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老葛”賬號每日直播處于“取消”狀態(tài)▲商家提供的退款訂單▲立案決定書

去年8月紅星新聞曾報道:商家王翠給出900萬高額傭金邀請網(wǎng)紅“太原老葛”直播帶貨,但王翠稱,2811萬銷售額中有1911萬都是刷單,導致?lián)p失超千萬,兩家公司破產(chǎn)倒閉。王翠報警后,去年4月,山東龍口市公安局對王翠被合同詐騙案立案偵查。

此前報道:6千萬粉絲網(wǎng)紅“太原老葛”被警方立案偵查

3月14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太原老葛”直播團隊成員葛某貝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商家:涉案人員已被刑拘

“太原老葛”賬號直播異常

3月1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王翠處獲悉,兩天前(3月12日),警方告知她,“太原老葛”團隊成員葛某貝已被刑事拘留,該團隊主動向她提出退還傭金,但她還在考慮中。

她說,由于該團隊的刷單行為,給她造成巨大損失,“工人全部解散回家,兩家公司倒閉,車子和房子都賣了。”她希望警方依法依規(guī)處理,“哪怕最后得不到一分錢賠償”,也希望該團隊得到應有的懲罰。

據(jù)悉,葛某貝是“太原老葛”主播葛某響的弟弟。14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撥打葛某貝的電話,顯示已關機。隨后紅星新聞記者向該團隊注冊的北京四合一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致電,對方對刑拘一事表示否認。

紅星新聞記者向龍口市公安局確認此事,警方表示,具體案件不方便透露。但記者從其他渠道核實到,葛某貝的確已被刑拘。

紅星新聞記者看到,“太原老葛”賬號原定于3月1日的“超級無敵女神節(jié)”直播并未正常開播,其賬號最后一次直播停留在2月27日上午,每天19時的直播也處于“取消”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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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賬號多次下單達上百萬

另有商家也稱受騙

據(jù)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22年7月至11月期間,王翠的產(chǎn)品共四次參與“太原老葛”的直播帶貨,她表示,2811萬銷售額中,1911萬都是刷單,商品在下單后遭到退貨,實際銷售額僅900萬元。她表示,有的買家每一場直播都會單獨大量下單,買了之后秒退。在王翠公布的訂單記錄中,紅星新聞記者看到大量訂單顯示“僅退款”,且退款時間相近,退款理由多為“拍多、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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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海報新聞報道,“老葛”團隊在2022年9月23日、11月12日對王翠的產(chǎn)品進行兩場包場直播,直到11月12日直播結(jié)束,王翠才認真分析后臺的銷售數(shù)據(jù),結(jié)果王翠發(fā)現(xiàn),直播帶貨中,同一個ID賬號曾多次下單。

例如9月23日這一場,當天21:25,瑤某一次下單99件XL碼高級灰的運動套裝,單價99.9元,共支付9890.1元。

21:26,瑤某再次支付9890.1元,下單了99件L碼的這款套裝。

21:37,瑤某一次購買99件M碼紅色的沖鋒衣,單價168元,共支付16632元。

21:40,瑤某再次購買99件這個碼數(shù)的沖鋒衣,共支付16632元……

這一ID賬號先后在王翠的幾場直播中共計下單9552單,總金額達107余萬元。不過,瑤某點擊購買后,有的訂單沒有選擇付款,有的支付后又選擇退貨。在9月23日直播的近半小時內(nèi),這一批使用高度相似收貨地址、電話、收件人姓名的ID賬號共計購買32000余單,下單金額達380多萬元。王翠稱:“不到30分鐘就下了32000多單,幾乎每單都是一次性購買99件產(chǎn)品?!?/p>

為了核實訂單的真實性,王翠曾走訪北京、河北等地20個退貨地址。2024年7月2日,王翠一行來到北京市通州區(qū)潞城鎮(zhèn)小甘棠村,找到刷了25單的孫某。孫某加了“太原老葛”助理的微信,但是不承認刷單,也不承認收了“太原老葛”的錢。王翠說,經(jīng)過走訪,她發(fā)現(xiàn)有的收貨地址根本不存在,有的地址雖然存在,但大部分購買人都不承認刷單,“以老年人居多?!?/strong>

此外,另有兩位商家也表示受騙。稱該團隊以編造劇情劇本直播帶貨,退貨率達到50%—80%,讓他們損失數(shù)百萬。

警方:案件還在辦理中

律師:若屬實,團隊、平臺、刷單客均應承擔責任

王翠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這一年多,她一直向警方提供證據(jù),也一直在關注案件進展,就是想讓更多的商家擦亮眼睛,不要被主播作假的數(shù)據(jù)所蒙蔽,也希望平臺加強監(jiān)管。

王翠表示,她認可警方對葛某貝的刑拘。但她認為,要完成這樣一場上千萬元的刷單直播,僅憑葛某貝一人是無法完成的,其中有劇本、有演員、有主播,“幕后的很多主謀都應一起受到法律制裁?!?/p>

對此,龍口警方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案件還在辦理中,并未結(jié)束。

紅星新聞記者看到,在太原老葛以往的直播中,也被指涉嫌虛假宣傳以及數(shù)據(jù)造假。廣東天澹律師事務所主任黃有奇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刷單屬于虛假交易行為,刷單產(chǎn)生的收益為非法所得,如果警方認定有刷單行為,平臺、“太原老葛”團隊和刷單客應該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平臺如果發(fā)現(xiàn)了刷單行為仍然繼續(xù)縱容,平臺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確實存在刷單,“太原老葛”團隊和刷單客共同構(gòu)成犯罪。

對于主播的刷單問題,紅星新聞記者已將此事向短視頻平臺反映。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