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說,未成年的孩子們犯了殺人或者是強奸這樣的重罪,不能以年齡為理由,不能以心智不成熟為借口去減罪輕罰!
未成年人保護法設立的目的是震懾那些意圖對孩子出手和實施犯罪的人,犯罪分子無論是成年還是未成年,只要傷害的是未成年,那施害者就一定要遭受到相比于普通案件更加嚴厲的懲罰!
未成年人保護法設立的目的不是為了保護實施犯罪的未成年人,尤其是殺人或者是強奸他人的未成年!
現(xiàn)在的孩子們無論是從心理上還是生理上,都相比于過去年代要更加的成熟和強壯,十幾歲的孩子們懂得的事情不比成年人少,十一二歲的孩子長到一米七八的也不在少數(shù)!
很多道理某些未成年不是不懂,他們太懂了!他們太知道年齡對自己的優(yōu)勢了,他們太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了,他們也太知道自己無論犯什么罪都容易寬容被諒解。
甚至,惡童們在殘害受害者的時候,他們心里可能就是在想“不怕,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最多就是坐牢,反正死不了....”“大不了坐牢,勞資出來以后還是一條好漢,反正不會死...”
惡童們有這樣的想法奇怪嗎?一點也不奇怪!
電影《第二十條》里雷佳音最后的陳述我看了無數(shù)遍,我感覺他說的非常好,法律的權威來自老百姓最樸素的情感期待,要讓天底下每一個父母和每一個未成年人都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是為了給殺了人的未成年人脫罪減責的!
熱門跟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