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人是在片場認識的,聽說是個公關(guān)小姐姐牽的線,第一次見面,劉德華就看直了眼,心想:這女孩兒咋這么好看呢?喻可欣呢,也被這俊俏小生迷得不行,結(jié)果呢,認識才5天,倆人就住一塊兒了,13天后,劉德華已經(jīng)管她叫“老婆”,她喊他“老公”,這速度,擱現(xiàn)在得叫“閃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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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會兒的他們,真是愛得昏天黑地,劉德華在信里寫:“最親愛的妻子,相識非偶然,一見已相牽,”還寄了張《神雕俠侶》里楊過的劇照,背后簽上“最愛你的丈夫”,喻可欣呢,為了見他一面,寧可渾身起水泡也要跑去馬來西亞約會。

倆人還當著喻可欣媽媽的面,簽了張“結(jié)婚證”,當然,沒法律效力,就是個愛的承諾,那時候的劉德華,窮得叮當響,為了給喻可欣住好點兒的酒店,還到處借錢,白天拍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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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可欣被罵得狗血淋頭,有人說她“勾引”劉德華,有人嘲她長得“土”,有次記者探班,拍到倆人一塊兒看電影,第二天報紙就寫:“喻可欣傍大款上位!”她氣得拿出身份證澄清自己才21歲,可輿論還是不放過她。

劉德華呢,忙得腳不沾地,拍戲、唱歌、跑通告,陪喻可欣的時間越來越少,而喻可欣在香港,語言不通,事業(yè)也沒起色,拍了幾部戲都沒啥水花,眼看著男友成了萬人迷,自己卻像個“拖油瓶”,她心里那落差,能不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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