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年,一個名字震動了整個中國 —— 白寶山。這個曾經(jīng)平凡的人,在出獄后化身殺人狂魔,持槍犯下多起令人發(fā)指的罪行,共殺害 17 人,其行徑之兇殘、手段之殘忍,令人毛骨悚然。

他的案件被公安部列為 1996 年 1 號案件、1997 年中國十大案件之首,也被國際刑警組織列為 1997 年世界第三要案。是什么讓他從一個普通人走向了萬劫不復(fù)的深淵?這背后的故事,猶如一部黑暗的悲劇,值得我們深入探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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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暗童年:孤僻性格的萌芽

1958 年,白寶山出生在北京的一個普通家庭,父母都是首都鋼鐵公司的職工,家中還有兩個姐姐和一個弟弟,原本也算一個完整的家庭。然而,命運的重擊在他 3 歲時降臨,父親不幸病逝,家庭的頂梁柱轟然倒塌。

母親獨自拉扯著幾個孩子,生活的艱辛可想而知。無奈之下,母親選擇改嫁,并再次生下一個兒子。但家境并未因此好轉(zhuǎn),貧困如影隨形,母親最終將年幼的白寶山送到了徐水老家。

在徐水的日子里,沒有父母陪伴的白寶山,內(nèi)心孤獨而敏感。農(nóng)村的生活條件艱苦,加上缺少關(guān)愛,讓他逐漸養(yǎng)成了極為寡言的性格,不愿與人交往。直到 1971 年,13 歲的白寶山才回到北京,可此時他與母親和繼父的家庭已經(jīng)有了深深的隔閡。

回到北京后,他才開始上一年級,與比自己小五六歲的孩子坐在同一間教室,這讓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在學(xué)校里,他總是獨來獨往,面對同學(xué)的好奇目光和偶爾的嘲笑,他選擇默默忍受,內(nèi)心的孤僻也愈發(fā)嚴(yán)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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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到小學(xué)三年級,白寶山便輟學(xué)了,家庭的變故和早年的農(nóng)村生活,像陰影一樣籠罩著他,為他日后的性格發(fā)展埋下了隱患。

輟學(xué)后的白寶山,很早就踏入了社會。16 歲時,他在一家街辦的醬菜廠當(dāng)臨時工,雖然工作辛苦,但也能勉強維持生計。18 歲時,他正式成為石景山區(qū)第一電碳廠的裝卸工,這份工作同樣繁重,卻也給了他一些穩(wěn)定感。

在工廠期間,一次民兵演練中的實彈射擊,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白寶山在射擊中展現(xiàn)出了驚人的天賦,成績優(yōu)秀,這讓他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己的 “與眾不同”,也讓他迷戀上了打槍。

此后,他向親戚借來一支汽槍,下班后就背著槍去樹林里打鳥,不斷訓(xùn)練自己的槍法,他沉浸在這種能夠精準(zhǔn)命中目標(biāo)的快感中,卻未曾意識到這種愛好正逐漸走向危險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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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觸法律:小錯釀成大罪

23 歲時,白寶山與同廠一名白姓女工結(jié)婚,婚后生活雖然平淡,但也有了家的溫暖。一年后,妻子生下一對龍鳳胎,這讓白寶山既欣喜又倍感壓力。原本就貧困的家庭,因為孩子的到來,負擔(dān)驟然加重。

為了維持生計,白寶山開始小偷小摸,起初只是順手牽羊一些不值錢的物品,他心存僥幸,以為不會被發(fā)現(xiàn)。但這種錯誤的行為逐漸讓他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1982 年 12 月,白寶山伙同他人盜竊價值 10 元的晾曬衣物,這看似微不足道的行為,卻是他犯罪生涯的開端。此后,他的膽子越來越大,1983 年 1 月 21 日,伙同他人撬鎖 3 次,入戶盜竊價值總計 500 元的各類生活用品;1982 年 12 月 16 日,再次入戶盜竊一輛價值 110 元的自行車。

這些盜竊行為終于讓他受到了法律的制裁,1983 年,他被北京石景山法院以盜竊罪判處 4 年有期徒刑。

然而,這只是他罪行的一部分。1985 年,在服刑期間,他被揭發(fā)犯有余罪。1982 年 12 月 17 日,他偷盜 3 書包的玉米,被主人發(fā)現(xiàn)并追至門外,他用木棍猛擊主人郝某的頭部致其輕傷;1982 年底,伙同他人盜竊價值總計 3150 元的 170 條手推車外胎和 2 個車轱轆;1982 年 8 月 8 日,伙同他人盜竊 1 臺電視機;1983 年 1 至 3 月,伙同他人偷盜工廠倉庫內(nèi)價值 1900 元的閥門和 1 根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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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宣武區(qū)人民法院以搶劫、盜竊罪加判他有期徒刑 11 年,與前罪并罰,執(zhí)行有期徒刑 14 年。就這樣,白寶山開始了漫長的牢獄生涯。

在獄中,白寶山的生活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化。他與妻子的感情在長期分離中逐漸破裂,妻子最終帶著兩個孩子改嫁他人。這對他來說無疑是沉重的打擊,他覺得自己的家庭被徹底摧毀,內(nèi)心的怨恨也在不斷積累。

同時,監(jiān)獄中的生活也讓他變得更加孤僻和扭曲。他開始反思自己的遭遇,卻將錯誤歸咎于社會和法律,認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僅僅因為盜竊幾件衣服就被判 4 年,偷一包玉米還手就被判搶劫罪加判 10 年,他覺得法院量刑畸重,導(dǎo)致了他家庭的破裂和生活的不幸。這種錯誤的認知,像一顆邪惡的種子,在他心中生根發(fā)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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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殺意:黑暗中的沉淪

1991 年,白寶山作為北京調(diào)犯,被遣送到新疆石河子新安監(jiān)獄服刑。在監(jiān)獄里,他成為了外宿犯,負責(zé)種菜、放牧等零散工作,活動空間相對較大。然而,這種特殊的身份并沒有讓他改過自新,反而讓他有了更多機會實施罪惡的計劃。

在監(jiān)獄期間,白寶山與獄友李寶玉發(fā)生矛盾,心中逐漸產(chǎn)生了殺死李寶玉的念頭。1993 年 9 月 13 日,他先是在監(jiān)獄豬舍挖好掩埋尸體的土坑,然后謊稱請李寶玉吃飯,讓李寶玉到藏錢的牛棚處幫忙把錢從墻縫中取出。

當(dāng)李寶玉毫無防備時,白寶山持鐵錘向他的腦部猛烈打擊數(shù)次,致其死亡,并將尸體埋入事先挖好的土坑中。獄方由于找不到證據(jù),最終只能以李寶玉脫逃定案。這次殺人行為沒有被發(fā)現(xiàn),讓白寶山的膽子變得更大,他在黑暗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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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年 3 月 20 日,白寶山又將目標(biāo)對準(zhǔn)了此前和自己有過矛盾的獄友傅克軍。趁傅克軍熟睡時,他用鐵榔頭砸向傅克軍的頭部致其死亡,并同樣埋入附近的土坑中。

雖然白寶山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因其被單獨羈押數(shù)月均未認罪,又因獄方找不到傅克軍的尸體,最終他在被關(guān)押 125 天,寫完保證書后就被放回繼續(xù)服刑。兩次殺人都未被發(fā)現(xiàn),這讓白寶山更加輕視法律,也讓他心中的惡魔徹底覺醒。

在監(jiān)獄里,白寶山不僅實施殺人行為,還開始為出獄后的犯罪做準(zhǔn)備。大約在 1992 年間,他收到女兒的來信,信中提及繼父對他們不好,總被打罵。這封信像一把火,點燃了他心中復(fù)仇的欲望。

他決心出去后一定要搞到 300 萬元,給一對兒女買房子買車,讓他們過上讓人羨慕的生活。為了實現(xiàn)這個瘋狂的目標(biāo),他開始學(xué)習(xí)槍械知識。他結(jié)識了服刑前曾在某軍事單位工作的獄友李清亮,經(jīng)常向李清亮請教槍械知識,并打聽北京軍事單位哨兵的值勤情況。

同時,作為外宿犯的他利用惡劣天氣附近牧民的羊群誤入監(jiān)獄草場的機會,把羊扣住,以此要挾,弄到牧民手中 3 包步槍子彈(75 發(fā))和 50 發(fā)手槍子彈,并把子彈埋在水渠附近。這些準(zhǔn)備工作,讓他在出獄后有了實施暴力犯罪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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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再犯:罪惡的瘋狂升級

1996 年 3 月 7 日,白寶山刑滿釋放。他回到北京,本應(yīng)重新開始生活,但心中的仇恨和對財富的渴望,讓他走上了一條不歸路。他急于把戶口和身份證辦下來,曾表示 “我想找個開車或者什么活,好好過日子”。

然而,在去派出所辦理戶口時,他遭到負責(zé)戶籍工作的警察冷遇,警察表示辦理戶口起碼要等半年。這一遭遇讓他深受刺激,感到被歧視,心中開始對社會產(chǎn)生強烈的敵意。此后,他多次前往派出所辦理戶口事宜,但均被推延,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這種長期的挫折和不公感,讓他心中的仇恨情緒達到了頂點,他認為 “不給我辦戶口,這就是不讓我生活。我只能去搶。我認為,派出所故意刁難我”。

在白寶山看來,正常生活的道路已經(jīng)被堵死,只有去搶劫才能實現(xiàn)自己的 “目標(biāo)”。而搶劫的第一步,就是要搶到武器 —— 槍支。1996 年 3 月 31 日深夜,白寶山跳墻進入北京石景山高井熱電廠,并潛伏在值勤崗?fù)じ浇?/p>

趁值勤哨兵范龍澤身體不適,蹲在原地嘔吐時,他持粗鐵棍從背后打擊范龍澤的頭部致其昏迷,并帶走未裝有子彈的 “五六” 式半自動步槍(按照當(dāng)時紀(jì)律,哨兵值勤不帶子彈)。這一起案件,成為了他持槍襲軍襲警系列案的起點。

搶到長槍后,白寶山認為不方便攜帶,打算利用長槍再搶短槍。1996 年 4 月 7 日晚 23 時 15 分,在北京石景山裝甲兵司令部值勤崗?fù)ぃ瑵摬卦诟浇闪值陌讓毶?,手持?3 月 31 日搶得的 “五六” 式半自動步槍,使用從新疆帶回來的子彈,向值勤哨兵余啟明連開兩槍。

兩槍均未擊中要害,余啟明立即前往營房告知其他戰(zhàn)友,隨后并和其他戰(zhàn)友一起向外搜索。白寶山搶槍未果便逃離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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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年 4 月 8 日晚,白寶山作完 “4?07” 案后逃離現(xiàn)場,途中搭乘一輛寶石藍色面包車。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隊的 6 人小組開著巡邏車在執(zhí)行任務(wù)時發(fā)現(xiàn)該車形跡可疑,進行堵截。

白寶山所乘之車被迫停車,巡警孟彬、肖遠、王建慶三人提著自動步槍下車后,白寶山突然拉開右后方的車門向三名警察連射四槍,三名警察全部被擊倒。白寶山繼續(xù)射擊五槍,邊打邊退,向東逃竄,其中一槍擊中巡邏車駕駛位置上的巡警姜書啟。巡邏車一槍未開就讓白寶山逃走了。

1996 年 4 月 21 日深夜,白寶山看望親戚途經(jīng)北京市豐臺區(qū)八一射擊場,偶然發(fā)現(xiàn)這里的哨兵佩戴短槍。于是,他持槍向哨兵趙長文的頭部、胸部和腰部各射一槍,致其當(dāng)場死亡,并帶走哨兵趙長文身上所佩 “五四” 式手槍槍套一個(內(nèi)無槍支),隨后逃離現(xiàn)場。

1996 年 7 月 26 日晚,白寶山持搶劫所得的 “五六” 式半自動步槍,潛入駐徐水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炮團彈藥庫哨位附近。7 月 27 日凌晨,他向執(zhí)勤的三名哨兵蔣鵬程、霍建軍、柴紅陽射擊,致哨兵霍建軍受傷,哨兵蔣鵬程死亡,并趁機搶走哨兵霍建軍身上攜帶的物品。

此后,白寶山的犯罪行為愈發(fā)瘋狂,他在 1997 年又在新疆等地犯下多起搶劫殺人案,共造成 17 人死亡,搶劫現(xiàn)金 140 余萬元人民幣。他的作案手段殘忍,反偵查能力極強,給警方的偵查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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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wǎng)恢恢:惡魔的最終下場

白寶山在北京、河北、新疆所犯的系列涉槍案件,因其受害者眾多,其中包括軍人和警察,且牽涉京、冀、新三地,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視。警方成立了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案。

在偵查過程中,警方通過對案發(fā)現(xiàn)場的仔細勘查、對證人的走訪以及對各類線索的分析,逐漸對白寶山的犯罪軌跡有了清晰的認識。

直到新疆槍案現(xiàn)場遺留的彈殼被鑒定認為與北京槍案現(xiàn)場遺留的彈殼具有一致特征,數(shù)十起案件并案后,白寶山才走入警方的視野。1997 年 9 月 5 日,白寶山在北京家中被抓捕歸案。面對警方的審訊,他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1998 年 3 月 3 日,白寶山被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1998 年 4 月,白寶山被執(zhí)行槍決,這個曾經(jīng)讓全國人民恐懼的殺人惡魔,終于得到了應(yīng)有的懲罰。

白寶山的案件,是一個令人痛心的悲劇。他從一個普通的人,因為童年的陰影、法律意識的淡薄以及對社會的錯誤認知,逐漸走向了犯罪的深淵,最終成為了殺人狂魔。

他的行為不僅給受害者及其家屬帶來了巨大的痛苦,也給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這起案件警示我們,家庭環(huán)境對一個人的成長至關(guān)重要,同時,社會也應(yīng)該給予每個人公平公正的對待,加強法治教育,讓人們知法守法,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fā)生。

參考資料:白寶山 (中國 90 年代末多起重大搶劫殺人案主兇)_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