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案,臺北地院今天上午提解柯文哲出庭,辯護人將申請傳喚證人;合議庭已排審案計劃到11月27日,5月要7次提解柯文哲全天出庭、6月輪空,7月再排柯文哲3天出庭,密集審理拼年底結案、明年首季宣判。

法官今天下午傳喚收賄共犯、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同樣行準備程序;吳順民偵查中羈押禁見但認罪獲交保,訴訟程序比柯文哲簡易。
依規(guī)劃,柯文哲今天出庭還押后,5月8日、13日、15日、20日、22日、27日、29日共7天要再被押解出庭;6月因合議庭進行其他案件,未安排庭期;7月排8日、10日、15日3天的庭期要提解柯文哲出庭。
7月15日以前庭期,柯文哲將與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前柯辦主任李文宗同時押解出庭,搭配“在外”被告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臺北市“都發(fā)局”前局長黃景茂、威京集團財務部經(jīng)理張志澄同庭。
法院傳票、庭期透露,因有人犯在押,合議庭優(yōu)先厘清貪污案情,庭期的安排與柯文哲可能的交保時機有關。
柯文哲涉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案,受命法許芳瑜進行準備程序,待排好證人棒次、時間,檢辯開始交互詰問;除已定好“要”提解柯文哲的庭期外,7月還排了3次庭期、8月排了4次庭期,9月與10月進入審案“尖峰期”,各有9天開庭,11月時再排8天庭期。
柯文哲日前因腎功能戒護就醫(yī)手術,術前以血尿、腎損傷申請具保停押,法官起訴后第一次押期3個月屆前,已裁定柯文哲再押2月,至于具保停止羈押部分,正向相關醫(yī)院、臺北看守所函詢,還未作準駁。
檢廉指控,柯文哲擔任臺北市長時與彭振聲、黃景茂通過京華城都市更新計劃案,圖利沈慶京121億元,另以政治獻金名義收賄1710萬元。
臺北地檢署2024年12月26日依貪污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罪起訴柯文哲與共犯共11人,對柯文哲求刑28年6月;移審后,柯文哲二次裁定3000萬元、7000萬元交保加電子腳環(huán)監(jiān)控,但檢方抗告,法院再將柯文哲裁押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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