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機酒后駕車遭遇事故,下車后竟發(fā)現(xiàn)陷入“碰瓷”圈套!
日前,新聞媒體披露了一起發(fā)生在四川成都的交通事故,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背后竟然隱藏著一個精心設(shè)計的騙局。

那天晚上,汪女士在自家附近的酒吧與朋友相聚飲酒。
由于氣氛熱烈,她喝了不少酒,身體感覺有些不適,但大家興致正濃,提議稍后一起去吃點夜宵。

汪女士也表示同意,并按照朋友們的建議,先將車開到附近的一個小區(qū),然后再一起出發(fā)。
雖然她已經(jīng)喝得不少了,但她還是抱有僥幸心理,覺得深夜路上車輛稀少,而且距離很短,應(yīng)該不會被查到。
于是,汪女士駕駛著一輛白色的奔馳車離開了。

一路上速度非常緩慢,當?shù)竭_小區(qū)門口時,她把車穩(wěn)穩(wěn)地停靠在路邊。后面的車輛看到這一情況后,都紛紛改變車道繼續(xù)前行。
可就在這個時候,汪女士突然感覺到車子受到了猛烈的撞擊,原來是一輛綠色的出租車撞上了她的奔馳左后方,導(dǎo)致兩車發(fā)生碰撞。
很快,出租車司機下了車,走到白色奔馳前,對著汪女士就是一頓怒罵。
他質(zhì)問汪女士是怎么開車的,為什么不開轉(zhuǎn)向燈,是否具備駕駛能力?
汪女士感到十分困惑,明明是對方追尾,自己還沒來得及說什么呢,就被司機劈頭蓋臉地責(zé)罵了一頓。

還沒等她從醉意中清醒過來,司機的一句話讓她頓時警覺起來。
只見司機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用手比劃了一個數(shù)字五,這讓汪女士一頭霧水,急忙詢問是什么意思。

沒想到,司機接下來居然獅子大開口,要求賠償五萬元。
汪女士不是省油的燈,司機的目的太過明顯,讓人很難不懷疑其中是否存在貓膩。

再說,這是五萬塊不是五百塊,各種費用加起來也不至于這么高,難道要把她當成冤大頭嗎?
因此,汪女士沒有選擇妥協(xié),直接拒絕了所謂的“私了”,并強硬地回懟司機:
“你以為五萬塊錢就這么容易賺嗎?”
隨后,汪女士提出要報警處理。
司機聽到這話后,不僅沒有表現(xiàn)出害怕,反而還有一種勝券在握的感覺,甚至帶著幸災(zāi)樂禍的語氣反問她:
“你真的確定要報警嗎?”

那一刻,汪女士心中對司機的懷疑得到了進一步證實。司機索要巨額賠償?shù)膽B(tài)度如此強硬,很可能是因為知道她酒駕,自己現(xiàn)在已經(jīng)掉進了陷阱。
最終,雙方僵持不下,司機無奈之下只好撥打了報警電話。
警察到達現(xiàn)場后,兩人依然爭論不休。
汪女士被檢測出醉駕,而司機則堅稱是因為她沒有打轉(zhuǎn)向燈才造成了這次事故。

然而,汪女士氣憤至極,一邊毫不客氣地反擊司機,聲稱自己在成都生活十四年,來自東北,有什么結(jié)果都可以直說,她完全不怕。
一邊向警察控訴司機一直在跟她糾纏,行為可疑。

經(jīng)過民警的仔細調(diào)查,果然發(fā)現(xiàn)了司機一方存在的諸多疑點。
兩輛車的車燈和保險杠損壞嚴重,這樣的碰撞顯然不像普通的追尾事故,事故發(fā)生后司機一直糾纏這一點也很不正常。

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車上的定位系統(tǒng)和行車記錄儀全部處于關(guān)閉狀態(tài),就好像事先預(yù)知到了這一切似的。
通過沿途監(jiān)控的排查,一場精心策劃的“碰瓷”騙局終于浮出水面。

原來,這位出租車司機并不是偶然出現(xiàn)的,在汪女士還在酒吧的時候,他就已經(jīng)開始盯上她了。
與他一同等待的,還有另外一名身穿代駕制服的男子。

這名男子負責(zé)觀察那些可能醉酒駕車的人,而醉醺醺的汪女士自然成為了他們的目標。
而汪女士也沒有讓他們失望,竟然真的坐上了白色奔馳的駕駛座。

意識到機會來了!一旁的司機和男子迅速行動起來,加速超越了好幾輛車,緊緊跟在白色奔馳后面。
等到奔馳停下時,司機毫不猶豫地轉(zhuǎn)向奔馳的方向,不顧旁邊車輛紛紛避讓,徑直撞了上去。

至此,他們完成了第一步——假裝追尾碰瓷。
接下來,就輪到司機和男子施展“精湛演技”了。

司機暗中以酒駕為要挾,向車主索要錢財,而車上的代駕男子則假裝受傷的乘客推波助瀾,企圖達成目的。
當交警將確鑿證據(jù)擺在兩人面前時,他們不得不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這兩名男子,一個是司機,一個是代駕,因偶然相識而結(jié)識,彼此傾訴賺錢不易、收入微薄,頗有惺惺相惜之感。
在金錢的誘惑下,他們利用職業(yè)便利想出了一個歪招。

代駕深知深夜醉酒駕車者的心理,可以利用大多數(shù)人寧愿花錢消災(zāi)、不愿報警的心態(tài),狠狠敲詐一筆。
而司機擁有車輛,工作時間靈活,又有出租車司機這個“護身符”,沒人會想到他會設(shè)局騙錢。

于是,兩人一拍即合,決定組成“訛錢”團伙。
從此以后,他們不再專注于正經(jīng)工作,每天都在酒吧門口蹲守,畢竟只要“接單”成功,就能輕松賺到一大筆錢。

但他們怎么也沒想到,會遇到像汪女士這樣強硬的對手,即便明知可能會兩敗俱傷,也要將兩人繩之以法。
最終,兩人因為貪圖捷徑、心存貪婪,付出了應(yīng)有的代價。

法院判決兩人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以三千元罰款。
此事一經(jīng)報道,許多人都為汪女士點贊,認為她沒有助長這種不良風(fēng)氣。

不過,也有人認為汪女士同樣存在問題,如果不是醉駕,就不會成為司機和代駕的目標。
歸根結(jié)底,還是安全意識薄弱,幸好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否則后果不堪設(shè)想。

當然,汪女士也難逃懲罰,駕駛證被吊銷五年,同時因危險駕駛被判刑。
總而言之,這件事給所有駕駛員敲響了警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是不可觸碰的底線。

本文信息來源黃金三十分,2025-05-03,“酒吧街上的碰瓷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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