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 林琛力】據(jù)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等媒體報道,當?shù)貢r間4月26日,3名美籍兒童與他們的母親一同被驅逐至洪都拉斯,其中包括一名正在接受轉移性癌癥治療的4歲兒童。白宮邊境事務負責人“邊境沙皇”湯姆·霍曼和美國國務卿魯比奧27日辯稱,沒有驅逐美籍兒童,只是“驅逐了他們的媽媽”。

當?shù)貢r間4月27日,白宮“邊境沙皇”湯姆·霍曼表示,只驅逐了孩子們的母親。視頻截圖
當?shù)貢r間4月26日,美國“公民自由聯(lián)盟”和“國家移民項目”等組織召開新聞發(fā)布會表示,在一起案件中,一名母親帶著她2歲的孩子被美國移民和海關執(zhí)法局(ICE)驅逐至洪都拉斯;另一起案件中,另一名母親帶著她4歲和7歲的孩子被驅逐出境,其中4歲的孩子身患轉移性癌癥,仍在接受治療。
兩起案件的律師表示,兩名母親和她們的孩子都于當?shù)貢r間24日在路易斯安那州參加ICE的“例行登記”時遭到拘留,隨后迅速被驅逐出境。
在第一起案件中,該家庭24日提交了一份緊急請愿書,要求法院下令ICE“立即釋放”該名2歲女童,稱該部門在“缺乏任何法定或憲法權力”的情況下以美國公民身份拘留了她。請愿書顯示,這位母親四年來一直定期參加類似的登記,且經常帶著女兒們一起。
路易斯安那州西區(qū)地方法院法官特里·多蒂(Terry Doughty)當?shù)貢r間26日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一名2歲的女孩與她的母親和11歲的姐姐一同被驅逐至洪都拉斯,“強烈懷疑政府在沒有任何有意義的程序的情況下就驅逐了一名美國公民”。
為此,多蒂已安排于當?shù)貢r間5月16日就此案舉行聽證會,要求美國政府有關部門對此作出解釋。他援引2012年的一起驅逐出境案件指出: “驅逐出境、拘留驅逐出境或建議驅逐出境美國公民都是違法和違憲的。”
第二起案件的律師赫伯特(Erin Hebert)介紹,這位母親在路易斯安那州南部居住了十多年,但沒有合法身份,當?shù)貢r間24日她被要求帶著兩個孩子和護照前往登記處,大約20到30分鐘后ICE告知律師這家人已被拘留。
赫伯特說,當?shù)貢r間25日早上,這家人被送上飛機驅逐至洪都拉斯,“我的客戶在被拘留24小時內就被驅逐出境,無法與我聯(lián)系”。
律師和倡導組織們批評,這些案件凸顯了特朗普政府正在進行的移民打擊行動缺乏正當程序?;袈?a class="keyword-search" >魯比奧當?shù)貢r間27日對此辯稱驅逐過程“遵循正當程序”,沒有美國公民兒童被驅逐出境,ICE只驅逐了孩子的母親,是母親“自愿”把孩子帶回洪都拉斯的。

當?shù)貢r間4月27日,魯比奧表示,是被驅逐的母親“自愿”把孩子帶走的。 視頻截圖
當日,霍曼在CBS的電視節(jié)目中稱“我們不會驅逐美國公民”,并表示ICE給了母親選擇權,是母親選擇“帶著孩子一起走”,“2歲的孩子跟著媽媽一起回去了。媽媽簽了字,說‘我要我2歲的孩子跟我一起回去’。這是家長的決定,不是政府的決定。”
霍曼辯稱:“當你入境一個國家,且明知自己是非法入境,卻選擇生下一個美國公民孩子時,那是你自己的事,而不是本屆政府的事。”他補充說,入境美國后有了美國公民的孩子并不是一張“免罪金牌”,這不意味著人們“可以免受法律制裁”。
魯比奧當日在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的節(jié)目中也表達了類似觀點。他表示,非法居留在美國的人就會被驅逐,如果被驅逐者想帶著孩子一起走,“那么有兩種選擇:你可以說,‘你當然可以帶走你的孩子,不管他是不是美國公民,因為那是你的孩子’;或者你可以說,‘你可以離開,但你的孩子必須留下’。”
魯比奧爭辯說,如果美國政府做出了后一種選擇,即強迫這些孩子留在美國,批評人士也會借此抨擊政府。
對于霍曼和魯比奧關于母親“自愿”帶走孩子的說法,兩起案件的律師們予以否認。律師們表示,兩位母親在美國都有家人,她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留在美國,且其中一名4歲兒童還在接受癌癥治療。
美國“公民自由聯(lián)盟”路易斯安那州執(zhí)行主任奧多姆斯當?shù)貢r間27日批評稱:“她們是母親,是孕婦,是孩子,她們身患絕癥或病情極為嚴重,但都是守法居民,且按照監(jiān)管命令的要求向ICE報到。”
“如果ICE可以對這些母親和孩子做出這種事,如果ICE可以對大學校園里的學生做出這種事……那么我們所有人都無法逃脫這種無法無天的對待?!眾W多姆斯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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