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西寧4月8日電 (李雋 周明邦)8日,記者從青海省民政廳獲悉,該省將0歲至17周歲的困境孤獨癥兒童盡可能全部納入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保障范圍,提供基本康復服務。
該省近期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困境孤獨癥兒童關心關愛服務工作的通知》,圍繞精準保障、兜底監(jiān)護、促進融入等方面,進一步健全完善關愛服務措施。同時,主動協(xié)助符合條件的孤獨癥兒童及其家庭申請各類社會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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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為孤獨癥兒童康復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和孩子們一起做康復訓練。李雋 攝
青海省兒童福利機構將為有需求的困境孤獨癥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日間照料、早期干預、康復訓練和家庭康復訓練指導等服務,大力推行“開門辦院”,切實減輕困境孤獨癥兒童家庭負擔。
對無法隨班就讀的孤獨癥兒童,通過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或送教上門等方式接受教育。對16至18周歲有就業(yè)潛力的困境孤獨癥兒童,將會同殘聯(lián)部門積極培育開發(fā)職業(yè)體驗、崗位實踐、就業(yè)鍛煉等社會適應性公益慈善項目。
此外,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鼓勵支持專業(yè)機構開展心理撫慰、康復、照料、護理、社區(qū)支持等服務。各地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將為困境孤獨癥兒童康復服務領域的社會組織開展專業(yè)服務提供必要場地場所,共享設施設備等現(xiàn)有資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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