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江西景德鎮(zhèn)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4月15日上午在景德鎮(zhèn)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引發(fā)廣泛關注。

庭審開始前,受害人母親胡女士懷抱兒孫一家三口合影,情緒激動。她表示,受害方共有10名家屬參與庭審,希望法院判處被告人廖某某死刑、立即執(zhí)行,為兒孫討回公道。肇事方家屬和其代理律師暫未公開發(fā)聲。本案將擇期宣判。
事故發(fā)生在2024年10月2日傍晚6點42分。時年20歲的廖某某正駕車行駛在限速40公里小時的市區(qū)路段。在等待紅綠燈時,廖某某與當時的女友在車內發(fā)生爭吵。因心情憤懣而情緒失控,廖某某突然猛踩油門。在短短幾秒鐘之內,車速被迅速提升到129公里/小時,導致正在過馬路的胡先生一家三口來不及躲避,遭遇強烈撞擊。其中,年僅11個月大的嬰兒當場殞命,時年30歲的夫婦則分別在120救護車趕到現(xiàn)場后和送醫(yī)后不治身亡。

事故發(fā)生第二天,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經(jīng)勘察、檢驗鑒定,認定廖某某排除酒駕毒駕嫌疑,對事故負全部責任。而后,檢察院以廖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準將其逮捕。起訴書顯示,廖某某當時連續(xù)兩次將電動汽車的加速踏板即電門踩至100%狀態(tài),直到撞擊發(fā)生前一刻,才剎車打方向。
另據(jù)多份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涉事小型轎車事發(fā)時速度約為128.96km/h,其車輛轉向系、制動系、行駛系及前照燈事故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相關要求,即顯示均正常。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肇事司機廖某某為初中輟學,16歲左右開始工作,肇事車輛是一輛二手特斯拉,事發(fā)時剛買到手5天,而廖某某實際駕駛這輛車的時間不足兩天。事發(fā)后,廖某某父親曾提出80萬元的賠償方案,并辯稱,廖某某在撞人之前打了方向盤,也踩了剎車,所以并不是有意殺害別人。出于這一考慮,被告人辯護律師也將從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角度,來進行辯護。

庭審前一天,受害人母親胡女士告訴記者,事故發(fā)生后,兒媳家的老人受不了打擊而不幸離世,她自己和老伴也患上了"創(chuàng)傷后應激性障礙"、"重度抑郁"。兩人每天度日如年,靠安眠藥入睡,每天只能睡一兩個小時。一睜眼,就能看到孩子們曾經(jīng)鮮活的面孔。每次進到孩子們生前入住的婚房,看到他們的合影,都忍不住心痛。
胡女士還表示,自己從目擊者處了解到,車輛撞擊瞬間,兒媳下意識抱住了孩子,試圖以自己單薄的血肉之軀阻擋車輛的撞擊。殯儀館的細節(jié)更令人心碎,入殮師為孩子整理遺容,整整用了4個小時。但事發(fā)至今,肇事方從未說過道歉的話。而面對肇事方賠償80萬的提議,他們態(tài)度堅決:不要錢,只求法律嚴懲。
記者注意到,警方在最初作出刑事拘留決定時,廖某某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而等到檢方在批捕的時候,廖某某的罪名變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

華東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沈亮表示,究竟以哪一種罪名來對廖某某定罪,將成為本次庭審的關鍵。這兩種罪名的一個主要差別在于,犯罪嫌疑人"主觀故意"的不同。其中,交通肇事罪的主觀要件是:"過失致人死亡";而以 沈亮同時表示,定罪直接關系到量刑。我國《刑法》規(guī)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最高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罰更重,致人重傷、死亡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乃至死刑。本案造成了三個人的死亡,并且造成了重大的社會影響,可以說,犯罪情節(jié)是比較嚴重的,但是是否據(jù)此認定廖某某“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社會危害特別巨大”、并因此判處廖某某死刑,還需要法庭來進行更加審慎的考量。 沈亮認為,本案中,從警方定性的“交通肇事罪”到檢方定性的“危害公共安全罪”,這一變更,體現(xiàn)了司法機關的審慎和嚴謹。我們完全可以相信,司法機關一定會在尊重法律的基礎上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決。對于普通人來說,如何讓類似的悲劇不再發(fā)生,更加值得思考。事實上,本案也給"路怒"司機敲響了一記警鐘。相信有不少司機或多或少都有過" 看看新聞記者: 金梅 翟靜 阮麗 編輯: 翟靜 阮麗 責編: 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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