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公告
為加強祿豐市城區(q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緩解城市擁堵,優(yōu)化和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改善城區(qū)空氣質量,提升城市功能與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及城市管理相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對祿豐市城區(qū)部分道路實施貨運車輛限行繞行措施。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禁行車輛類型
貨車、農用車、拖拉機及畜力車(皮卡車、輕型新能源貨車除外)。
二、禁止通行范圍(限行區(qū)域)
祿豐城區(qū)所有設置禁令標志(禁止貨車、農用車、拖拉機及畜力車通行)的路段。
三、禁止通行時間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所有禁行車輛實行24小時制禁止駛入限行區(qū)域。
四、繞行路線
昆楚大復線祿豐收費站?昆楚大復線連接線?祿羅線?環(huán)城東路(釩鈦南路)?G320滬瑞線?祿進線?龍營路?中村方向。
五、注意事項
(一)限行車輛要嚴格按照標志標牌指示通行,違者將依法進行處罰。
(二)因生產、生活、建設和臨時運送貨物需要在禁行路段通行的限行車輛,應提前向祿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祿豐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提出申請,辦理通行證后,按照指定路線,在規(guī)定時間內行駛。
(三)已辦理通行證的車輛,在進入限行區(qū)域內行駛時,必須符合環(huán)保要求,不得超載、不得拋灑貨物,所有渣土、砂石料運輸車輛必須進行覆蓋,保持車身干凈。
(四)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原限行車輛可通行的龍城路、龍城東路、豐裕路東段(祿豐一中至高速公路連接線)、金山北路禁止通行。
本公告自2025年5月6日0時起施行,自此公告生效之日起,之前與本公告不相符的,以本公告為準。
特此公告
祿豐市公安局
2025年4月23日
本文來源:祿豐警方、交通管理大隊
合作微信:282888993(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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