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泉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人事事項,詳情如下——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人員名單

(2025年4月28日泉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洪金城為泉州市國防動員辦公室主任;

決定免去林琪偉的泉州市國防動員辦公室主任職務(wù);

決定免去黃育奇的泉州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wù)。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5年4月28日泉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肖建龍為泉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黃志強(qiáng)的泉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5年4月28日泉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傅家頂為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免去其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wù);

免去楊金順的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免去黃川龍的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審判庭庭長職務(wù);

免去陳越新的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免去林海峰的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免去陳鵬騰的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wù)。

來源|觀八閩 綜合泉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