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博主爆料稱,第1次,看到三人合葬碑。2個人吧,還可以理解。通常是父母合葬,這一下子多出來一個人,這這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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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看,原來是一個爸爸,二個媽媽,也不知道背后有多少故事。但這個家庭應該很和諧,畢竟愿意長眠在一起,這太難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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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帖一發(fā),迅速引發(fā)網(wǎng)友圍觀和熱議。

我們來看看網(wǎng)友們的“感慨萬千”:

我第一任奶奶沒留下子女就去世了!我親奶奶生個我爸兄弟三個。下葬就是我爺在中間,兩任奶奶一邊一個,都是合法夫妻,都要被尊重。

我同事女兒車禍走了,夫妻倆就買了個三人墓,現(xiàn)在埋進倆了,我同事還活著。

我公公婆婆也是三個人合葬,我婆婆是第二任,第一任二十出頭就難產沒了,都是明媒正娶的,不葬一起,把誰放一邊?

少見多怪喲。我的外祖母老人九九仙逝,九旬過后,多次遺囑,百年之后,與外祖合葬立碑之際,定要將外祖八十年前的亡妻刻于碑上。我母親是她唯一的女兒。我們與外祖母無血緣,但絲毫不影響她慈祥的音容。

見到一個墳里埋幾個人不奇怪,哪怕是七八個都不奇怪,奇怪的是埋兩個老頭!

不出奇,以前有一個父,和妻妾合葬的也不少,但兩個父一母合葬的是真的未見過。

我感覺挺正常,在我們老家(洛陽嵩縣)夫妻是必須合葬的。我的爺爺?shù)牡谝蝗纹拮釉?940年左右就去世了,然后又娶了我的奶奶。我的爺爺于1974年去世,下葬時與第一任妻子合葬。我的奶奶于2001年去世,然后把他們三人葬于一個墓穴

我第一個外婆死了,留下幾歲的大舅舅和姨媽,外公又娶了第二個外婆,生了小舅舅和我媽,帶大了大舅舅和姨媽,我覺得把他們三個葬一起也合情合理,總比那個把太公骨灰分三處,清明要跑湖南,廣東,廣西祭拜的強吧。

我們這里有父子合葬的,也有妯娌合葬的,當然夫妻合葬的居多。

我爺爺和三個奶奶四人合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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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則同衾,死則同穴,一些老人們死后都希望能和自己喜歡的人葬在一起,那么合葬有什么講究呢?

什么時候可以并葬?一般情況下,如果女子無子女,前夫家也無做主,就只能與后夫合葬。如果沒結婚證,就不能合葬,或者由現(xiàn)任丈夫子女說了算。這種三人合葬是結發(fā)妻與丈夫并排。左為男右為女。在女人的西北方向埋第二個妻子。這是自古以來的規(guī)矩。

另外,人死后一家三口,當然可以合葬在一起了,但是前提條件下是所在的地方還是允許這種合葬。因為有一些地方是土葬是不被允許的,也不被提倡。

在一些文化中,兄弟之間的婚姻是允許的,因此,哥哥去世后,嫂子可能會被視為小叔子的潛在配偶。如果小叔子也去世了,他們可能會被合葬在一起。

總之,人死后終究是塵歸塵土歸土。這是自然法則,任何人不能強求。人就是地球的過客。人類繁衍生息,也不過是總體生命的輪回。

對于生命個體而言,活著才有真正的價值,人走了,與這個世界就徹底無關了,怎么埋,和誰埋在一起,都只是與活著的人相關。若干年后,在地球上的一點痕跡都不會有了。

所以,活在當下,享受生命帶給自己的快樂,享受大自然賦予的美好時光。讓自己的內心活得熱忱,充滿希望!珍惜自己,珍惜身邊人,這就是最大的意義。

對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