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秒,僅僅3秒!
一個隨意的變道動作
讓電動車瞬間卷入“死亡吞噬區(qū)”!
2025年3月23日,勞某駕駛二輪電動自行車行駛至防城港市上思縣廣元村糧食儲備庫門口時,突然從右側車道向左變道,期間正好駛入后方何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的盲區(qū)內。何某未能及時注意觀察路面情況,兩車就此發(fā)生碰撞,造成勞某受傷及兩車不同程度損壞與道路中心護欄損壞的交通事故。
當事人勞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以及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xiàn)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的規(guī)定,負主要責任。
當事人何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的規(guī)定,負次要責任。

交警提示
大貨車、罐車等大型車輛車體高、體型大,相應的盲區(qū)面積也更大,駕駛人在起步、過路口、轉彎時應當通過后視鏡充分觀察車輛周圍情況。小型汽車、非機動車、行人在路上遇到大貨車,無論其正在行駛或是停車,都應當在縱向、橫向上保持足夠遠的距離,轉彎要認真觀察后方車道安全情況。不要與其并行、搶行,不要從其車前或車尾經(jīng)過,以免被盲區(qū)“吞噬”而造成悲??!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麻新宇
內容來源:防城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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