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規(guī)章或存在過錯行為,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應承擔的責任。

網(wǎng)友咨詢:

幫好友開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誰來賠償受害者損失?

崔麒律師解答:

需要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如果是駕駛者無償幫助車主駕駛車輛并發(fā)生事故,一般情況下,被幫工人(即車主)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幫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幫工人和被幫工人可能需要承擔連帶責任。若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則不承擔責任。如果駕駛者未經車主同意擅自使用車輛并發(fā)生事故,那么應由駕駛者本人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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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麒律師補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shù)額協(xié)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shù)額。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fā)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根據(jù)幫工人和被幫工人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被幫工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因第三人的行為遭受人身損害的,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有權請求被幫工人予以適當補償。被幫工人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崔麒律師

北京大成(濟南)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律師。曾在國企工作,有經濟師資格,具有豐富的企業(yè)管理經驗,法學功底扎實、組織協(xié)調能力強。自2010年執(zhí)業(yè)后,辦理過多起疑難、復雜案件,業(yè)務領域涉及公司顧問、民間借貸、金融借款、婚姻家庭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