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我是胖胖。
“單獨看具體的社會成員,每一個人都異常精明,知道很多東西不能吃、知道趨吉避兇,都在努力地追求著幸福。你賣地溝油,我賣膠面條;你賣皮革奶,我賣鎘大米;你賣毛醬油,我賣陳化糧;……但社會就是一個巨大的循環(huán)的整體,當整個社會失去了秩序,另一種合作出現(xiàn)了:互相喂毒,無人幸免。 正所謂:‘人人害我,我害人人’?!?/p>
這是之前網(wǎng)上關(guān)于易糞相食討論的一個段子,胖胖先說說段子里的邏輯:
所謂“易糞相食”,不是誰在真的吃屎,而是說我們每個人都在吃別人明知有毒但依然生產(chǎn)出來的“垃圾”,而自己生產(chǎn)的“垃圾”也會被別人吃。
你不吃自己生產(chǎn)的東西,因為你知道它有毒;但你吃別人的——別人也不吃自己做的,因為同樣有毒。
最后,每個人都在吃別人留下的毒,卻自以為逃過一劫。
這叫“自我豁免錯覺”:認為自己不吃自己做的垃圾食品就安全了。
可現(xiàn)實是,你不吃自己的垃圾,但你吃別人的毒。他也不吃自己的毒,但吃的是你的垃圾。大家形成了一個巨大的、有毒的閉環(huán):
你喂我毒,我喂你毒,大家互喂毒,人人自保卻無人得救。
你說這是不是精明?
這不是精明,這是集體性的愚蠢,是在“個人最優(yōu)選擇”下陷入的“集體最差結(jié)果”。
最近呢,胖胖就刷到有這么一條觸目驚心的新聞。
據(jù)南方網(wǎng)綜合羊城晚報、深圳市場監(jiān)管、揭陽日報、廣州日報的公開報道,揭陽市某肉丸商家吳某,為了讓豬肉丸“更彈牙”,非法添加國家明令禁止的硼砂。
法院查明,從2023年9月起,吳某共購入約45斤硼砂,用于制作含毒豬肉醬及熟制豬肉丸,并銷售約4000斤,總銷售額約9萬元,獲利1萬元。最終,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罰金18萬元,違法所得1萬元也被依法追繳。
利欲熏心,喪盡天良。以硼砂為餌,置百姓于鼎鑊;借肉丸行兇,視人命如草芥。
吳某加硼砂,是為了讓豬肉丸“更有彈性”“色澤更好看”,好賣、好賺錢。這看上去是小聰明。
但根子在哪里?根子在整個社會默認了一個規(guī)則:只看短期利益、成本效益最大化、缺乏底線。
他可以想:“我就賣幾個月,賺點小錢,又不是我全社會都這么干?!?/p>
但恰恰是這種“我只是一個”的心態(tài),才讓社會變成了“每個人都在這么干”的局面。
而當所有人都在“造毒”,那么這個社會就變成了道德低下的局面。
這可不是單例,說起這肉丸,胖胖身邊還有一樁事,不能不提。
今年過年,胖胖才從身邊朋友那兒聽說一件事,說是在胖胖老家當?shù)?,有個在某短視頻平臺上賣牛肉丸的大V,天天直播,天天爆單,生意好得不得了。
他的牛肉丸定價是99塊錢五斤,表面上看著親民實惠,評論區(qū)也全是“回購無數(shù)次”“太彈了太香了”的好評。
可你稍微掂量一下賬就知道不對勁——市面上一斤真牛肉得四五十塊,這家還能給你打成丸子、凍好包裝、包郵發(fā)貨、還剩利潤,那他用的到底是什么牛?
有意思的點在哪?
這家大V居然在電商后臺把潮汕地區(qū)——也就是牛肉丸真正發(fā)源的地,直接設(shè)置為“禁止配送”。為啥?怕懂吃的人吃得出來。你品,你細品。
這就不是簡單的便宜,是避實擊虛的生意經(jīng)。
核心邏輯就是:只賣給吃不出門道的人,反正你吃得懂,你不是目標用戶。
所以其實這背后暴露出的是一種更大的行業(yè)邏輯:
不是某一個人在造假,而是一整套低價競爭驅(qū)動下的偽劣產(chǎn)業(yè)鏈。
咱們再扯扯,為什么明知道這是一場沒有贏家的博弈,還是沒有人收手?
這個問題是博弈論的經(jīng)典:為什么在一個有毒的博弈中,沒人愿意第一個做出改變?
原因很殘酷,因為“不投毒就會死得更快”。
一個做豬肉丸的商家,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顧客要口感,要Q彈,要賣相好,還不能貴。
如果不用硼砂,他的產(chǎn)品可能不夠漂亮、不夠筋道、保質(zhì)期短,一下子就被同行干掉了。
等大家都不加了,你的干凈產(chǎn)品才有競爭力。但在這之前,你活不過市場。
這就是所謂“太有良心的死的更快,財發(fā)狠心人”。
他不是在“選毒”,他是在“選死法”。
你不這么干,就只有死路一條。
這就是“互害”的經(jīng)典案例:
所有人都知道這樣不對,但誰也不敢做第一個退出,因為退出就意味著被淘汰。大家都困在一個不斷互害的系統(tǒng)中,只有不斷突破底線,才能活下去。這不是單單個體的道德問題,是整體道德下滑,缺乏制衡導(dǎo)致的一個果。
就拿這起事件來說:
吳某從2023年9月開始添加硼砂,到了2024年9月才被查獲,整整一年。
他賣了四千斤毒肉丸,賺了區(qū)區(qū)一萬元。
你說,這一年,吃他肉丸的有多少人?
而那些沒被查到的,還有多少?我們不知道,也不敢想。
所以,制衡是關(guān)鍵一方面,但胖胖還想要控訴的一點是,這個社會能不能有一點“人味”?
有沒有哪怕一絲絲“我做這事,良心會痛”的自覺?有沒有“我不能這樣坑人的羞恥感”?
我們是不是已經(jīng)默認了“我騙你,你騙他,他再來騙我”的無限循環(huán)?
有沒有哪個行業(yè)的人愿意拍著胸口說:我敢吃我自己做的東西,我孩子也吃。
如果都沒有,那我們就活在一個全員“易糞相食”的世界。
不能把問題總歸咎于“大家都這樣”。
因為社會變成這樣,不是“大家”的錯,是每一個明知道有毒還繼續(xù)干的人一起做出來的。
互害不等于共贏,易糞相食不等于共存。
吳某只不過是這條毒鏈里的一環(huán)。
他今天被抓了,但明天還會有另一個吳某。
你以為你避開了,其實不過是在下一場輪回里,等著成為受害者而已。
“人人害我,我害人人”不是智慧,而是整體信任的潰敗。
這也是胖胖今天想說的,像大多數(shù)投毒者,如果總是僥幸覺得被抓住,只是概率問題。
如果整個規(guī)則,制衡無法形成“成本遠高于收益”的威懾作用,那就不可能從根本上杜絕問題。
所以,這里需要靠規(guī)則的“威懾”,而不是靠人心的“自覺”。
靠“良心發(fā)現(xiàn)”是不夠的。
別高估人性,也別低估環(huán)境的引導(dǎo)力。
真正能扭轉(zhuǎn)這個互害閉環(huán)的,從來不是道德呼吁,而是成本核算。
當“害人”的代價遠高于“自保”的收益,當“守規(guī)則”變成活下去最經(jīng)濟的路徑,那些曾經(jīng)喂毒的人,才會認真考慮:是不是換個活法?
你想讓人停止作惡,就必須讓他明白:作惡不再劃算。
真正的“社會秩序”,不是靠一兩個吳某“良心發(fā)現(xiàn)”建立的,而是靠一整套讓壞人付出代價的規(guī)則維護的。
毒,不是吳某一個人加的,是整體的縱容和沉默讓他敢加。
如果沒人想第一個收手,那就得由規(guī)則來逼迫他第一個收手。
讓作惡者無路可退,讓守法者不再吃虧。
這,才是真正能讓我們遠離“易糞相食”的開始。
熱門跟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