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泉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人事事項,詳情如下——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人員名單
(2025年4月28日泉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洪金城為泉州市國防動員辦公室主任;
決定免去林琪偉的泉州市國防動員辦公室主任職務(wù);
決定免去黃育奇的泉州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wù)。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5年4月28日泉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肖建龍為泉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黃志強(qiáng)的泉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5年4月28日泉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傅家頂為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免去其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wù);
免去楊金順的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免去黃川龍的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審判庭庭長職務(wù);
免去陳越新的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免去林海峰的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免去陳鵬騰的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wù)。
來源|觀八閩 綜合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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