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東縣人民法院野三關人民法庭通過耐心調解,成功化解兩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促成當事人當場履行協(xié)議,實現(xiàn)案結事了。
案情回顧:十年勞資糾紛引爭議
原告胡某軍原系巴東縣野三關鎮(zhèn)某鞋城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被告錢某艷自2015年3月起在該店從事銷售工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胡某軍亦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2024年10月,錢某艷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并要求胡某軍支付經濟補償?shù)荣M用。巴東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并判令胡某軍支付經濟補償款31500元。胡某軍不服仲裁裁決,于2025年1月15日訴至法院,請求撤銷仲裁結果。
調解破局:法官巧用“情理法”促雙贏
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陳東三發(fā)現(xiàn)胡某軍已注銷個體工商戶并撤離野三關,調解難度較大。原告起初態(tài)度強硬,拒絕支付經濟補償;被告堅持要求全額支付31500元,并稱“代理費已花8000多元,不能讓步”。雙方分歧較大,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為打破僵局,法官多次組織“背對背”調解:一方面,向胡某軍釋明法律風險,強調其作為雇主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保的違法性,并引導其換位思考,“被告近十年勤懇工作,若因訴訟拖延導致額外支出,雙方損失更大”;另一方面,向錢某艷分析“少得現(xiàn)得優(yōu)于久爭不得”的現(xiàn)實利弊,建議其適當讓步。經多輪協(xié)商,胡某軍同意支付5000元,但被告仍堅持15000元底線。
多方合力:朋友介入促協(xié)議
法官進一步擴大調解“朋友圈”,聯(lián)系胡某軍的律師及親友協(xié)助勸導,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胡某軍當場支付13000元經濟補償,錢某艷自愿放棄其他訴求。同日,胡某軍起訴的另一當事人王某平勞動爭議案亦調解成功并履行完畢。兩起案件受理費均由胡某軍負擔,實現(xiàn)“矛盾不上交、糾紛就地解”。

法官說法:柔性司法暖民心
“勞動爭議案件關乎勞動者生計,也影響小微企業(yè)生存。調解既要維護法律權威,也要傳遞司法溫度?!标悥|三表示,通過平衡雙方利益,引入社會力量參與調解,既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為經營者減輕了訴累,彰顯了“和為貴”的法治精神。
后記:
兩案調解成功后,錢某艷感慨:“十年付出終有回音,感謝法院主持公道!”胡某軍亦坦言:“謝謝法官,以后我也會好好學法?!?a class="keyword-search" >巴東法院將繼續(xù)以調解“小切口”做實司法為民“大文章”,為基層社會治理注入法治動能。
| 來源 : 巴東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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