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剛實在想不明白:就因為簽訂了一份“特殊”的勞動合同,老板拖欠工資不繳社保還理直氣壯,這令他憤懣不已。
大剛說,半年之前,一家工程公司老板找到他,要求他安裝工地上所有房間的門鎖,雖然工程結(jié)束期限是確定的,但無法確定門鎖安裝的具體時間,雙方經(jīng)過協(xié)商,便簽訂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開始了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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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剛說,原本以為自己得到了一塊“大肥肉”,哪知,這塊“大肥肉”卻讓他煩惱不斷。半年來,工程老板就他剛進場時給過他一筆“生活費”,之后就沒有再給過。大剛向老板討工資,老板說,雙方簽訂的是“特殊”的勞動合同,由于無法計算工作量,所以要等全部門鎖安裝完再計算。半年時間,工程公司從來沒有給大剛繳納過社保費,大剛找老板要說法,老板的理由不變:“特殊”勞動合同,就是與眾不同,社保費不用企業(yè)繳。
大剛說,自己感覺老板在唬他,但究竟什么地方出問題了也講不清楚,希望報社幫他理一理。
上海人橋法律服務調(diào)解中心主任、徐匯區(qū)人才協(xié)會會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兼職仲裁員曾云鵬認為,自《勞動合同法》施行以來,締結(jié)勞動關(guān)系,簽訂勞動合同,已成為企業(yè)和廣大勞動者共識。就勞動合同形式來說,一般包括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當然,從廣泛意義上來說,還包括非全日制的小時工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只是勞動合同中的一種,并不具有所謂的“特殊性”,當然,就合同的內(nèi)容和履行來說,一定要說其特殊,無非就是兩點:一是,這一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二是,不得約定試用期。但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核心——9項必備條款一項都不能少,而這9項必備條款中,就包括“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因此,該用人單位以所謂的“合同特殊性”來拖欠勞動者工資,不繳社保費,完全是錯誤的行為,勞動者可以通過多個渠道維護自身的合法權(quán)益。
曾云鵬補充道,如果一定要說“特殊性”,也就是非全日制小時工勞動合同無論是用工方式、合同訂立、工作計酬或者是用工終止、經(jīng)濟補償?shù)确矫?,才有真正意義上的“特殊性”。
(勞動報 趙竺安 文 展翔 攝)
來源:中工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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