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江蘇省東臺市人民法院院長許雪峰及全體:
你們好。
自去年12月28日《江蘇東臺再現“彭宇案”,法官任性裁量踐踏合同自治》,今年1月10日《致東臺法院的公開信,請“判后答疑”》,已經半年多過去,久疏問候,殊闕佳音,不知諸位可還安好,睡覺香不,吃飯好不?
?諸位該不會以為,我已經忘記各位了吧?不會的。貴法院及這個案子,畢竟是我闊別輿論場近十年,重歸之后算得上是初戀的首作,以我這么專情的人,怎么就會輕易給忘了呢?
我這個人,向來都很專情,只要是關注和介入了的事情,向來的風格就是死纏爛打、沒完沒了,花樣翻新,件件要結果,事事要回音。關于這個,在當年是頗獲得了些“雅望”的,有說我很“軸”的,也有說我像狗皮膏藥的……沒什么好話,太讓我傷心了,怎么可以這樣來形容我的這樣難得的專情的品質呢?
01
單了個相思?
可能和我青年時代的感情經歷有關,從學會談戀愛開始,就天天凈忙著寫情書了,一天到晚茶飯不思的,從早到晚的凈弄這個。我后來走上寫字的路,也是受了那個的影響,好端端把我這么一個還沒上小學前就已經能口算一百以內加減乘除的大有前途的理工男,硬生生給被改造成了個現在頗被某些輿論莫名其妙鄙視的文科生。
也可能,和自己當年的經歷有關,雖說做過記者,但這個職業(yè)有時免不了要遭遇的尷尬,當有些事發(fā)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其實和別的群體一樣無助。我當年在我們山西鬧騰成那個樣子,起因其實很簡單的,就是因為家里遭遇了強拆,然后,和其他有類似經歷一樣,不斷反映問題及希望解決問題,不斷的碰壁及被遭遇鐵拳,“意難平”下,搞得整個人活著的意義好像就只剩下想找回公道。然后,面對的偏又是這么一個現實。
我也不想這樣的,太累了,尤其是經常像單相思似的被不理不睬。譬如貴院,為個這事,這都寫過幾篇文章了!
對我所說的事,貴院既不反駁,也不拒絕,積極的回應那些就更別提了。貴院到底是怎么個意思呢?如果我寫的東西不是事實,或者無理取鬧,給來個反駁之類嘛,也好讓我早點斷了這念想?;蛘撸呐旅髦雷约壕褪清e了,但就是堅決不肯改正,也給來個痛快話啊。要是知道自己錯了,也有糾正的想法,但是遇到了些什么困難,不好公開回應的話,私底下回個信也成哪,這么悶聲不吭的算哪門子事呢?
02
“法律的解釋權在我”,
其他的都可以不管不顧?
在我寫的那個《致東臺法院的公開信,請“判后答疑”》里,我也早說了,不要逼所有人都學張慶芳那樣“刨祖墳”嘛,那樣真的很累,也非所有人所愿。就算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的面子不夠大。
至少,最高院張軍院長在1月14日的那個公開講話,貴院總得多少哪怕糊弄一下吧——就像很多地方的法院搞得那樣,把讓解決問題的聽證會硬生生給開成了批斗會和讓人罷訪息訴的勸降會。哪怕最高院院長的面子在你們眼里不夠大,那么,主席所說的“要讓人民群眾在每個案子里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呢,你們就這么個敷衍了事、陽奉陰違?怪不得,現在很多落馬官員的通報里,經常出現“不忠誠,不老實”的字樣。剛剛過去的黨的生日,你們可曾再認真學習下主席對于司法領域的各種重要指示精神?
想啊想的,想你們腦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久思成疾的,把我給弄得,大抵是愛上你們了,這半年多來,只要一有空暇時間,就早也想晚也想的,你們就這么過意得去啊?
而且,作為混官場吃公家飯的你們,難道就沒注意到,尤其是今年以來,最高院和最高檢的各種密集講話?喊冤的群眾什么的還都老注意著這些動態(tài)呢,理論上本該“為人民服務”,而且是“一心一意為人民服務”的你們反倒不看?看了以后卻不貫徹,也不落實,非得等有上級領導發(fā)話,問你們個諸如“想不想干了,能不能干了,會不會干了”的問題?
“依法治國”的方針路線提出來已經十多年了,對于這樣一個不但把握到了時代的命脈,還切中了歷史走向關鍵的重大決策,你們就是這么個貫徹落實——指鹿為馬,敷衍了事,裝聾作啞,善于制造問題,懶得甚至拒絕解決問題?
你們還不如把我罵上一通呢,就像我當年第一次見到法院院長這么大的官——法院配合縣里搞強拆,拆了我家的房子,還抓了我的母親,我都通過縣委書記給法院院長打過電話了,那法院院長仗著有省委宣傳部長申維辰秘書出身的縣長撐腰,跟我說,“記者算個球啊?!?/p>
確實,記者真的算個球啊,尤其在法院的眼里——各種“報道紀律”給整的,正在進行的案子不好報,已經審結了的案子不讓亂報,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能被監(jiān)督,更不能被質疑和批評。又如,那個《人民的名義》里那個認真刻苦學外語的陳清泉院長說的,“法律的解釋權在我?!边B記者都“算個球啊”的,普通老百姓又算什么呢,包括,這些年來,越來越多的官員們也開始加入到這個“喊冤”的隊伍,“冤枉面前,人人平等”,都成了啥也不算的。
03
本來可以相敬相愛的,
為什么一定要搞到劍拔弩張的對立?
陳清泉院長說的挺實在的,確實啊,法律雖然是國家制定的,但好多的法院都喜歡“法律的解釋權在我”,動不動就是什么“本院認為”的對法律不管不顧的自我發(fā)揮——不服,去上訴,上級法院繼續(xù);請檢察院抗訴,不但難如登青天,而且即使好不容易啟動了也還可能依舊。
譬如,我們寫過的那個《兩級檢察院抗訴加紀委介入,擋不住這家派出所制造的司法怪圈》里,檢察院簡直抗訴了個“寂寞”。申訴嗎?刑事案件雖然累,一不小心就得申訴幾十年,但至少在程序上還有個渠道。至于民事案件,一旦審結了,幾乎就跟已經給蓋上棺材板似的,除非大力出了些奇跡,譬如我們一直追查到奚曉明通過其兒子收了3000萬那次,要不然,想要翻案的話幾乎連這個程序都很難啟動。
想當年,為了證明那位法院院長說的“記者算個球’,可把我給累了個夠嗆,又是經常跑到法院門口去打聽有什么冤案的,又是絞盡腦汁翻箱倒柜找其它各種線索的,最后可算是被我堵住了他們個常務副院長家里出殯的事——兄弟幾個里,不但有法院常務副院長,還有什么財政局副局長啊,城管局局長的,給老爹出殯自然要風光大葬,不但趁機收點禮金,還整了警車開道給“疏導交通”……然后,接下來的劇情就好玩了,各種雞飛狗跳的,追著問我啥意思,怎么搞這么“缺德”的事?
我能有啥意思啊,我就是個“算個球”的記者嘛,當然是只能給幫助宣傳一下成人之美嘛。然后,他們居然不領情,說我“心眼太小”,喜歡報復,于是,我又落下了這么個罵名多年。做人好難啊,真難,我倒是想和他們一起學下外語什么的,那也得我有那資格不是?
是的,做人很難,太難了,連這個我都替貴院想到了,很自覺的善解人意的體諒到了你們依法啟動“院長發(fā)現程序”之類的難處和阻力,不但公開的報道,托人帶過去的私信什么,許院長你也該早收到了吧?
可是,居然還是沒有任何的回音,這就讓我有些尷尬,以及很傷心了。沒得辦法,只好給各位寫這么個“愛情宣言”來公開表白下。接下來,諸位不至于還想逼我和你們上演什么因愛生恨的狗血劇吧?
世間很多事,哪怕看來大得不得了的沒解的事,其實都能有多大呢,無非是都不肯“放下”——作為被侮辱和傷害了的,讓放下對于自己的公道和權益的追求這自然是不大可能的,也太不公平;應該學會“放下”的,當然應該是制造問題的,和應該解決問題的,需要放下自己的傲慢,以及惰性。
04
“官不與民斗”
為什么一定不肯“放下”呢,為什么一定不肯“為所當為”的有所敬畏呢?本來可以,以及應該心平氣和的在法治軌道內解決的問題,為什么一定要鬧到彼此像是仇人似的呢?
好多人頗以為然的句話,“民不與官斗”。然而,我有句另外來自經驗的心得,是反過來的,“官不與民斗”,豈不聞“千夫所指,無疾而終”?
那可不光是個道義的問題,也是個對自己“走夜路多了難免碰上鬼”的應有的警醒,譬如,不小心終于撞上了和我一樣的這種,常用的手法,或者習慣的做法,找人去不定向關心下一些人士逢年過節(jié)什么的生活啊,打聽了解一下一些人士的學習和工作經歷啦,沿著他從小到大成長過的足跡再走一遍去捕捉一下他的味道啦,看看他的父母啊孩子什么的拉近下感情啦,以及,通過郵箱公開征集些有關他們的情感線索啦,要不然,譬如當年傅振華在地下停車場受賄的那種視頻,我這么個連記者也不是了的也就是在一些人眼里連球也不算了的,怎么可能自己拿得到呢?
而且,大家都是多少看過點書的,曹丞相那句“借爾人頭一用”的千古名言都該有所了解吧?尤其是在當下財政吃緊的情況下,和社會轉型期矛盾尖銳及激勵爆發(fā)的時候,諸位這些官還沒當到大到沒邊的,就一點都不擔心,今日在主宰他人命運,辦案子辦了別人人生的,會有一天也會成了被辦的對象?
非得這樣嗎?沒必要的,真的,很沒必要。我這么苦口婆心的,誠意可是足夠表足了,這個星期,不但對你們,對其它的我自己介入和關注了的事件中的官長們,我都會逐個再來這么規(guī)勸一遍。
希望,我的誠意,能夠感動你們。實在感動不了的話,可別回頭再罵我什么“難纏”啊“刁民”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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