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劉思維)2015年9月,河南信陽14歲女孩小慧上學途中失聯(lián),7年后,女孩尸體在家附近一間老宅的水井中被發(fā)現(xiàn),隨后兇犯魏某某被警方抓獲,經歷兩審被判死刑。5月7日9時許,新京報記者從小慧親屬一審訴訟代理人、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余超處獲悉,日前,小慧親屬接到法院通知,兇犯魏某某已于4月30日被執(zhí)行死刑。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經河南省信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23年10月31日,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魏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魏某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小慧親屬等人經濟損失3.8萬余元。

據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被告人魏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名未成年人死亡,為逃避罪責將被害人沉入井中,毀滅證據,作案后畏罪潛逃多年,主觀惡性深,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魏某某雖具有坦白情節(jié),但結合本案犯罪手段、情節(jié)及后果,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余超告訴新京報記者,一審判決后,魏某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編輯 彭沖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