了43.56億元。而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此前發(fā)布的《中國金融不良資產市場調查報告》顯示,關注類貸款中有10%-20%可能轉變?yōu)椴涣假J款。這就意味著徽商銀行2024年新增的關注類貸款中,可能存在著4.4億元-8.7億元的潛在不良貸款。

從產品類型進一步分析徽商銀行不良貸款的構成,截至2024年末,徽商銀行公司貸款的不良貸款金額為53.77億元,較年初減少27.08億元;個人貸款的不良貸款金額為44.99億元,較年初增加15.62億元。而在處置不同類型不良貸款的難易程度方面,無論是直接追償,還是訴訟追償,零售資產的處置成本都相對更高。且即使采用呆賬核銷批量處置不良資產,零售資產進入不良類后也無法立刻核銷,實踐中,大量按揭貸款和信用卡透支借款難以通過核銷處置。

因此,由于徽商銀行不良貸款中,個人不良貸款占比的增加,未來該行處置不良資產的成本和難度有可能提升,這就導致徽商銀行短期難以再出現不良貸款率大幅下降的現象。

再從徽商銀行不良貸款所涉的行業(yè)分析,2024年,該行將清收處置火力主要集中在了房地產行業(yè)。財報顯示,2024年初,徽商銀行在房地產業(yè)上的不良貸款金額為25.41億元,年末則降至3.98億元,全年減少21.43億元。

在處置不良資產的方式上,徽商銀行2024年采用了核銷、重組、轉讓和資產證券化等多種途徑。其中,常規(guī)核銷69.02億元,不良貸款重組約9.42億元,轉讓不良資產7.02億元(含原包商銀行不良資產7.01億元),不良資產證券化3.29億元。而對于財報中“通過加大清收處置等措施”確保資產質量穩(wěn)中向好的表示,徽商銀行沒有披露清收方面的具體數據。

不過,從企查查統(tǒng)計的司法案件數量來看,2024年,徽商銀行作為原告的司法案件數量為60起,較2023年增加了51起。其中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56起,信用卡糾紛案件3起。而訴訟案件數量的增加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徽商銀行在2024年加大了對不良資產的清收力度。

此外,2020年徽商銀行以零對價完成了對包商銀行四家分行的部分資產、負債和人員的收購,當時形成了商譽約145.68元。而截至2024年末,徽商銀行商譽計提減值準備為38.97億元。同時,雖然徽商銀行近年已對原包商銀行的不良資產進行了處置,但初步計算,目前該部分不良資產應仍在8億元左右。

中誠信國際在徽商銀行2024 年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信用評級報告中表示,由于安徽省傳統(tǒng)產業(yè)產能過剩,近年來依附于傳統(tǒng)產業(yè)的上下游企業(yè)受到較大沖擊,經營風險不斷上升,加之原包商銀行四家分行部分原有大額貸款風險持續(xù)暴露,該行信貸風險管控面臨挑戰(zhàn)。未來宏觀經濟下行風險仍存,考慮到徽商銀行貸款仍存在質量下遷風險且收購的原包商銀行資產處置工作尚未完成,未來該行依然面臨較大的撥備計提壓力。

A股上市夢難圓

作為全國首家由城市商業(yè)銀行和城市信用社聯(lián)合重組設立的省級城商行,徽商銀行成立于2005 年,并以內地第二家赴港上市城商行的身份,于2013年登陸港交所??捎捎诟酃墒袌隽鲃有缘仍?,徽商銀行股價絕大多數時間運行在2港元至3港元區(qū)間。

在港交所上市6年后,徽商銀行決定開啟新的資本市場征程,于2019年9月29日開始進入A股上市輔導備案階段,而這一輔導又是將近6年時間。從證監(jiān)會獲悉,目前徽商銀行的上市輔導機構為中信證券(600030)和國元證券(000728)兩家券商,而輔導工作已經完成了二十一期之多。

最近一期輔導工作進展情況報告指出,徽商銀行第四屆董事會已于2022年1月屆滿,第四屆監(jiān)事會已于2021年12月屆滿,且部分董事、監(jiān)事任期超過三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條規(guī)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監(jiān)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財報顯示,截至2024年末,徽商銀行共有董事15名,監(jiān)事8名。其中包括嚴琛、高央等10位董事和何結華、鐘秋實等5位監(jiān)事超過了三年任期。

從上述安徽銀行超長任期的董事、監(jiān)事履歷來看,他們當中不乏財會、資管和金融學研等領域的專家,為徽商銀行近年來的發(fā)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時徽商銀行的7位非執(zhí)行董事均來自于該行股東,而遲遲未能換屆離任,應與徽商銀行主要股東的股權糾紛有關。

上述輔導工作進展情況報告披露,中靜新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杉杉控股”)之間存在徽商銀行的股權糾紛,而這一糾紛會給該行A股發(fā)行上市造成一定影響。

具體來看,2019年8月20日,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簽訂資產轉讓的《框架協(xié)議》。其中,包括三項資產,分別為徽商銀行224,781,227股內資股份,中靜新華境外子公司合計持有的徽商銀行1,245,864,400股H股股份,以及中靜四海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靜四?!保┑?1.6524%股權。

此后,杉杉控股及杉杉集團分別向中靜新華支付了定金及部分交易價款,并就中靜四海的 51.6524%股權辦理完畢了過戶手續(xù)。但需要注意的是,就在雙方簽訂了上述《框架協(xié)議》后的一個多月,徽商銀行開啟了A股上市輔導。而,杉杉控股與中靜新華也因股權交割及款項支付的爭議,于2020年6月前后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

2023年1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對雙方股權轉讓糾紛案分別出具一審判決,判決如下:(1)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簽訂的《關于轉讓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中靜四海實業(yè)有限公司股權之框架協(xié)議》、中靜新華與杉杉集團簽訂的《關于中靜四海實業(yè)有限公司之股權轉讓協(xié)議》、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簽訂的《股份轉讓合同書》于2020年6月2日解除;(2)中靜新華應返還杉杉控股為本次股權轉讓支付的相應價款;(3)杉杉集團應返還登記在杉杉集團名下的中靜四海51.6524%股權,同時中靜新華返還對應的股權轉讓價款。

2023年9月22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上述股權轉讓糾紛分別出具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但中靜新華于2024年3月21日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就該兩案申請再審,最高人民法院審查意見為:符合再審條件,建議立案審查。截至2025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尚在立案審查中。

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首發(fā)注冊管理辦法及相關要求,A股發(fā)行人的股權應清晰,而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的股權糾紛處理結果可能導致徽商銀行主要股東變動,對徽商銀行A股發(fā)行可能造成一定影響。

從財報獲悉,中靜新華、中靜新華香港及其境外子公司等共計持有徽商銀行約14.71億股權,持股比例為10.59%,中靜四海則持有徽商銀行5.06億股權,如果杉杉集團將記在名下的中靜四海51.6524%股權進行返還,中靜新華等公司持有的徽商銀行股權會進一步增加,從而超過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成為徽商銀行的持股最多的股東。但從徽商銀行的股東持股權益來看,在上述司法訴訟期間,中靜新華于2021年6月25日與東建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就全部出售直接加間接持有的徽商銀行H股及內資股股份事項簽訂了《意向書》;于2021年11月6日與深圳正威(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協(xié)議書》出售徽商銀行股權。

目前,現任中靜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Gao Yang(高央)(曾任中靜四海實業(yè)有限公司董事長)為徽商銀的非執(zhí)行董事之一。

此外,上述輔導工作進展情況報告獲悉,徽商銀行目前仍存在職工持股不符合監(jiān)管規(guī)定的情況,即該行單一職工持股超過50萬股。

綜上,因存在公司治理、主要股東股權糾紛,以及職工超額持股等問題,徽商銀行A股上市的路途恐怕依舊不夠平坦,這個六年之久的上市夢難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