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黃河新聞網(wǎng)運城頻道消息,4月28日,山西運城“男孩被生母繼父虐死案”宣判,繼父被判死刑,生母無期徒刑。

另據(jù)極目新聞消息,記者從山西運城當?shù)毓俜将@悉,“男孩被生母繼父虐死案”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繼父)被判死刑,被告人謝某某(生母)被判無期徒刑。
2024年該案一審開過一次庭,原定于今年4月25日上午進行的一審第二次開庭,臨時取消。法院工作人員稱因準備不充分,該案延期開庭。此后幾天,孩子生父張先生電話處于關機狀態(tài),未公開發(fā)聲。幾天前,張先生稱,他會尊重法律,希望法院從重判處兩名被告人死刑。
案件回顧:
2023年5月4日,山西省運城市臨猗縣臨晉鎮(zhèn)居民謝某某向臨猗縣公安局報案,稱其10周歲的兒子張某僑于5月3日凌晨在臨晉鎮(zhèn)下豆氏村離家出走未歸,請求臨猗縣公安局幫助尋找。5月8日,臨猗縣公安局發(fā)布協(xié)查通報。
2023年5月24日早上,距離男孩失蹤20多天后,臨猗縣公安局發(fā)布相關警情通報——臨猗縣公安局于2023年5月23日找到失蹤人員張某僑,已確認死亡。犯罪嫌疑人謝某某、王某某已被臨猗縣公安局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而嫌疑人謝某某、王某某分別是張某僑的生母、繼父。
據(jù)紅星新聞報道,該案起訴書中審理查明,2023年5月2日晚,被告人王某某出車返回家中,指使被告人謝某某將已熟睡的被害人張某某叫醒,帶到客廳“管教”。此后,被告人謝某某先后朝被害人張某某腰背部、臀部、四肢等部位進行毆打,迫使張某某承認偷拿家中現(xiàn)金。
5月3日凌晨2時許,被害人張某某大便失禁后,被告人王某某才停止毆打。然而,到當天早上6時左右,被告人謝某某發(fā)現(xiàn)孩子已身體冰涼無呼吸。5月4日凌晨1時許,作為孩子繼父的被告人王某某,將孩子遺體掩埋至該村其祖父墳墓中。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謝某某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后果極其嚴重,并且均一人犯數(shù)罪,應當數(shù)罪并罰。以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對兩人提起公訴。
來源 |綜合黃河新聞網(wǎng)運城頻道、極目新聞、新聞晨報、紅星新聞、北京青年報等監(jiān)制 | 李金鋒 李潔敏主編 | 彭丹編輯 | 蔣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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