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王大力。今天和大家介紹的案子是加拿大最知名的冤案之一。
1984年,9歲的小女孩克莉絲汀在放學后,被人從家附近綁架并遭到殺害。案發(fā)半年后,警方逮捕了她的鄰居——小鎮(zhèn)上的“怪人”莫林。
此后10年間,莫林的命運一波三折,直到1995年,DNA技術的進步最終證明了他的清白,并為警方提供了新的破案線索。
莫林是怎么從一個 “怪人” 變成罪犯的?殺死克莉絲汀的真兇又是誰?
(字數(shù):11,002)
一、兩起悲劇的開端
約克(York)緊挨多倫多,是加拿大安大略?。∣ntario)的一個行政區(qū),皇后村(Queensvile)是約克轄區(qū)內(nèi)一個規(guī)模很小的社區(qū)。
(約克郡在多倫多北面,紅點處為多倫多)
當?shù)剜徖镪P系緊密,治安良好,極少有惡性事件發(fā)生。許多家長都同意讓孩子單獨在外玩耍,只要他們按時回家吃晚飯就行——直到1984年10月3日, 9歲小女孩克莉絲?。–hristine Jessop)在放學后,從皇后村失蹤了。
(克莉絲汀的照片)
克莉絲汀是一個天真活潑、有責任心的小姑娘,平時喜歡踩單車、打棒球,對小動物也很友好。
案發(fā)前不久,克莉絲汀的父親因為詐騙入獄了。10月3日,克莉絲汀的母親和哥哥一起去監(jiān)獄探望。因為覺得女兒太小,克莉絲汀的媽媽沒有帶上她,而是讓她下午放學后自己回家。從監(jiān)獄返回后,克莉絲汀的母親還順路帶哥哥去看了牙。
當天下午3點50分,校車把克莉絲汀放在了家附近。4點10分左右,克莉絲汀的媽媽與哥哥到家,但家里只有克莉絲汀的書包。
案發(fā)后,克莉絲汀的朋友告訴約克警察,當天她和克莉絲汀本來約好4點在墓園(也是一個公園)碰面,兩人說好先把書包放回家,再拿上各自的娃娃,但她等了很久,克莉絲汀始終沒有出現(xiàn)。
當天晚些時候,克莉絲汀的母親報了警,警方與當?shù)鼐用裾归_了持續(xù)數(shù)日的大規(guī)模搜索,卻一無所獲。在之后的3個月內(nèi),約克警方的調(diào)查也一直在原地打轉(zhuǎn)。
直到1984年12月31日,克莉絲汀失蹤近3個月后,50公里外桑德蘭(Sunderland)的一位居民外出找狗時,在一條偏僻小徑的拐角處意外發(fā)現(xiàn)了她的尸體。
(克莉絲汀尸體被發(fā)現(xiàn)的地方)
當時,尸體的上半截已經(jīng)部分白骨化,看起來像是被動物啃噬過。兇手故意掰彎了小女孩的膝蓋,將她的尸體擺成雙腿敞開的姿勢。在尸體周圍,散落著克莉絲汀的衣服和鞋子。
因為桑德拉在安大略省杜倫轄區(qū)(Durham Region)的范圍內(nèi),發(fā)現(xiàn)克莉絲汀的尸體后,杜倫警方便接手了案件的調(diào)查。
(畫圈處為警方發(fā)現(xiàn)克莉絲汀尸體的地方)
事后看來,或許這正是另一起悲劇的開端。
二、偵查“夢之隊”
自從12月31日接手案件后,杜倫警方的偵查一度沒有任何進展。
根據(jù)法醫(yī)S的尸檢報告,克莉絲汀死于刀傷,死亡過程迅速,死亡時間大約在3~4個月前。除此之外,她的頭部還曾被鈍器擊打,不過,法醫(yī)認為擊打并不是導致死亡的原因。(這次尸檢報告頗為粗心,下文我們會再回到這個部分)。
雖然警方在尸體附近找到了一個煙蒂,后來法醫(yī)又在克莉絲汀的內(nèi)褲上發(fā)現(xiàn)了精斑,并從她戴的項鏈中找到了一根深色毛發(fā),但1984年DNA技術才剛萌芽,這些發(fā)現(xiàn)不能幫助杜倫警方破案。
勘查當天,警方在尸體旁找到了一個豎笛,那是克莉絲汀失蹤當日,學校剛發(fā)給她的新樂器。豎笛上有一枚指紋,但因為實在太模糊,無法做指紋比對。
(克莉絲汀的照片)
客觀地說,在沒有DNA技術和視頻監(jiān)控的年代,克莉絲汀案確實非常棘手。不過,就杜倫警察的表現(xiàn)而言,除非兇手在案發(fā)現(xiàn)場插上一塊寫著自己名字的木牌,否則他們估計是破不了案的。
首先,杜倫警方的工作態(tài)度極為敷衍馬虎。12月31日中午,發(fā)現(xiàn)尸體后,杜倫警隊以天氣為借口,僅僅花了4個小時勘察現(xiàn)場。
因為警員疏忽,受害人的一部分骨頭被遺落在了案發(fā)現(xiàn)場(忘記帶走了)。后來,還是受害者家屬在案發(fā)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了這些遺骸。
搜查當天,警探本應負責記錄現(xiàn)場線索、保管證物,但他不僅對勘察過程的記錄十分粗心,甚至還弄丟了在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的煙蒂(就是前面提到的那個)。
為掩蓋工作失誤,后來在第一次開庭前,M警探竟然自己偽造了一個煙蒂,還要求另一名警察謊稱煙蒂是他扔在現(xiàn)場的。這位警探還虛構了勘察記錄,根據(jù)警方后來的推測,篡改、捏造了一部分內(nèi)容。
其次,法醫(yī)S的工作也不盡人意。第一次尸檢時,他不僅沒有清點并記錄尸體少了哪部分骨頭,后來又再一次弄丟了受害人的一部分遺骨。
1990年,為了判斷受害者家屬在案發(fā)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的遺骨是否屬于克莉絲汀,檢方同意了辯方的要求,開棺進行第二次尸檢(參加這次尸檢的不僅有辯方法醫(yī)學專家,安大略省的驗尸官還指派了另一名法醫(yī))。
(第二次開棺前,克莉絲汀的家人悲傷地圍在她的棺材周圍)
一開棺,法醫(yī)團就注意到,克莉絲汀一部分尸骨上還沾著泥巴,而法醫(yī)驗尸時應該做的第一步,就是清理干凈附著在受害人骨頭上的雜物,以便準確檢驗傷情。
除此之外,法醫(yī)團還發(fā)現(xiàn),法醫(yī)S不僅低估了克莉絲汀頭部傷情的嚴重程度,還漏掉了她身上存在的防御傷和其他好幾處傷痕,以及兇手試圖分尸留下的痕跡。
根據(jù)這些新發(fā)現(xiàn),辯方法醫(yī)推翻了法醫(yī)S之前的結(jié)論,認為克莉絲汀生前曾與罪犯搏斗了近30分鐘,而且因為兇手嘗試分尸,命案現(xiàn)場應該有大量血跡。
最后,負責主導此案調(diào)查的警探F和警探S,既沒有調(diào)查命案的經(jīng)驗,也不具備推理和偵查能力。
杜倫每年只發(fā)生2~3起命案,大部分案情簡單,所以當?shù)鼐竭B專門負責偵察兇殺案的小組都沒有,取而代之的是一個“人身犯罪小隊”,除了負責強奸案及殺人案,還兼管打架斗毆、性騷擾和家暴。
作為偵探,警探F和警探S缺乏必備的破案能力。兩人不僅忽視證據(jù)、主觀臆測案情,還缺乏必要的審訊技能(不會套話)。比如,一旦被審訊者提供的信息不符合兩人的預判,他們就會威脅恐嚇被審訊人,而不是進一步盤問對方。
在調(diào)查此案期間,警探F和警探S做出了許多極其荒唐的舉動。
比如,當克莉絲汀的尸體被發(fā)現(xiàn)后,據(jù)部分居民回憶,10月3日或4日深夜,他們曾聽到有小孩尖叫救命。一戶居民回憶說,她記得尖叫持續(xù)了約半小時,當時她以為鄰居家發(fā)生了矛盾,所以沒有報警。
后來,杜倫警方在白天做了一次測試,結(jié)果證實,如果有人在A點尖叫,這幾戶居民確實能聽到聲音。但之后,杜倫警方卻武斷地認定這個居民說謊,從而忽視了這條線索。
再比如,這兩位警探經(jīng)常通過測謊儀這種不是100%可靠準確的手段,來排除目標對象的嫌疑。
下文我們會再看到,這兩個警探甚至缺乏最基本的推理能力?;蛘哒f,他們并不是通過推理來找到真兇,而是先確定懷疑目標,再圍繞他“倒推”案情。
從勘查現(xiàn)場,到尸檢,再到破案,杜倫警方的表現(xiàn)已經(jīng)不能用糟糕來形容。如果說每個渴望脫罪的犯罪嫌疑人心中都有一支“夢之隊”,那這支隊伍非杜倫警方莫屬。
最令人難過的是,杜倫警方并不是沒有選擇,只能硬著頭皮接下這起案件。他們本可以向上級尋求幫助,但卻為了面子沒有這樣做。最終,因為杜倫警方的無能與傲慢,本案留下了大量未解之謎。
雖然缺乏辦案能力,警探F和警探S在接手調(diào)查近3個月后,倒是鎖定了本案的嫌疑人——“怪胎”莫林(Guy Paul Morin)。
三、“怪胎”莫林
莫林是皇后村居民,他與父母住在克莉絲汀家隔壁。小鎮(zhèn)上很多人都討厭莫林一家,覺得他們?nèi)枪秩恕?/p>
(克莉絲汀生前在皇后村的家)
公平地說,莫林一家確實與小鎮(zhèn)有些格格不入。莫林的父親從小在偏僻的農(nóng)場長大,搬到皇后村后,依然維持著從前的生活習慣。莫林家的院子里停滿了報廢的車輛,堆滿各種各樣的工具和器械,不停翻修的房子看上去也似乎搖搖欲墜。
更令人頭疼的是,莫林一家經(jīng)常在深夜干活(忙到凌晨3、4點),還會自己種菜、養(yǎng)蜂。因為噪音問題,以及害怕被蜜蜂蜇傷,幾位鄰居與他們發(fā)生過沖突。
除此之外,莫林一家不是小鎮(zhèn)上常見的那種熱情外向、對誰都敞開大門的家庭,雖然友善健談,但他們喜歡與他人保持一定距離,非常注重保護隱私。比如,莫林愿意接受約克警方的問詢,但拒絕留下家里的電話號碼。此外,莫林一家的脾氣也頗為耿直,不會為了合群而迎合他人,有時過于我行我素。
皇后村是一個很小的社區(qū),和其他許多小州一樣,在這里“合群”被視為一項重要“美德”。雖然只有周圍幾位鄰居與莫林一家發(fā)生過直接沖突,但小鎮(zhèn)上很多人都不喜歡這戶人家。
1985年,莫林25歲。拋開皇后村其他人的濾鏡,他是一個溫和、快活、不設防的人。好幾位接觸過莫林的人都稱,他身上有一種天真的孩子氣。
(莫林的照片)
他思維活躍,富有幽默感,但因為表達能力不是特別強,再加上思考方式有時過于跳躍,所以莫林偶爾會解釋不清自己的意思,或者詞不達意。
莫林喜歡鉆研機械,會修很多東西。案發(fā)前,他在一間家具廠負責打磨家具,后來為幫家里翻新房子而辭職。閑暇時,他喜歡吹薩克斯風和單簧管,是附近三個樂隊的成員,還喜歡照顧蜜蜂。
(莫林的照片)
因為莫林很少與小鎮(zhèn)上其他青年來往(他的朋友大多不在皇后村),也沒有像其他青少年一樣,成年后就從家中搬走,在皇后村很多人眼中,莫林是個喜歡鉆研機械的“孤僻大齡宅男”,比他父母更怪。
四、“可疑”發(fā)言
案發(fā)當天,莫林在家具廠上早班,下午3:32打卡下班后,他先去買了一張彩票,接著從三個超市采購了食物(買每日特惠),還給車加了油。當他到家時,已經(jīng)是下午5:30~6點了。
當天,莫林的妹妹和妹夫正好在他們家做客,莫林回家時遇到了正要離開的他們(他們的兒子住院了,兩人要去醫(yī)院看看他)。晚飯后,莫林與父親開始翻新房子,加固地基。
大約8點左右,有警車開到了克莉絲汀家門口。因為前幾天剛看完一部關于兒童失蹤案的紀錄片,莫林隨口對父親說道:“我賭一定是小克莉絲汀失蹤了?!保ㄊ潞竽诌€補充說,他總能猜中一些奇怪的事情。)
克莉絲汀失蹤當晚,有很多人參與搜尋,莫林和父親留在家里干活。第二天早上,他的父親陪克莉絲汀的祖父,一起出發(fā)搜尋了克莉絲汀。因為莫林白天都要上班,他沒有參加過搜索。莫林后來也沒有參加克莉絲汀的葬禮(他以為只有收到邀請的人才能去)。
(鄰居參與搜找克莉絲?。?/p>
1985年,警探F和警探S在皇后村調(diào)查此案時,好幾個居民向他們表達了對莫林的懷疑。2月14日,這兩位警探再次向克莉絲汀的媽媽打探是否有任何懷疑對象,她也提到了莫林,并用“怪人”形容他。
8天后,警方盤問了莫林。兩名警探把車停在莫林家外面,莫林在車后座接受了調(diào)查。后來在法庭上,兩名警察聲稱,正是莫林接受盤問時的一些發(fā)言,激起了他們對他的懷疑,
據(jù)兩名警察說,莫林當時告訴他們,“女孩們小時候都很無辜可愛,但有一些長大后就墮落了” 。這讓他們懷疑,莫林仇視女性,他為了“防止”克莉絲汀“墮落”而殺害了她。
實際上,這只是警方的斷章取義。莫林的措辭雖然有問題,但當時他只是試圖回答兩名警察的詢問。
此前兩名警探問他,克莉絲汀是否可能卷入了某些麻煩?莫林的意思是,克莉絲汀還太小,女孩子小的時候都很天真可愛,長大后才有可能卷入各種問題。
(克莉絲汀的照片)
除了這句話,兩個警探還挑出了另外幾句話,以證明莫林的嫌疑。比如他在看到警車開到克莉絲汀家后,曾與父親打賭是克莉絲汀失蹤了。
有意思的是,莫林與警方的對話其實有一半是錄了音的,但他所有激起警方懷疑的發(fā)言,全都集中在沒被錄音的后半段。
除此之外,警方后來還編輯了這次盤問莫林的錄音。在盤問一開始,警探S本來還問過莫林,他是否吸煙(考慮到當時的語境,也可以理解為警探S在問莫林,要不要來一根煙),莫林則回答他說,自己不抽煙。后來,在與辯方交換證據(jù)的階段,警方刪掉了這句話。
五、 “證詞”
盤問過莫林后,雖然警方懷疑他就是兇手,但莫林卻有不在場證明。
前面我們提到,克莉絲汀的媽媽與哥哥是在當天下午4:10到家的,他們到家時克莉絲汀已經(jīng)失蹤了,也就是說,她離開家要早于4:10。
(克莉絲汀的母親與她生前的照片)
案發(fā)當天,莫林下午3:32打卡從公司離開,然后開車到皇后村至少要42分鐘,因此,理論上莫林最早4:14才可能到家。除此之外,他的家人們也能證明他實際到家的時間。
顯然,不在場證明足以排除莫林的嫌疑。不過,兩名警探去牙醫(yī)診所走訪后, “發(fā)現(xiàn)”了上述推理中的漏洞。
據(jù)牙科診所的醫(yī)生和護士回憶,案發(fā)當天,克莉絲汀的媽媽與哥哥大約是在下午4:10~4:20之間離開診所的。
克莉絲汀家距離牙醫(yī)診所約15分鐘車程,如果牙科診所工作人員的回憶準確,那么克莉絲汀媽媽與哥哥實際到家的時間應該是4:35,甚至更晚。
(需要說明的是,此時距離案發(fā)已經(jīng)過去了好幾個月,而這是杜倫警方第一次走訪牙科診所的醫(yī)生護士,后來等開庭時,因為已經(jīng)記不清時間,他們都拒絕出庭。
而另一邊,失蹤案一發(fā)生,約克警方就在一周內(nèi)連續(xù)詢問了克莉絲汀的母親與哥哥4次,后者每次的回答都是下午4:10。)
如果克莉絲汀的母親真是在下午4:20從牙科診所離開的,她為什么要在此前接受約克警方調(diào)查時“說謊”呢?
對此,杜倫警探的推測是,克莉絲汀的母親出于負罪感,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美化。至于哥哥之前的證詞——他進門時特意看了一眼手表——則被這兩名警探徹底無視了。
在之后的一個月內(nèi),杜倫警方又找了克莉絲汀的媽媽和哥哥好幾次,反復質(zhì)疑他們記錯了時間。后來,警探甚至暗示克莉絲汀母親,可能是她們家的掛鐘走慢了(克莉絲汀的母親進門后看了一眼這個鐘)。
最后,克莉絲汀的媽媽和哥哥讓步了,兩人不再堅持他們是在4:10到家,承認他們的回憶可能有誤,兩人有可能是在4:35,甚至更晚到家的。
除了克莉絲汀家人到家的具體時間外,警方還“發(fā)現(xiàn)”了莫林家人證詞的漏洞。
之前,莫林的妹妹告訴警察,她是在兒子住院當天去父母家做客的,但醫(yī)院記錄顯示,她的兒子是在10月4日入院。
從這一點出發(fā),警方斷定,莫林的家人或許是把10月3日與10月4日記混了,因此10月3日當天,莫林其實沒有不在場證明。
在遭到莫林家人反駁后(莫林的母親10月3日在附近一所大學教書,所以她不可能記錯日期),警方干脆更改了自己的說辭,他們判斷莫林的父母為了幫他脫罪,說了謊。
(莫林)
在警探F和警探S看來,這下,莫林一定是兇手無疑了。
根據(jù)這兩名警探的推測,案發(fā)當天,莫林在下班回家后,從家門口拐走了克莉絲汀,然后帶著她直接去了桑德蘭,并在那里性侵、殺害了她,然后馬不停蹄地趕回了皇后村。至于莫林具體是幾點到家的,一審時,檢方給出的時間是下午5:30。
仔細想想,這個推測根本站不住腳?;屎蟠寰嚯x拋尸地點的來回車程有1小時零4分。假設莫林是在下午4:14拐走了克莉絲汀,如果想在5:30到家,那他只有12分鐘來完成性侵、謀殺、清理現(xiàn)場,這顯然不現(xiàn)實。
更令人費解的是,警方明明已經(jīng)質(zhì)疑莫林家人說了謊,一審時,檢方卻依然假設他是在下午5:30到家的。
如果檢方的結(jié)論有任何意義,在我看來,這只能證明一點:從警方到檢方,沒有人真的在乎真相,沒人真的想弄清,克莉絲汀在被綁架后到底遭遇了什么。
此后,檢方與警方耗費了上千萬加元,試圖把謀殺罪扣到一個無辜者的頭上,但就整個案發(fā)經(jīng)過,他們從來沒有給出一個像樣的結(jié)論。
六、 “物證”
4月22日晚上,距離第一次盤問莫林兩個月后,警探F和警探S逮捕了他。
(莫林被捕)
警方扣押了他的車,連夜搜查了他家,并連續(xù)審問了他6個小時。在這6個多小時中,莫林反復告訴兩名警探,自己是清白的,從來沒有碰過克莉絲汀,但沒人相信他。審訊結(jié)束后,莫林就被關進了看守所。
逮捕和搜查都需要證據(jù),當時杜倫警方手里掌握了什么線索呢?答案是:一根頭發(fā)。
逮捕莫林前,一個臥底警察拿到了他的頭發(fā)。警探F和警探S之后把頭發(fā)送到法醫(yī)科學中心的毛發(fā)與纖維科,讓研究員N對比了這批頭發(fā),與法醫(yī)之前在克莉絲汀項鏈中發(fā)現(xiàn)的那根頭發(fā),結(jié)果讓他們喜出望外。
在DNA鑒定尚未被廣泛應用的年代,毛發(fā)研究是頗為流行的法醫(yī)學技術。這項研究主要對比毛發(fā)在顯微鏡下的不同特征,比如肉眼看上去相似的兩根頭發(fā),如果一根在顯微鏡下呈現(xiàn)出淡黃色光暈、另一根呈現(xiàn)出紅棕色光暈,就說明兩根毛發(fā)事實上不是一個顏色。
毛發(fā)研究對破案的實際貢獻非常有限。由于缺乏指向性,這項技術只能幫助警方排除某個犯罪嫌疑人,不能確定犯罪嫌疑人。
什么叫“指向性”?讓我們用血型做類比,假設某個案發(fā)現(xiàn)場測出了B型血,而警察懷疑的目標是A型血,那么基本可以排除他的嫌疑。但我們不能說,因為這個犯罪嫌疑人是B型血,現(xiàn)場測出的血型也是B型血,所以現(xiàn)場的血跡就一定是他留下的。
頭發(fā)明明沒有“指向性”,但研究員N卻告訴警方,莫林的頭發(fā)與死者項鏈里的頭發(fā)屬于同一個人。后來,她又告訴警方,莫林車里搜出來的幾根頭發(fā),可能屬于克莉絲汀。
(有關此案的物證照片)
在莫林被逮捕后,除了負責分析頭發(fā),研究員N還負責比對案發(fā)現(xiàn)場在死者身上發(fā)現(xiàn)的纖維(fiber)與莫林家里、車里的纖維。與頭發(fā)分析相比,這更是一項沒有任何法醫(yī)學價值的研究。
這項研究僅僅能辨認,克莉絲汀身上與莫林家里、車上是否存在相似的纖維,但無法判斷纖維的來源(比如兩家可能用一品牌的地毯)。
退一步說,因為莫林家與克莉絲汀家住隔壁(纖維可隨風傳播),而且兩家人是同一個洗衣房的??停ㄍㄟ^洗衣機和烘干機傳播),即使兩家人身上發(fā)現(xiàn)同一源頭的纖維,這也無法說明任何問題。
最重要的是,在勘察現(xiàn)場時,因為杜倫警隊沒有一個人穿防護服,且在做纖維比對的過程中,研究員N也忘記穿防護服了,本案中的纖維樣本實際上已經(jīng)被污染了。
盡管研究員N的上司E對污染一事知情(毛發(fā)與纖維科只有他們兩人),但他對此什么也沒有說,還在重審時出庭作證。后來,有人寫匿名信向獨立調(diào)查組舉報,曝光了此事。
(莫林最終被證明無辜后,加拿大司法系統(tǒng)委托一名法官對涉及本案的警方與檢方進行了調(diào)查。)
更可笑的是,在莫林車里與家里搜出的成百上千根纖維中,研究員N只發(fā)現(xiàn)了5根相似的紅色纖維,而她自己在檢驗時穿的是紅毛衣。但后來在法庭上,她信誓旦旦地告訴辯方律師:“相似纖維的數(shù)量,讓我確信受害人與嫌疑人之間發(fā)生過直接接觸。”
為什么研究員N要這么做?最后,獨立調(diào)查報告給出的結(jié)論是,為了爭取存在感??死蚪z汀遇害后,這起案子的熱度在當?shù)匾恢本痈卟幌拢^發(fā)與纖維可以說是警方在此案中僅有的“物證”,因此,研究員的發(fā)現(xiàn)就變得重要起來。
據(jù)警探F和警探S事后回憶,研究員N的發(fā)現(xiàn)讓他們徹底相信,莫林就是殺害克莉絲汀的兇手。
七、 “認罪”
上文中我們提到,莫林是個很有韌性的人。從由被捕引發(fā)的驚慌與憤怒中冷靜下來后,莫林逐漸適應了看守所內(nèi)的生活。他很快調(diào)整好心態(tài),表現(xiàn)得輕松自在,并決定將這次經(jīng)歷當作對自己品格的錘煉。
(莫林離開監(jiān)獄前拍攝的照片)
除此之外,莫林當時還樂觀地相信,因為他是無辜的,總有一天警察會發(fā)現(xiàn)他們抓錯人了,然后他就會被放走。
另一邊,申請批捕時,警探曾在報告中寫道,警方相信會在莫林家中或車里發(fā)現(xiàn)帶血的衣物和兇器。4月22日,搜查完莫林的車和家,卻什么都沒有發(fā)現(xiàn)后,想必他們傻眼了。
在這次搜查中,警方甚至采樣了莫林家后院的泥土,想看看與尸體周圍的泥土是否有相似成分,結(jié)果同樣是沒有。
為了給莫林定罪,警方急需莫林自己主動“認罪”,承認“犯罪事實”,于是,在莫林被捕不久后,警方往他的囚室內(nèi)安插了一名臥底警察,還給他配了錄音設備。
因為被捕后莫林一直被單獨關在一間囚室里,當這位“獄友”搬進來后,孤單的莫林很快和他交了朋友。
有天晚上,當“獄友”說睡不著后,莫林還堅持要給他讀書,并從上鋪探出頭,念了一個非常無聊的故事(最搞笑的是,念完后,莫林還要向他提問)。莫林還曾好心的向“獄友”表示,如果他壓力太大,自己可以陪他去看精神科醫(yī)生。
可不到一年后,這位“獄友”就在法庭上公然作偽證,誣陷稱,莫林曾向他認罪,說自己通過謀殺來釋放壓力。
看到這里,大家可能會想,這個臥底警察不是帶了錄音設備嗎?原來,因為錄音設備不夠靈敏,在這個臥底警察錄下的錄音中,經(jīng)常聽不清莫林到底說了什么。
因為這一點,除了誣陷莫林外,這個警察還通過歪曲兩人的聊天內(nèi)容和主題,暗示莫林犯罪。
比如在一段對話中,莫林明明是在向他抱怨,杜倫警方?jīng)]有掌握任何證據(jù)(就逮捕了他),但臥底警察卻把莫林的扭曲為,警察沒有掌握任何證據(jù)(無法給他定罪)。
除了臥底警察,誣陷莫林的還有另外兩名獄友:后來與莫林住在同一個囚室的M,以及住在隔壁囚室的X。
這兩人中,22歲的獄友M是經(jīng)常出入監(jiān)獄的慣騙。從18歲起,累計犯下11起罪行,包括偷東西、偽造文件、使用假支票。
1985年,他曾被診斷為“病態(tài)撒謊者”,有反社會傾向及自戀傾向。住進精神病院11天后,他就逃跑了。被關進看守所后,在試圖越獄時,他還襲擊并嚴重打傷了一位獄警。
獄友X是一個性犯罪慣犯,從15歲就性侵兒童,“揭發(fā)”莫林前累計犯下9起罪行。一位醫(yī)生曾診斷他有反社會人格障礙(更準確地說,醫(yī)生診斷他是sociopath,這是后來反社會人格障礙概念的前身)。
1985年6月底,獄友M和X告訴警方,他們聽到莫林承認殺人,但除非檢方承諾與他們做交易(把他們從看守所轉(zhuǎn)到中途之家),不然他們不會指控莫林。
或許是因為此前臥底警察沒能清晰“錄到”莫林認罪,在獄友M和X通過測謊測試后,檢方同意了他們的建議,并給M配了錄音設備,要求之后莫林再認罪時,他把莫林的話錄下來。
和此前的臥底警察一樣,獄友M同樣沒有 “錄到” 莫林認罪,但M告訴警察,莫林哭著向他感嘆,自己不應該殺死克莉絲汀。X也稱自己聽到莫林說這句話。
除此之外,M與X并沒有交代更多細節(jié),更別說只有兇手才知道的細節(jié)。盡管如此,檢方依然同意與M與X做交易。
八、第一次庭審
1986年1月7日,在看守所生活了9個月后,莫林終于等來了開庭。
在辯方律師的質(zhì)疑下,研究員N很快不得不承認,頭發(fā)與纖維不具有指向性,所謂的“證物”可能來自莫林,也可能來自其他人。而當兩位獄友的犯罪史被揭露后,他們證詞的可信度自然也隨之降低了。
這次庭審維持了一個月。之后陪審團僅僅思考了13個小時,就裁定了莫林無罪。
(克莉絲汀的父母與她的照片)
如果說,在本次庭審中,莫林與他的辯護團隊做錯了什么,那恐怕就是,他們不應該請精神病專家出庭作證稱,莫林有精神分裂癥。
看到這里,大家可能會以為,莫林是以精神問題為由,作了無罪辯護,但其實不是這樣的。
開庭時,莫林的律師曾請求陪審團,先獨立判斷莫林是否真的有罪,只有在確定他有罪后,再把“精神問題”納入考量,而最后陪審團也是裁定莫林無罪,而不是精神失常所以無罪(Not guilty by reason of insanity)。
開庭前,莫林本來極其抗拒這個辯護策略,但因為害怕蹲一輩子監(jiān)獄,最后他還是同意了律師的提議。后來,雖然陪審團裁定莫林無罪,但因為他提交過這份證據(jù),很多人因此相信莫林其實是有罪的,只是僥幸逃脫了審判。
另一邊,對于受害者家屬來說,這個結(jié)果無疑是毀滅性的。
(二審結(jié)束后,克莉絲汀的哥哥接受采訪)
開庭前,在警探F和警探S的影響下,克莉絲汀的家人堅信莫林就是兇手。據(jù)《謀殺無辜》一書,警探F和警探S甚至告訴過他們,警方認為莫林是個兒童連環(huán)殺手,克莉絲汀并不是唯一的受害人。
看著莫林被當庭釋放,對于克莉絲汀的家人來說,無異于看著兇手逃脫懲罰,更令他們難以接受的是,這個兇手就住在自己家隔壁。
一審判決結(jié)果下來不到一個月,檢方就向安大略省法院提出上訴,要求重審此案(retrail),理由是一審法官在向陪審團致辭時,錯誤地解釋了“合理懷疑(reasonable doubt)”的含義。
(根據(jù)加拿大司法系統(tǒng)當時的規(guī)定,在檢方和辯方做完最后陳述后,法官可以向陪審團致辭,致辭中法官不能就案件發(fā)表自己的結(jié)論,但可以回顧案情,或向陪審團解釋一些概念。)
在檢方上訴成功后,莫林就檢方的上訴結(jié)果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訴,1988年5月28日,高院駁回了莫林的上訴請求,此案正式進入重審階段。
九、第二次庭審
為了給莫林定罪,第二次庭審時,除了呈現(xiàn)一審中已經(jīng)出現(xiàn)過的證據(jù),檢方還提供了很多新的證人“證詞”,比如:
- 據(jù)皇后村的一位居民說,在克莉絲汀失蹤后的第二天清晨,自己曾看到莫林及其父親、妹夫坐在一輛卡車里,莫林直勾勾地盯著前方。
- 約克警方的一位警探說,克莉絲汀失蹤當天,他曾帶著“警犬”(實際上只是他自己訓練的家犬)搜尋過克莉絲汀,“警犬”停在莫林的車旁,并將爪子搭在副駕駛車門上,示意莫林的車里有克莉絲汀的氣味。后來莫林家的狗叫了起來,把他和“警犬”嚇跑了。
- 皇后村的三名居民作證說,她們?yōu)榭死蚪z汀守夜時,聽到有男人在附近痛苦地大喊,求上帝幫助他(暗示這是兇手良心受折磨的表現(xiàn))。克莉絲汀的母親還作證稱,她清楚地看到那是莫林。
- 除此之外,克莉絲汀的母親和哥哥在第二次庭審時,也更改了證詞,稱兩人是在當天下午4:35或更晚才到家的。
- 值得一提的是,這一次,為了讓莫林前獄友M和X的證詞看起來更可信,檢方還特意讓這兩個人聲明,檢方給過他們不出庭的機會,告訴過他們,如果不愿作證可以拒絕出庭。除此之外,因為這兩個前獄友在1986年后沒有再犯事,兩人的可信度也比第一次庭審時高了許多。
上述例子只是二審時檢方所呈現(xiàn)的一部分證人證詞(資料沒有說明,補充證據(jù)的責任在檢方還是警方)。在剛開始看本案材料時,我一度以為,正是因為這些新“證據(jù)”,莫林才在二審被定罪。但事實遠比這更加復雜,也更離譜。
二審時,莫林的新辯護律師P及其團隊詳細、嚴密地反駁了上述每一項新“證詞”。
除此之外,律師P還向陪審團,揭露了杜倫警察和法醫(yī)在辦案過程中的潦草與粗心,以及研究員N及其上司E的“科學”結(jié)論的不靠譜。
比如,辯方毛發(fā)分析專家證實,克莉絲汀兩位同班同學的頭發(fā),也與在項鏈中發(fā)現(xiàn)的頭發(fā)存在相似特征。
在二次庭審前,輿論普遍認為莫林就是兇手,就連媒體報道此案時偶爾也會出現(xiàn)不當措辭(暗示他有罪),但因為新辯護律師P的出色表現(xiàn),隨著二次庭審的進行,越來越多人開始相信莫林是無辜的。
在這種情況下,為什么第二次庭審時莫林依然會被陪審團定罪呢?在我看來,這與二審法官的偏心脫不了干系。
(第二次開庭期間的法庭插畫)
在加拿大司法系統(tǒng)中,被告是否有罪是由陪審團判定的。而法官則負責決定,在控辯雙方爭論的過程中,哪些信息可以作為證據(jù),被呈獻給陪審團。
在第二次庭審中,許多對辯方至關重要的信息,全都因這位法官的決定,而得不到呈堂的機會。
比如,他不允許辯方提到,警方調(diào)查此案時還發(fā)現(xiàn)哪些人有嫌疑(其中包括一個有猥褻兒童前科的人,和一個慣犯),哪些線索指向除莫林之外的其他人。
但他倒是同意了檢方的請求,允許他們在完全脫離語境下的情況下,提到莫林在一審時曾提交證據(jù),證明自己精神失常。而此前,檢方剛問過莫林的前獄友M,是不是與莫林討論過以精神失常作為脫罪的方法。這對陪審團如何看待莫林不言而喻。
(莫林)
除此之外,辯方請警探M(就是此前弄丟了案發(fā)現(xiàn)場的重要物證煙頭,又篡改記錄的警察)出庭接受交叉質(zhì)詢時,因為這位警探當時身體狀況不佳,法官居然從座位上走下來與他握手表示熱情歡迎,還說“很高興能見到他”,完全無視此舉可能對陪審團造成的影響。
從1986年4月警方逮捕莫林后,6年多的時間過去了。在這期間,莫林的父母為證明兒子的清白,取消了退休金儲蓄計劃,又先后兩次將房子抵押貸款,欠下近50萬加幣的債務。然而在經(jīng)歷了10個月漫長的庭審后,1992年7月30日,陪審團最終裁定莫林有罪,他隨后被判處終身監(jiān)禁。
莫林被判刑后,加拿大曾拍過一部紀錄片,片中采訪了二審陪審團的一位成員,問她是基于什么樣的考慮決定判莫林有罪的。這位陪審團成員回答說:“因為他出庭時,從來沒往陪審員的方向看過一眼。”
十、真兇
莫林服刑18個月后,他的上訴請求(要求重審此案)被加拿大最高法院通過,并獲得了保釋。如果不是因為一項新證據(jù)的出現(xiàn),沒人知道莫林還要被迫與司法系統(tǒng)抗爭多久。
(莫林被釋放后,激動地與母親擁抱)
1995年,因為DNA技術的進步,法醫(yī)成功從克莉絲汀內(nèi)褲上留下的精斑中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DNA信息,這項新出現(xiàn)的證據(jù)徹底證明了莫林的清白。后來,加拿大司法系統(tǒng)賠償了莫林120萬加幣。
莫林的嫌疑被洗清后,案件的調(diào)查也被移交給了多倫多警方。之后,他們連續(xù)檢測了300多人的DNA,始終沒有找到真兇。直到案發(fā)36年后,真兇終于出現(xiàn)了。
2020年,在基因族譜的幫助下,多倫多警方成功鎖定了殺害克莉絲汀的罪犯——胡夫(Calvin Hoover)。
(胡夫的照片)
案發(fā)時,胡夫已經(jīng)結(jié)婚,是四個男孩的父親(其中兩個是繼子),除了喜歡喝酒、賭博外,并沒有其他犯罪記錄。
他與當時的妻子在一家電信公司工作,克莉絲汀的父親是他們的同事,兩個男人都是安裝工,工作時間自由,經(jīng)常需要開車外出。
當H認識了克莉絲汀的母親后,兩家太太很快成了好朋友,幾乎每周都會見面,兩家人的孩子也經(jīng)常一起玩。
1984年,克莉絲汀的母親去監(jiān)獄探視前,曾告訴過周圍的一些親戚朋友,她不會帶上克莉絲汀一起,其中就包括胡夫的前妻。胡夫或許就是因此得知,案發(fā)當天克莉絲汀可能會一個人在家。
據(jù)胡夫前妻回憶,克莉絲汀失蹤后,約克警方曾盤問過她與胡夫10月3日的行蹤,當時她以為胡夫和她一樣在上班,所以告訴警方兩人在工作,而那之后,約克警方也沒有深究這件事了。后來,胡夫還參加過克莉絲汀的葬禮。
因為胡夫在2015年就已自殺身亡,他沒有為自己的罪行付出過一天的代價,也沒人知道克莉絲汀被綁架后到底遭遇了什么。
莫林冤案十分復雜,在今天的文章里,我只是概括性的為大家呈現(xiàn)了,我認為的關于本案最重要的信息。
雖然這起案件發(fā)生在加拿大,但我想有一點是各國司法系統(tǒng)所共通的:當勝利與定罪超越真相,成為警方與檢方的目標時,這可能意味著另一場悲劇的開始,而不是一場悲劇的結(jié)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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