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泗洪法院
編校 | 向會文 審核 | 陳寧 馬響響
清晨的法院門口,一位老人佝僂著背、攥著布包來回踱步,見到法官后快步上前遞出一沓現金:“法官同志,這是我連夜湊齊的欠款,請您一定轉交給原告……”這是4月18日發(fā)生在泗洪法院大門前的一幕。年近七旬的被告王某在民間借貸糾紛判決生效后,主動籌措資金履行義務,用實際行動詮釋了誠信守法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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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因家庭變故,未能及時償還借款,原告曹某將其夫妻及擔保人告上法庭。承辦法官在審理中充分考慮其實際困難,耐心釋法,最終促成原告同意降低約定的利率標準、減免部分利息,但因還款期限及擔保人責任承擔問題,案件沒有調解成功。承辦法官依法作出裁判,面對判決結果,王某夫妻二人既無推諉,亦無怨言,連續(xù)多日奔走親友籌措款項?!芭袥Q書白紙黑字寫得清楚,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崩先藰銓嵉恼Z言背后,是輾轉反側的焦慮與恪守承諾的執(zhí)著。判決書生效的第二天,老人即來到法院主動履行還款義務。當老人將帶著體溫的現金交至法院時,布滿皺紋的雙手與泛黃借條共同勾勒出誠信的厚重底色。
老人“夜不能寐、清早履行”的舉動,既彰顯了司法裁判的權威性,也映射出群眾法治意識的提升。泗洪法院將始終堅持“情理法”相融的審判理念,讓公平正義既有力度更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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