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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寫明朝成化年間發(fā)生在江西的一個案件。

在江西鄱陽縣,縣民王瑩十二,他的家族在當?shù)氐膭萘€是比較大,而且田地比較多,平日里橫行霸道,通過暴力的手段對于其他家進行欺壓,很多人敢怒不敢言。

雖然他家勢力強大,但是鄱陽縣里,他家也有仇敵。

程戍宗、曹晶七,就是他家的仇敵。

古代的百姓,是依靠土地為生。王家的人,對付他家仇敵的辦法之一,就是踐踏他們家的田地。這種事情,真是挺惡劣。

后來,程家,曹家兩家集合起來,和王家人打起來了,王家死了四個人。

王家一看自己家死了四個人,于是就提起訴狀,但是程家、曹家也有話說,他們也覺得很冤枉,于是這事數(shù)年都沒解決。

事情再起波瀾,是發(fā)生在朝廷派千戶姜輔和陳奎抓捕強盜時,正好程家人里有人被指控是強盜,這讓王家人看到了機會。王家人想出來一個主意,王瑩十二欺騙千戶去抓捕程家人。

不僅如此,王瑩十二也派人去趁機攻打程家,趁火打劫。

這次,程家人被殺死了14人。

王家人闖下了大禍,但是王瑩十二不僅不想辦法補救,他反而膽大包天地選擇了賄賂千戶,讓千戶以程家人拒捕而死上報上司。

事情的發(fā)展當然不會因為王瑩十二賄賂千戶而結束。

程家向巡按御史提起訴訟。

看到了程家人的訴訟,巡按御史下令抓捕那些犯下大錯的王家人。但是王瑩十二等人,早就逃跑了。

后來朝廷命刑部郎中馮蘭、錦衣衛(wèi)千戶楊義與巡按御史等官員一起調查此案,想調查此案,還是得先抓捕王瑩十二等人。

明朝的這些官員真正想抓捕一個人的時候,也不會太難。后來,王瑩十二等人被抓到了。

兩方對簿公堂,王家人承認了他們做過的事情,并且在審理過程中,發(fā)現(xiàn)他們還殺過10多個人,而其他的那些小錯,數(shù)不勝數(shù),數(shù)量極多。

隨著案情的明朗,這些官員也是知道了,平日里王家人是怎樣橫行霸道。

這個案件其實并不復雜,但是一旦有人在其中收受賄賂,不復雜的案件,也會變得復雜。千戶從中收受賄賂,最后這個案件,還得多位官員聯(lián)合調查,才最終調查清楚。

調查清楚案件之后,明朝還追究了相關官員的責任。

涉及這個案件里的人,有鎮(zhèn)守太監(jiān)劉倜,還有已故的巡視南京刑部侍郎金紳,及巡按御史叚正、熊翀,還有都指揮叚晟、張?zhí)?,以及布政使王克復、參政黃縉、參議宋納、陳遷,按察使侯英、僉事葉稠、黃詔,還有知府、推官、知縣等人,這些人,有的人延誤了案件,有的人失職,沒有察覺這個案件里的貓膩。

這里面提到了已經死去的巡視南京刑部侍郎金紳,這人在巡視江西的時候,江西新昌縣還發(fā)生了毛鳳案。

毛鳳誣陷徐均仁,向金紳等人謊報案情,毛鳳還賄賂了負責抓捕的百戶葉俊,于是,在抓捕徐均仁的過程中,徐家多人慘死。

徐家的幸存者被抓捕后,后來按察司發(fā)現(xiàn)這個案件不對勁,于是要求重新審理,結果獄中的徐家人又有17人死于獄中,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

后來是新任巡按御史熊翀上奏朝廷,明憲宗派人徹查此案,才讓這件案子真相大白,但是徐家慘死的人,也無法復生了。而對于金紳的失職,明憲宗是調子起得很高,板子輕輕落下,金紳罰俸一年。

金紳的死,也很突然,是饒州發(fā)生了類似的事情,后來就突然傳出了金紳的死訊,一度剛開始有人認為,金紳的死另有隱情。最后金紳的死,還算體面,朝廷還是按照規(guī)定,賜祭葬如例。

王瑩十二這個案件,最后明憲宗的旨意,王瑩十二及瑩七等十八人都依照明朝的法律被處決。姜輔、陳奎并從者三人被發(fā)配到貴州邊衛(wèi)充軍。黃縉、劉倜免于處罰。

黃詔、宋訥、張?zhí)?、熊翀、叚晟、王克復、侯英,這些人失職,沒能完全承擔起應該承擔的職責,停俸六月。除了這些人外,這個案件里的其他涉案人員,按照律法進行處置。

雖然最終這一案件水落石出,但是死去的人已經死了,無法復生。

其實這也是讀歷史讓人覺得比較痛苦的地方。因為明朝的這些歷史,都是已經發(fā)生過了,有時候短短那么一段話,背后是很復雜的事情。而明朝的這些事情的結果,已經無法更改。

王家的這個案件,和毛鳳案,都是記載在《明憲宗實錄》里。

《明實錄》里,記載了很多事情,我讀《明實錄》,也是讀到不少王侯將相之外的那些事情。有的案件,是以生命為代價,被記載在《明實錄》里。

案件水落石出,但是這個案件里的已經死去的生命,是再也回不來了。

史料參考:《明憲宗實錄》