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熊強

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云南局通報了師宗恒泰礦業(yè)有限公司大普安煤礦“11·17”一般頂板(瞞報)事故調查報告。2024年11月17日,大普安煤礦發(fā)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1人遇難。事故發(fā)生后,煤礦瞞報。經(jīng)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17名有關責任人員被建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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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煤礦 本文圖均為 師宗縣政府官網(wǎng) 圖

調查報告中載明,大普安煤礦位于曲靖市師宗縣雄壁鎮(zhèn)大舍村委會大普安村,負責人劉某。2024年11月17日晚班,煤礦共安排78人入井作業(yè),其中西翼采區(qū)入井22人,帶班礦領導為李某先,安全員為李某林。14時39分,李某先入井。15時15分,西翼采區(qū)中班帶班礦領導李某出井,組織晚班作業(yè)人員召開班前會,安排班長李某榮等8人到+1770m回風巷改巷掘進作業(yè),其余人員到+1820m運輸巷改擴、+1860m回風巷澆筑水溝。

16時許,李某榮等人到達+1770m回風巷改巷掘進工作面后,安排李某坤、金某華、竇某春、陳某雄、李某華、申某雄等6人負責運輸支護材料及出渣,其與李某龍負責在迎頭使用風鎬掘進。21 時28分,李某先將標識卡交給李某林攜帶,提前出井。22時30分許,李某林到+1770m回風巷改巷掘進工作面巡查,發(fā)現(xiàn)迎頭巷道左幫有片幫的風險,叮囑李某榮進行處理,隨后離開工作面。23時5分許,李某榮在迎頭巷道左側使用風鎬挖棚腿窩時,巷壁片幫,砸到其頭部,導致事故發(fā)生。次日6時40分,李某榮送醫(yī)搶救無效死亡。

11月17日23時19分,竇某春在+1770m運輸石門向調度室報告了事故信息,調度室立即向地面值班礦領導李某東及李某先匯報了事故情況,李某東隨后向劉某匯報了事故情況。11月18日3時20 分,在大普安煤礦井下帶班的左某林接調度室通知后出井,李某東向其當面匯報了事故情況。劉某、左某林均未向煤礦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等有關部門上報李某榮受傷、死亡情況,瞞報事故。2024年 11月18日,劉某和遇難人員家屬私下進行協(xié)商,達成賠償協(xié)議。

“云南省曲靖市師宗縣大普安煤礦發(fā)生頂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私下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xié)議”。事故發(fā)生三天后,師宗縣人民政府收到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云南局《關于移送曲靖市師宗縣大普安煤礦有關舉報線索的函》。師宗縣人民政府立即組織開展核查,經(jīng)核實,李某榮系在井下作業(yè)過程中受傷并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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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煤礦

調查報告認定,師宗恒泰礦業(yè)有限公司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管理不到位,違法違規(guī)布置隱蔽工作面,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情節(jié)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

師宗恒泰礦業(yè)有限公司“11·17”一般頂板 事故(瞞報)調查組建議,對大普安煤礦負責人劉某、礦長左某林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10人給予行政處罰;師宗縣煤炭事務服務中心5名公職人員給予政務處分及組織處理;對師宗恒泰礦業(yè)有限公司處罰款420萬元,由頒發(fā)證照的部門暫扣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降低其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等級。同時,由師宗縣人民政府責令大普安煤礦停產整頓,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師宗縣能源局(煤炭事務服務中心)向師宗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本期資深編輯 周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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