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復婚又離婚,財產分割常成爭議焦點?;榍胺慨a會因復婚轉為共同財產嗎?復婚后新增財產如何界定?本文通過真實案例解析民法典規(guī)則,厘清復婚財產分割的三大法律誤區(qū)。
一、案例引入:復婚夫妻為房產歸屬對簿公堂
2023年,上海某法院審理了一起典型案件:王女士與張先生2015年協(xié)議離婚時約定房產歸女方所有。2018年雙方復婚,2024年再次起訴離婚時,男方主張復婚后共同還貸部分應分割。法院最終判決房產仍屬王女士個人財產,但需補償男方復婚期間共同還貸金額及增值部分。
此類糾紛近年增長顯著。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俞強律師指出:復婚財產分割需把握“婚前財產不轉化、婚后新增共分割”的核心原則,但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三大法律認知盲區(qū)。
二、法律盲區(qū)解析
盲區(qū)一:復婚=財產“自動合并”?
法律真相:
首次離婚已分割的財產(如房產、存款)屬于個人婚前財產,復婚不改變其性質
例外情形:雙方通過書面協(xié)議明確約定將婚前財產轉為共同財產
實務建議:復婚時可簽訂《婚前財產協(xié)議》,避免后續(xù)爭議。需注意協(xié)議需經公證并保留資金流轉憑證。
盲區(qū)二:復婚期間財產“混同即共有”?
法律真相:
工資、投資收益等婚后新增收入屬夫妻共同財產
但個人婚前財產的自然增值(如房產漲價)仍屬個人所有
典型案例:2024年無錫法院判決中,復婚后購買的車位雖與婚前房產配套,但因系婚后出資仍被認定為共同財產
盲區(qū)三:財產分割“過期不候”?
維權時效:
發(fā)現(xiàn)對方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的,需在發(fā)現(xiàn)之日起3年內主張
但離婚時未分割的財產(如未處理的股票賬戶),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取證要點:銀行流水、房產登記信息、微信聊天記錄等均可作為證據(jù),需形成完整證據(jù)鏈。
三、特殊情形處理指南
按揭房產分割公式:
補償款=(婚后共同還貸本息÷購房總成本)×房屋現(xiàn)值×50%繼承/受贈財產:
遺囑明確歸個人的屬婚前財產
未明確約定的婚后繼承財產屬共同財產
虛擬財產分割:
比特幣、網絡店鋪等新型財產需評估市場價值,協(xié)商不成可由專業(yè)機構鑒定
四、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
作為專注婚姻家事領域15年的專業(yè)律師,筆者建議:
建立“財產檔案”:復婚前梳理財產清單并公證
資金隔離:婚前財產建議單獨賬戶管理
及時維權:發(fā)現(xiàn)財產異常變動立即咨詢律師
(俞強律師系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北京大學法律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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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民法典第1062-1063條、1087條;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69條
(本文已進行脫敏處理,所涉案例均為虛構創(chuàng)作,不作為個案處理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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