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王杯決賽中,呂迪格在比賽行將結(jié)束時失去理智,向主裁判布爾戈斯投擲物品,雖然沒有砸到主裁,但他可能會因此事受到嚴厲處罰。早些時候,前裁判伊圖拉爾德-岡薩雷斯塞爾電臺節(jié)目中談到了對這名德國國腳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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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對裁判的暴力行為,他可能會被處以四到十二場禁賽的處罰。那么會是四場還是十二場呢?我想說的是。如果你是一名球迷,如果你向裁判投擲玻璃杯或其他東西,你就會被趕出球場,他們不會再讓你進場的?!?/p>

“如果你是一名球員,處罰應(yīng)該比禁賽四場更嚴厲。如果一名球迷向裁判員扔?xùn)|西,反暴力部門就會介入,他們同樣會把這名球員趕出球場,他們甚至?xí)∠臅T資格。”

“好吧,如果紀律委員會給他四場禁賽,他們樹立的‘榜樣’就是:如果你是球員,你可以對裁判為所欲為,但如果你是球迷,你就不行?!?/p>

此外,對于呂迪格事后道歉的行為,這位前裁判稱:“(道歉)并不是一個減輕處罰的因素,因為這不是一個自發(fā)的道歉。也就是說,如果我扔?xùn)|西攻擊了裁判,兩個小時過去了,裁判還在球場里,但我甚至已經(jīng)洗過澡了,我已經(jīng)冷靜下來了,我卻還沒有請求原諒,球員的道歉是由俱樂部的律師辦公室促成的,我不相信他們?nèi)魏稳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