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江西景德鎮(zhèn)“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在景德鎮(zhèn)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景德鎮(zhèn)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24年10月2日,被告人廖某宇在駕駛過程中于車內與他人發(fā)生口角,在景德鎮(zhèn)市珠山區(qū)昌江大道加速至129km/h行駛,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導致三人死亡,應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報道,20歲男子廖某某駕駛一輛特斯拉轎車,在鬧市區(qū)限速40km/h的路段,兩次將油門踩到底,撞倒了正在過馬路的一家三口,最終導致一家三口死亡,其中包括一名不滿周歲的嬰兒。

事故發(fā)生瞬間視頻畫面。圖/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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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fā)生瞬間視頻畫面。圖/受訪者提供

法庭宣布休庭后,中國新聞周刊從被害人母親處獲悉,本案將擇期宣判,庭上控辯雙方爭論比較激烈,爭議焦點主要關于罪名問題,“廖某某方當庭表示只認交通肇事罪,不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據家屬介紹,檢方出具的證詞稱,“女友多次哀求他慢點開,前面有人”,廖某某對此當庭辯稱,“(天色)太晚了他看不見,不熟悉景德鎮(zhèn)道路”,檢方隨即反駁。

庭審最后,廖某某當庭鞠躬敬禮向被害方致歉,家屬表示不接受。

記者:趙雨萌

編輯:黃昱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