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前16天欲取消通過飛豬平臺預定的境外酒店,卻遭到拒絕?!?a class="keyword-search" >飛豬說酒店不同意退款,但我跟酒店發(fā)郵件協(xié)商,酒店說我是第三方訂的,與他們無關,還是找平臺退。我該怎么辦?還能有其他辦法嗎?”
北京醫(yī)生季先生原本計劃4月10日至14日前往迪拜參加學術會議,遂于3月23日通過飛豬平臺預定迪拜皇冠假日酒店(以下簡稱“酒店方”),房費5289.08元。

預定兩天后,因無法按計劃參加學術會議,季先生便聯(lián)系飛豬,希望退款,并按客服要求提供資料,但多次交涉均未果。
季先生告訴“法度law”,確實因為特殊情況去不了,自己也可以接受按一定比例扣除費用后再退款,或者修改入住人信息,由參會的同事入住。
但季先生變更入住人的請求也遭到飛豬拒絕。“之前飛豬跟我說可以補償我500,我覺得他們是在打發(fā)我?!?/p>
季先生提供的電話錄音顯示,4月9日,一名自稱是“飛豬國際”的男士稱,其多次就該訂單與酒店方溝通,酒店方明確表示不做任何退改。
但酒店的說法卻不一樣。隨后,季先生給酒店方發(fā)電子郵件協(xié)商此事,相關電子郵件截圖顯示,酒店方回復稱“與您的預訂相關的任何更改或請求,必須提交給您的直接供應商或旅行社……我們無法直接與您確認任何信息,因為預訂是通過第三方代理進行的,并且是預付費預訂?!?/p>
季先生告訴“法度law”,此前飛豬客服告訴自己,房間是飛豬平臺依托境外第三方在酒店方訂的。
被飛豬拒絕后,季先生決定自己跟飛豬所說的“境外第三方”取得聯(lián)系。錄音顯示,季先生要求飛豬提供第三方供應商的公司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但被飛豬以“屬于內部涉密資料,不對外透露”為由拒絕。
飛豬還稱,沒有酒店方明確的書面(郵件)同意,其無法操作申請,但季先生表示,他后來把酒店給他的回復也給了飛豬客服,仍被拒絕。
季先生還告訴“法度law”,自己還向黑貓投訴、飛豬注冊地即杭州市政府12345進行了投訴,但未獲有效進展。



對于此事,4月10日,“法度law”致電飛豬投訴受理電話,接線人員表示將上報并有專門人員負責。
4月11日,一名自稱是飛豬公關的人士回復稱,季先生的訂單為“不可取消”商品?!安豢扇∠睒俗R已在下單前的商品詳情頁、下單頁,以及預訂成功后的通知短信和郵件中顯著、清晰地展示,并明確告知消費者“該訂單預訂成功后,取消訂單或未入住將扣除全部費用”。
這名公關人士稱,在消費者聯(lián)系平臺提出取消需求后,客服多次與酒店溝通協(xié)調,爭取為消費者協(xié)商免費退訂,但酒店客房預訂部拒絕了該請求。考慮到消費者體驗,平臺為消費者提供500元體驗金,該筆費用由平臺承擔?!俺薪釉摴P訂單預訂服務的商家信息在平臺內有顯著展示,若消費者有進一步了解的需要,可在平臺商家店鋪頁面,查閱該商家營業(yè)執(zhí)照?!?/p>
這名公關人士還表示,消費者通過旅行平臺預訂的酒店商品是不可攜帶、儲存的服務類產品,這與實物消費不同,本質上是旅行平臺的商家通過平臺提供的是預訂服務,旅游服務包括住宿服務是由線下酒店門店提供的。旅行類商品具備非常強的時間屬性特征,通常來說,帶有“不可取消”標識的酒店商品價格更便宜,而帶有“可限時免費取消”標識的房型價格相對較高。
當消費者在旅行平臺預訂了一間“不可取消”客房后,酒店需要為消費者關閉這間客房的銷售,如果后續(xù)消費者要求申請取消,酒店就會面臨因客房臨時取消后無法及時售出的損失,因此酒店方很有可能會拒絕消費者的取消申請。
值得一提的是,面對“消費者所付的錢款被扣后會流向哪一方;消費者取消訂單后就被扣全款的法律依據是什么”等問題,上述飛豬公關人士未作出明確答復。
律師解讀
“預訂后取消扣全款”在訂房時并不少見,這類規(guī)定本質上是否合法?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李珍律師告訴“法度Law”,平臺的這種做法對于消費者來說的確是霸王條款。因為我們國家的損害賠償的原則是填平原則,就是我給你造成了損失,賠償是以損失為限進行一個補償或者是賠償,但是對于飛豬平臺的這種做法,其實并不能造成對方交易機會的完全喪失,取消訂單后,不會必然導致酒店方預期收入和預期利潤的減少。
對于消費者來說,還是應當謹慎,看清楚訂單的詳細規(guī)定,比如使用范圍以及退款的規(guī)則等等。如果說對方已經做出了重點標注或者聲明,所以在下訂單的時候還是自己要注意一點。
李珍律師還表示,酒店的訂單其實相當于一份合同,能不能取消是要看這個合同的性質、類型和內容。一般情況下,取消合同要承擔這個違約責任。對于酒店這個行業(yè)來講,訂單是完全是可以取消的,但要承擔一個違約責任。這個違約責任是根據雙方的約定,或者是參考市場上的交易規(guī)則。
總的來說,酒店的訂單都是可以取消的。如果是說有一些酒店的訂單,它上面表述是不可取消,或者取消以后全額扣除預付房款,肯定是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可以通過消費者維權熱線或者是工商監(jiān)管進行溝通和協(xié)調?;蛘呖梢钥紤]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北京云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北海國際仲裁院仲裁員、邢臺仲裁委仲裁員姚禹律師告訴“法度law”,從法律角度而言,若飛豬平臺在預定頁面明顯標注了“取消扣全款”“不得變更入住人信息”等字樣,如果消費者因自身原因需要退訂或變更,平臺有權拒絕。此時消費者預付的款項更傾向于屬于定金性質而非預付款性質。但從情理的角度來說,消費者提前16天發(fā)起退訂,幾乎不會給酒店造成損失,飛豬拒絕退款的行為不合理。
姚禹律師還提到,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4條相關規(guī)定,飛豬平臺有義務向消費者提供第三方平臺的信息。如平臺不能提供其平臺上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信息和聯(lián)系方式的,消費者有權向平臺要求賠償。類似戢先生這樣,下單后由飛豬平臺委托其他第三方平臺的情況,飛豬平臺應當提前把這一情況向消費者進行詳細的披露,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但姚禹律師同時還認為,“預訂后取消扣全款”目前在大的法律框架下,只要標注足夠醒目,就不屬于無效格式條款,仍然合法。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許浩律師向“法度law”表示,需看雙方協(xié)議是否對能否退款等情況有明確約定。此外,若飛豬以明確顯著的方式提醒消費者訂單不可退,那么消費者只能嘗試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以合同約定為準;若飛豬未明確提示消費者,或者合同中約定不明,則消費者可以退款。
根據法律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guī)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guī)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許浩律師也認為,飛豬有義務向消費者披露與第三方合作的對象、方式等非商業(yè)秘密的信息?!耙鞔_提示消費者可能存在什么問題,如果確實遇到問題該如何解決?”
許浩律師也表示,法律未禁止“取消扣全款”,商家要明確提示其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和風險,盡到說明和提示義務;消費者也要慎重選擇預訂平臺,考慮清楚后再做購買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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