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無證酒駕被查,2025年4月居然再次因無證酒駕,又被仙桃警方查獲,屢錯不改的任性男為自己的漠視法律付出沉重代價——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罰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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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晚,交警六大隊與彭場派出所聯(lián)勤開展夜間清查行動。民輔警在轄區(qū)新321省道北干渠產(chǎn)業(yè)大道路口對過往車輛開展巡邏盤查,晚8時許,一輛灰色面包車駛近檢查卡點時,卻躲躲閃閃,欲圖逃避檢查。可疑形跡引起民警注意,遂上前攔截檢查,聞到駕駛人滿身酒味,對其使用酒精測試儀進行檢測,結果為53mg/100ml。在檢查駕駛人董某證件,發(fā)現(xiàn)其并無駕駛證,且所駕駛車輛未參加年審。進一步檢查信息,還發(fā)現(xiàn)董某于2024年因無證酒駕被交警六大隊查獲。此次屬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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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董某已被仙桃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3日,并處罰款2700元的處罰。

仙桃交警提醒,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請廣大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幸,觸碰酒駕高壓線。特別是再次酒駕之人,會留下案底,不僅自己要支付昂貴的違法成本,而且還可能影響到兒女的工作、生活,所以聞者足戒,不要重蹈復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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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仙桃交警

責編:周方婷

編審: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