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結果來了:丈夫路某無罪。
這意味著,“原配向第三者要求賠償,你認為,原配構成敲詐勒索罪嗎”這一問題,有了最終答案。
法院判決路某無罪的理由有三:
一、路某沒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法院認為,“劉某某為彌補過錯,主動提出給予路某補償,路某在二人協(xié)商過程中雖有言語施壓,但經(jīng)二人多次協(xié)商后最終接受涉案數(shù)額款項,并非出于非法占有劉某某財物的目的,其行為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法院的這一判決理由,是對原二審判決“偷情不道德,但無需賠償”的一個委婉回應:路某向第三者索賠,雖不具有法定權利,但具有道德權利,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路某沒有實施敲詐勒索罪的客觀行為
法院認為,“原審上訴人路某當場發(fā)現(xiàn)劉某某與其妻張某存在不正當兩性關系后,憤怒之下拳打腳踢劉某某與張某,系激情宣泄行為”,而不是原審判決認定的,以暴力威脅方式,向他人索要財物的行為。
三、第三者存在重大過錯
法院認為,“劉某某明知路某之妻張某已經(jīng)結婚,仍與張某發(fā)生不正當兩性關系,劉某某的行為違背公序良俗、倫理道德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本案發(fā)生存在重大過錯”。
本案丈夫被判敲詐勒索罪后,“睡他人老婆不犯法”、“捉奸索賠構成犯罪”、“保護第三者”等不良言論甚囂塵上,社會影響非常不好。法院認定第三者有重大過錯,無疑是對以上說法的強有力回應,起了正本清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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