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一下柯文哲在交保獲釋后出獄的一幕,以及在臺北住處對媒體及小草們的講話,可以說,柯文哲從外表到氣質(zhì)幾乎像換了一個人,身形消瘦,銳氣全無!
114天的羈押果然把柯文哲從一個島內(nèi)第三政黨的領(lǐng)袖,改造成了一個連走路和說話都毫無底氣的小政客!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跟我一樣的感受,之前的柯文哲,談不上霸氣側(cè)漏,但至少談笑風(fēng)生、詼諧幽默,而如今,柯文哲出獄后一路被人駕著,講話的時候,目光閃爍,走路踉蹌,一副做賊心虛的樣子,好像犯了天大的錯誤,被老師訓(xùn)斥后的小學(xué)生!
我們看到,昨天出獄的柯文哲身形消瘦,銳氣不再。他哽咽感謝支持者在他身陷囹圄之際為他加油打氣。他說,自己不是貪污圖利之人。對此次政治劫難,他未怨天尤人,反而“感謝上蒼讓我反省人生”,強調(diào)自己仍會努力用正面力量讓臺灣變得更好。
原先很多人以為柯文哲的政治生命,會因京華城等案宣告終結(jié)。沒想到,經(jīng)過四個月的調(diào)查,北檢厚達168頁的起訴書并無讓柯文哲“一槍斃命”的證據(jù),反而有羅織罪名之嫌。
不要說專業(yè)的法律人士了,臺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中,有些內(nèi)容就連我這樣的法盲老百姓都覺得有問題,臺北地檢署明明說京華城案中沈慶京透過中間人朱亞虎安排七名人頭,各匯款30萬元至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何以成了沈慶京交付210萬元賄款給柯文哲的罪名?給政黨的政治獻金,按照法律是很正常的操作,為何威京集團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能被臺北地檢署認定為給柯文哲的賄賂金?這么牽強,臺北地檢署確定這不是開玩笑嗎?

另外,臺北地檢署上窮碧落下黃泉,兵分多路搜索并約談眾多證人,沒有查出柯文哲收受沈慶京1500萬元的時間和地點,更沒有金錢流向,僅憑EXCEL檔案,北檢就求處15年重刑,相當(dāng)荒謬,更有甚者,臺北地檢通過親綠媒體鏡周刊放風(fēng),一開始說柯文哲在臺北市長辦公室收受賄賂1500萬,后來又改稱是在新加披收受賄賂。
對于這樣毫無底線的傳言,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駁斥,難道是要柯文哲背著麻袋把1500萬獻金從新加坡背回來?這難道真的不是開玩笑?
所以,從這些細節(jié)中可以看出,臺北地檢署的起訴書,破綻百出,很難不被外界所質(zhì)疑。
在我看來,這或許恰好是柯文哲政治生命得以延續(xù)的一個好消息,因為按照流程,柯文哲的京華城案和政治獻金案,即便從現(xiàn)在的法院審理到最終判決,估計最少也需要數(shù)年的時間,
在我看來,賴政府急于追殺政敵,臺北地檢署無證據(jù)指其貪污,以及綠媒抹黑造謠的做法,一定會激起一些“小草”回歸,從而延長柯文哲及民眾黨的政治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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