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網易新聞 查看精彩圖片

新智元報道

編輯:桃子

【新智元導讀】日前,諾獎得主、AI教父Geoffrey Hinton聯合10名前OpenAI員工及其他業(yè)內人士聯合發(fā)表公開信反對OpenAI的重組計劃,理由非常直接:OpenAI違背了他們的慈善宗旨,即確保AGI的安全開發(fā)和造福人類。

在剛剛簽署的公開信中,Hinton表示,OpenAI獨特的非營利法律結構是防止商業(yè)利益凌駕使命的保障,重組將削弱公眾利益的保護機制,違反公司章程,構成對其非營利責任的威脅。

他們在公開信中呼吁:要求OpenAI解答根本問題。OpenAI并未公開解釋其擬議的重組將如何推進該非營利組織的慈善目標,即安全地開發(fā)AGI,造福人類。它也沒有充分解釋,為什么CEO奧特曼在國會作證時所強調的治理保障措施在2023年對OpenAI的使命至關重要,卻在2024年卻成為了其使命的障礙。

確保非營利組織保留控制權,從而保護慈善信托和宗旨。要求OpenAI停止重組,并保護治理保障措施(包括非營利組織的控制權),OpenAI領導層一直堅稱,這些措施對于「確保其繼續(xù)專注于其長期使命」至關重要。

公開信簽署者名單如下:

打開網易新聞 查看精彩圖片

公開信鏈接:https://notforprivategain.org/

為何阻止OpenAI重組?

想要理解OpenAI的慈善宗旨:非營利控制為何能保護使命,我們可以先理解OpenAI所說的「AGI」是什么意思。OpenAI將AGI定義為「一種高度自主的系統(tǒng),在最具經濟價值的工作上表現優(yōu)于人類」。

而另一方面,OpenAI警告稱,「AGI還會帶來嚴重的濫用風險、重大事故和社會混亂。失調的超級智能AGI可能會對世界造成嚴重傷害?!箠W特曼和OpenAI的高級員工此前與Hinton在內的數百人一起簽署了一份聲明,該聲明指出,「緩解AI滅絕的風險應該是全球優(yōu)先事項,優(yōu)先于其他社會規(guī)模的風險,如大流行病和核戰(zhàn)爭。」

OpenAI的成立目的即是因為擔憂一家營利性公司開發(fā)AGI。為了實現其使命,同時避免成為另一個以利潤為導向的谷歌競爭對手或對尖端AI沒有直接影響力的學術安全實驗室,OpenAI嘗試構建AGI。為了確保他們在構建AGI的競賽中的動力永遠不會損害他們的使命,他們注冊為非營利組織,并在法律和結構上將構建AGI的目標置于使命之下。

2019年,OpenAI決定,除了作為一家非營利性非股份公司所能籌集的捐款和債務資本外,還需要籌集股權資本。為了在保持其使命優(yōu)先地位的同時實現這一目標,OpenAI成立了一家受控的營利性子公司。通過這家受控子公司「OpenAI-profit」,OpenAI將向尋求回報的投資者籌集資金。然而,新的營利性實體將是原非營利組織「OpenAI-nonprofit」的子公司,原非營利組織將保留其信托責任,將慈善事業(yè)置于首位。

擬議的重組將顛覆OpenAI的慈善使命。OpenAI近期宣布,計劃再次進行重組,據稱是為了滿足投資者簡化資本結構的需求。根據這項新的重組方案,OpenAI-profit將轉型為特拉華州的一家公益公司「OpenAI-PBC」。屆時,OpenAI-PBC將「運營和控制OpenAI的運營和業(yè)務,而該非營利組織將聘請領導團隊和員工,在醫(yī)療保健、教育和科學等領域開展慈善事業(yè)」。OpenAI-nonprofit的「對現有營利性組織的重大權益將以PBC股份的形式持有」。

通過取消非營利組織的控制權,擬議的重組將消除OpenAI一直堅稱對其慈善宗旨至關重要的大部分治理保障措施。而且,任何金額都比控制一家全球領先的AI公司更能促進OpenAI非營利組織的慈善宗旨。

OpenAI公開的重組理由是,其優(yōu)先考慮競爭優(yōu)勢而非慈善宗旨,且未能闡明放棄非營利組織控制權如何與其使命相兼容。盡管OpenAI目前的架構可能存在局限性,且競爭定位可能間接支持其使命,但任何擬議的解決方案都必須在不損害核心原則的情況下,針對實際缺陷進行量身定制。

OpenAI尚未公開證明,其重組對使命的所謂益處如何大于拆除旨在確保OpenAI忠于其使命的保障措施所帶來的巨大風險。非營利組織可能因失去控制權而一無所獲。

如何阻止OpenAI重組?

公開信中寫道,「我們懇請Bonta和Jennings總檢察長采取以下行動...」即上述提到的「要求回答基本問題」和「確保非營利組織保留控制權,保護慈善信托和宗旨」。

1.OpenAI需要回答哪些基本問題

OpenAI尚未公開回答有關重組的一些基本問題。他們敦促總檢察長調查以下問題:

1)董事會決定的理由

  • 取消非營利組織的控制權是推進OpenAI慈善目標的最佳途徑嗎?如果是,為什么?做了哪些分析,又考慮了哪些替代方案?

  • 2023年5月,奧特曼在國會作證時表示,OpenAI的治理「確保其始終專注于其長期使命」。他當時提到的許多(如果不是全部)保障措施,在擬議的重組方案下都將不復存在。2023年5月至2024年9月之間發(fā)生了什么變化,以至于對OpenAI使命至關重要的保障措施反而變成了障礙?

  • 奧特曼曾多次表示,營利性機構會給試圖構建AGI的組織帶來不良激勵?,F在情況不是這樣嗎?如果是這樣,原因是什么?

  • 投資者壓力對重組決策有何影響?董事會是否正式批準了一輪包含以重組為條件的投資?如果是,董事會提供了哪些信息來支持其批準?

2)利益相關董事的參與

  • 哪些現任董事已經參與或計劃參與有關擬議重組的決策,哪些(如果有)沒有參與,以及各自有哪些潛在的利益沖突?

  • 根據擬議的重組,任何董事是否會獲得OpenAI-PBC的股權、額外股權或其他直接或間接個人利益?

3)OpenAI提出的重組計劃

  • OpenAI-PBC的治理結構是怎樣的?誰會加入這個致力于構建AGI的實體的董事會?

  • OpenAI-PBC需要什么樣的架構來保證其行動符合其使命,即確保AGI的安全開發(fā)并造福全人類?具體來說,他們將采取哪些保障措施來確保其發(fā)布的AI系統(tǒng)是安全的,并且AGI的收益能夠惠及全人類,而不是優(yōu)先惠及投資者?

  • 如果OpenAI-PBC采取明顯對人類有害的行動,誰能采取補救措施?

  • OpenAI-PBC是否會重新承諾章程中的原則,包括承諾停止與接近構建AGI的使命一致的組織競爭并為其提供幫助?

  • OpenAI的立場是否是,其他前沿AI公司的目標與OpenAI不一致?OpenAI的立場是否是,如果任何一家公司搶在OpenAI之前開發(fā)AGI,人類的利益就會受到威脅?如果是這樣,OpenAI的立場又有何依據?

  • 新投資者的利潤是否仍會受到限制?超過上限的利潤還會歸OpenAI-nonprofit所有嗎?過去投資者的利潤上限會被取消嗎?利潤上限結構的任何變化將為非營利組織帶來什么價值?所有關于超過上限的利潤預期值的內部分析都應被要求提供。

  • 如果OpenAI構建了AGI,誰將擁有并控制它?微軟對AGI的知識產權是否與 OpenAI現有AI系統(tǒng)的知識產權相同?

2.OpenAI需要保護最初的慈善宗旨

他們呼吁不要讓OpenAI的重組按計劃進行。他們敦促總檢察長通過保留OpenAI和奧特曼反復聲稱對其使命至關重要的核心治理保障措施來保護OpenAI的慈善宗旨:

  • OpenAI的領導層(試圖構建AGI的實體)應該對使命負有信托責任:確保 AGI安全開發(fā)并造福人類。

  • 除了使命之外的所有目標——包括利潤和贏得AGI競賽——都應該服從于使命。

  • OpenAI將使命放在首位的義務必須至少由總檢察長、董事和對此事有特殊利益的各方依法強制執(zhí)行。

  • 投資者的利潤應該繼續(xù)受到限制,超過限制的利潤應該專門直接用于造福人類。

  • OpenAI應該保留其章程中的承諾,停止競爭并開始協(xié)助接近構建AGI的使命一致的項目。

  • AGI本身(如果OpenAI創(chuàng)建的話)應該屬于非營利組織或類似的實體,其唯一責任是確保AGI得到負責任的使用并造福人類。它不應由商業(yè)實體或其投資者擁有或控制。

然而,僅僅停止重組是不夠的,因為這些治理保障措施顯然不足以阻止管理層推動將其移除。他們還請求您確保董事會擁有必要的獨立性、資源、信息和意愿,以履行其受托責任,抵制管理層。具體如下:

  • 罷免董事。任何被發(fā)現破壞董事會重組決策完整性的董事均應被罷免。

  • 獨立性:董事會的大多數成員不應在OpenAI-profit中擁有直接或間接的個人利益。

  • 專業(yè)知識。董事會應具備必要的專業(yè)知識,以了解OpenAI-profit何時采取與使命相悖的行動。

  • 資源。董事會應擁有必要的人員和預算,以監(jiān)督這家擁有數千名員工、估值達3000億美元的組織的運營。

  • 信息。OpenAI應定期及時向董事會匯報任何可能與其使命相沖突的活動。董事向管理層提出的任何問題都應得到及時、詳細的答復。

  • 監(jiān)督。監(jiān)督這些變更的實施,或指定一個獨立機構來監(jiān)督其實施。在這些變更最終確定之前,董事會的任何決定都應接受仔細審查。

他們在公開信的最后寫道,OpenAI的成立是為了確保AGI的安全發(fā)展并造福全人類,其目前的架構在法律上將營利動機置于「確保AGI的安全發(fā)展,造福全人類」的使命之下。

擬議中的重組將取消必要的保障措施,實際上將這項可能是有史以來最強大的技術的控制權和利潤,交給一個有法律義務優(yōu)先考慮股東回報的營利性實體。

「我們敦促您停止這一重組,恢復適當的治理,并確保OpenAI繼續(xù)對您、公眾及其慈善宗旨負責?!?/p>

本文轉自學術頭條,若二次轉載聯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