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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是一名單親媽媽,兒子小楊留學歸來后因結婚需要婚房,于是賣掉了自己名下僅有的一套房子,并分批將賣房所得的370萬元打給兒子,用來購買通州區(qū)一套面積較大的房子,產權證上寫明房子為小楊單獨所有。
小楊婚后,楊某搬去與兒子同住,卻因為生活瑣事多次與兒媳爭吵,導致婆媳矛盾加劇。小楊為維護妻子,一氣之下搬走,并將楊某拉黑。此后近三年,兩人再無聯系,甚至沒有打過一個電話。直到為解決女兒上學問題,兒子小楊才通過外祖母向母親楊某發(fā)出了最后通牒,要求她從自己的房子里搬走,并表示不會讓上一代矛盾延續(xù)導致自己妻離子散。
楊某得知后徹底心寒,將兒子告上法庭,要求返還購房款370萬。小楊則表示,這筆錢是母親贈與自己的。作為母親,為孩子置辦房產是風俗習慣。北京東城區(qū)法院經審理,楊母向小楊支付的370萬元應為借貸,判決小楊返還楊母借款本金370萬元。
河南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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