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東又一地:取消!此前廣深佛已取消

4月30日,《江門市住房和建設局 江門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關于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發(fā)布。

《通知》稱,自2025年4月30日起,江門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江門市適用土地增值稅免征政策的普通住宅標準,由市住房和建設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另行制定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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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悉,目前,江門市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和住房交易中增值稅和契稅的稅率及減免稅政策,已不再區(qū)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普通住宅標準主要用于對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銷售普通住宅及其他類型房地產(chǎn)(含非普通住宅)征收的土地增值稅,即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繼續(xù)免征土地增值稅。

南都此前報道,2024年,廣州、深圳、佛山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南方都市報(nddaily)、N視頻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