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只是想逃命,不是殺人?!?br/>面對法院的判決,曹女士的父親眼圈發(fā)紅,聲音都在發(fā)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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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電影橋段,而是一個真實發(fā)生在我們身邊的悲劇。

故事要從2024年5月20日說起。那天晚上,河北的曹女士和閨蜜出去吃了頓飯。她的丈夫劉某某卻懷疑她“外面有人”,醋意大發(fā)。到了21日凌晨1點多,醉醺醺的劉某某回到家,手里還握著刀,質問曹女士是不是跟別的男人吃飯,情緒失控,火藥味瞬間彌漫整個房間。

更離譜的是,他強行把曹女士拉上車,要她一起出去“對質”。
一路上,不停地謾罵、威脅,甚至動手。車里的監(jiān)控拍下了全過程——劉某某不僅酒駕,還連續(xù)闖紅燈,把曹女士嚇得魂不附體。

凌晨2點55分,車開到一個路口時,劉某某突然把曹女士拖下車,衣服褲子都被撕爛,場面可以說是極度羞辱人。然后他又把她強行拽回車上。

就在他稍不留神的那一瞬間,曹女士踩下油門,想逃——這是她唯一的出路。
然而,劉某某跳上了車前蓋,試圖攔住她。

車繼續(xù)前行,悲劇在某個路口發(fā)生了。劉某某從車上摔落,送醫(yī)后搶救無效身亡。

曹女士也因此被送進了醫(yī)院??傻人褋淼葋淼牟皇前参浚且患堉缚兀?strong>故意殺人罪,判刑11年。

她的律師在法庭上陳述:劉某某當晚多次施暴、持刀威脅、酒后危險駕駛,而曹女士只是想逃離現(xiàn)場,她根本不知道劉扒在車上,也無法預料會出事故,這更像是“緊急避險”或者“意外”。

但法院最終還是以“故意殺人罪”判了曹女士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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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結果一出,網上炸了。

很多網友質疑:
“被家暴的人逃命都不行嗎?”
“她不是殺人,是自救!”
“這難道不是法律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

曹女士的父親也接受了采訪,說得很直接:“他家暴?。〉抖寄贸鰜砹?!我女兒已經快不行了,她只是想逃,她真的沒想殺人?!?/p>

目前,案件已經上訴到了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能不能改判,還沒有最終結果。

結語:

這一案件,不只是一起家暴引發(fā)的悲劇,更是一場關于“正當防衛(wèi)”界限的公共討論。
如果你是曹女士,面對醉酒暴力、持刀威脅,還能冷靜等待法律援助嗎?
還是會像她一樣,在絕望中開車逃生?

我們一直在說“家暴零容忍”,可當受害者奮起反抗、試圖逃離時,卻又可能背負殺人的罪名。
法律,是否應該給予那些在絕境中自救的人更多一點理解和保護?

這不是個案,是每個可能被暴力困住的人的共同命運。

希望那扇“逃生門”,以后真的能打開,而不是被判上鐵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