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jìn)士第。包拯逝于嘉祐七年(1062年),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后世稱其為“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在百姓心里,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quán)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guān)節(jié)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后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rèn)為他是奎星轉(zhuǎn)世,由于民間傳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包拯夫人墓志銘
眾所周知,包拯的歷史形象是“純良至孝,忠君愛國,清正廉潔,吏能可觀”。包拯是能員干吏,在理財方面尤為突出。任御史言官,清剛勁直,摧抑權(quán)貴,無所回避,由是直聲聳動天下。曾權(quán)知開封府,事任繁劇,而能正本清源,使首善之區(qū),風(fēng)氣為之一振。

1973 年,合肥東郊一生產(chǎn)隊挖掘出包氏墓群,出土了包公墓志,出土?xí)r碎為5 塊,并有打擊傷痕,部分文字漫漶磨滅,已難辨認(rèn)。1979年7 月被定為三級藏品,1994 年國家文物委員會專家鑒定組鑒定為一級文物,見下圖。

墓志被解讀后,業(yè)界嘩然。包拯雖亦擅斷獄平訟,但并非后人所說的“神探”,更無呼風(fēng)喚雨、差神使鬼的“絕技”。可見,包公并不是神探,所謂之“圣”、“鐵面包公”、“銅錘黑臉”等形象,其實(shí)是寄托了人們對清官和公平正義的無限向往。
包拯是“父母在,不遠(yuǎn)游”的忠實(shí)實(shí)踐者,所以謚號中有個“孝”字。所謂“嫂娘之恩”也是后人鋪衍而成,并非事實(shí)。這個情節(jié)適用于他的幼子包綖(又名包綬),此子是包拯侍妾孫氏在娘家所生。包拯的大兒媳崔氏早年喪夫失子,便對這個小叔子多方撫育,呵護(hù)備至。份屬叔嫂,恩同母子。

包拯雖清剛嚴(yán)毅,嫉惡如仇,但天性敦厚,并不嗜殺。后世傳說,包拯審案時,好用酷刑,這可能是與他的九世孫包恢(《宋史》卷四二一有傳)的事跡混淆所致。
題記:
包拯墓志銘,石質(zhì),一合兩塊。志蓋長 123 cm,寬122 cm,厚13 cm。蓋頂斜坡,中部平整,陰刻4 行篆書:“宋樞密副使贈禮部尚書孝肅包公墓銘”16 字;志石近正方形,長126 cm,寬125 cm,厚14 cm,刻文51 行,每行59 至63 字不等,志文楷書,全文約3200 字,較《宋史·包拯傳》為詳。墓志除敘述包拯生平事跡外,還記錄了他的世系、病喪、葬址及其子嗣的有關(guān)情況,為研究北宋名臣包拯及其家族提供了珍貴的實(shí)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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